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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1年起,政府加大了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在此背景下,基层社区应明确制定基本公共卫生绩效核算办法的依据,并采用科学的绩效核算办法,以期切实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使用效率。
关键词:社区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核算;依据;办法
中图分类号:F24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7-0100-03
本社区中心为做好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效使用项目经费,特制定本中心基本公共卫生绩效核算办法:
一、制定基本公共卫生绩效核算办法的依据
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有十三大项,各地区卫计委和财政局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补助办法》。
(一)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及管理率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做到及时更新维护管理,规定建档率(达到75%以上)作为考核指标,为辖区居民健康保驾护航。每1人份合格的动态档案补助2元。
2.健康教育。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定期对辖区居民进行健康教育、播放影音资料、发放健康教育处方,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和大型义诊活动,还有大规模的健康教育大讲堂活动。社区中心要有固定的宣传栏,宣传各种健康知识。让居民们了解学习健康知识,对疾病做到提前预防和保健。
3.儿童健康管理。为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健康管理、0~3岁婴幼儿健康管理、3~6岁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估,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规定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85%以上作为考核指标。
4.孕产妇健康管理。为辖区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开展孕早、中、晚期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1次产后访视及产后42天健康检查等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实验室检查、宣传告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感觉问题进行指导,规定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作为考核指标。
5.老年人健康管理。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每年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在老年人体检中增加服务部黑白B超检查,规定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作为考核指标。
6.慢性病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为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患者进行指导,登记管理、每年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对不稳定的患者增加2次随访)、不同患者进行评估并分类干预,同时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心理等方面指导,规范管理率需达到50%以上;为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进行登记管理,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并进行健康体检。
7.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为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进行管理,对可疑者进行推介转诊,对诊断明确的患者进行随访管理,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管理率需达到90%以上。
8.中医药健康管理。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进行中医药健康指导,服务人群覆盖率需保持在40%以上。
与社区中心直接相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就是以上八大项,其他还有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
(二)??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补助标准
1.健康管理。每1人份合格的动态档案补助2元。
2.健康教育。一是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每年补助540元;二是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补助1 300元;三是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年至少9次,每次补助100元;四是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每月至少1次,每次补助100元;五是举办健康教育大讲堂活动每两个月举办1次,每次补助1 000元。
3.预防接种。免疫规划接种,每剂次补助5元、每服一次糖丸补助3元。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1)新生儿上门访视1 次补助15元;(2)婴幼儿健康管理:1—12个月补助40元,12—24个月补助29元,24—36个月补助29元,具体项目包括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听力筛查、中医调养,按规范管理;(3)3~6岁儿童健康管理每人补助18元。
5.孕产妇管理。(1)新建档案和第一次随访补助15元,为孕早期孕妇免费做常规体检和检验检查(按规定项目做)补助99元;(2)孕中、晚期随访4次,每次补助7元;(3)产后一周内上门访视补助15元,42天到医疗机构复查补助7元。
6.高血压、糖尿病健康管理。每年至少随访4次,对于控制不满意者可增加至6次,高血压每次随访补助6元,糖尿病每次随访补助10元;每年为患者免费做一次常规体格检查,每次补助15元。
7.老年人健康管理。(1)每年免费为65岁以上老人做1次体检,包括常规体检和检验、心电图、超声等检查,每人补助140元;(2)健康指导;(3)中医体质辨识,每人补助5元。
8.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新建档1人补助15元;每年随访8次,每次补助10元;免费健康体检1次补助45元,包括项目常规体验、检验等检查。
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每年补助4 000元。
10.卫生监督协管。建立相对人本底资料每年补助5 000元;每季度巡查一次,每次补助800元。
11.乡医补助。政府按辖区服务人口人均12元的标准补助到社区中心,社区中心对村医进行考核,制定绩效考核方案,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予以发放。 12.婚前保健。每对补助182元,此项工作暂时都由妇幼保健所承担,各社区中心不承担此项工作。
区社区办和财政局根据经费补助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管理达标率对各社区中心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给社区中心发放补助。
二、绩效核算办法
(一) 总体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免费向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控制城乡居民的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不断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
(二)核算办法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以“工作量”核算。以经费补助标准为依据和实际工作量的难易程度,制定“工作量考核指标”。没在“工作量考核指标”中体现的工作作为“基本工作量”体现在基础工资中。
2.每月中心先自我考核、半年时根据区“社区办”及财政局共同考核结果进行统算。首先,经管办根据基本公共卫生组自我考核结果和工作量,依据核算标准计算当月基本公共卫生绩效工资。其次,每半年根据区里面考核结果(考核上面“依据”中规定的达标率及完成率)进行统算,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如果没有完成考核,按比例予以扣除。比如,上半年公卫组所报高血压慢病管理人数1 500人,已经达到规定管理率50%,但区里半年考核结果只达到45%,说明只完成90%的工作,那么就要把上半年已经发放的绩效工资扣回10%(上半年绩效工资50 000元,扣回绩效工资为5 000元),在下半年绩效工资中予以扣除;如果考核结果达到50%,上半年已经发放的绩效工资不再扣除。
3.绩效工资以“月”为单位计算分配到基本公共卫生组。基本公共卫生绩效核算小组根据二次分配方案进行再分配,基本公共卫生组在制定二次分配方案时要充分征求每位员工意见,方案中工作量至少占60%,其他占40%(如职称、学历、风险等因素)。
(三)考核指标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是推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效率,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真正落到实处,让老百姓真正受益。
参考文献:
[1]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S].2011.
[2]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调整下放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卫妇幼[2015]5
号)[Z].2015.
