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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已经进行了16年,仅靠零敲碎打式的改革已不足以充分发挥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效率,需要一次根本性的财政体制改革。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应从养人养机构转向以公共服务为中心。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确定性比具体的划分更为重要,较多地依靠自身收入会增强地方政府的责任感。除进一步完善税收划分制度外,还需正式启动地方债。为了进一步规范"对口支援",应建立纵向转