[3] 蒋春玲.新形势下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难点和解决策略[J].中国市场,2015,(27).
[责任编辑 刘兆峰]
关键词:社区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核算;依据;办法
中图分类号:F24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7-0100-03
本社区中心为做好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效使用项目经费,特制定本中心基本公共卫生绩效核算办法:
一、制定基本公共卫生绩效核算办法的依据
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有十三大项,各地区卫计委和财政局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补助办法》。
(一)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及管理率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做到及时更新维护管理,规定建档率(达到75%以上)作为考核指标,为辖区居民健康保驾护航。每1人份合格的动态档案补助2元。
2.健康教育。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定期对辖区居民进行健康教育、播放影音资料、发放健康教育处方,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和大型义诊活动,还有大规模的健康教育大讲堂活动。社区中心要有固定的宣传栏,宣传各种健康知识。让居民们了解学习健康知识,对疾病做到提前预防和保健。
3.儿童健康管理。为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健康管理、0~3岁婴幼儿健康管理、3~6岁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估,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规定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85%以上作为考核指标。
4.孕产妇健康管理。为辖区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开展孕早、中、晚期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1次产后访视及产后42天健康检查等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实验室检查、宣传告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感觉问题进行指导,规定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作为考核指标。
5.老年人健康管理。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每年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在老年人体检中增加服务部黑白B超检查,规定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作为考核指标。
6.慢性病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为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患者进行指导,登记管理、每年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对不稳定的患者增加2次随访)、不同患者进行评估并分类干预,同时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心理等方面指导,规范管理率需达到50%以上;为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进行登记管理,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并进行健康体检。
7.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为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进行管理,对可疑者进行推介转诊,对诊断明确的患者进行随访管理,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管理率需达到90%以上。
8.中医药健康管理。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进行中医药健康指导,服务人群覆盖率需保持在40%以上。
与社区中心直接相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就是以上八大项,其他还有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
(二)??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补助标准
1.健康管理。每1人份合格的动态档案补助2元。
2.健康教育。一是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每年补助540元;二是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补助1 300元;三是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年至少9次,每次补助100元;四是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每月至少1次,每次补助100元;五是举办健康教育大讲堂活动每两个月举办1次,每次补助1 000元。
3.预防接种。免疫规划接种,每剂次补助5元、每服一次糖丸补助3元。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1)新生儿上门访视1 次补助15元;(2)婴幼儿健康管理:1—12个月补助40元,12—24个月补助29元,24—36个月补助29元,具体项目包括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听力筛查、中医调养,按规范管理;(3)3~6岁儿童健康管理每人补助18元。
5.孕产妇管理。(1)新建档案和第一次随访补助15元,为孕早期孕妇免费做常规体检和检验检查(按规定项目做)补助99元;(2)孕中、晚期随访4次,每次补助7元;(3)产后一周内上门访视补助15元,42天到医疗机构复查补助7元。
6.高血压、糖尿病健康管理。每年至少随访4次,对于控制不满意者可增加至6次,高血压每次随访补助6元,糖尿病每次随访补助10元;每年为患者免费做一次常规体格检查,每次补助15元。
7.老年人健康管理。(1)每年免费为65岁以上老人做1次体检,包括常规体检和检验、心电图、超声等检查,每人补助140元;(2)健康指导;(3)中医体质辨识,每人补助5元。
8.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新建档1人补助15元;每年随访8次,每次补助10元;免费健康体检1次补助45元,包括项目常规体验、检验等检查。
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每年补助4 000元。
10.卫生监督协管。建立相对人本底资料每年补助5 000元;每季度巡查一次,每次补助800元。
11.乡医补助。政府按辖区服务人口人均12元的标准补助到社区中心,社区中心对村医进行考核,制定绩效考核方案,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予以发放。 12.婚前保健。每对补助182元,此项工作暂时都由妇幼保健所承担,各社区中心不承担此项工作。
区社区办和财政局根据经费补助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管理达标率对各社区中心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给社区中心发放补助。
二、绩效核算办法
(一) 总体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免费向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控制城乡居民的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不断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
(二)核算办法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以“工作量”核算。以经费补助标准为依据和实际工作量的难易程度,制定“工作量考核指标”。没在“工作量考核指标”中体现的工作作为“基本工作量”体现在基础工资中。
2.每月中心先自我考核、半年时根据区“社区办”及财政局共同考核结果进行统算。首先,经管办根据基本公共卫生组自我考核结果和工作量,依据核算标准计算当月基本公共卫生绩效工资。其次,每半年根据区里面考核结果(考核上面“依据”中规定的达标率及完成率)进行统算,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如果没有完成考核,按比例予以扣除。比如,上半年公卫组所报高血压慢病管理人数1 500人,已经达到规定管理率50%,但区里半年考核结果只达到45%,说明只完成90%的工作,那么就要把上半年已经发放的绩效工资扣回10%(上半年绩效工资50 000元,扣回绩效工资为5 000元),在下半年绩效工资中予以扣除;如果考核结果达到50%,上半年已经发放的绩效工资不再扣除。
3.绩效工资以“月”为单位计算分配到基本公共卫生组。基本公共卫生绩效核算小组根据二次分配方案进行再分配,基本公共卫生组在制定二次分配方案时要充分征求每位员工意见,方案中工作量至少占60%,其他占40%(如职称、学历、风险等因素)。
(三)考核指标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是推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效率,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真正落到实处,让老百姓真正受益。
参考文献:
[1]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S].2011.
[2]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调整下放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卫妇幼[2015]5
号)[Z].2015.
[3] 蒋春玲.新形势下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难点和解决策略[J].中国市场,2015,(27).
[责任编辑 刘兆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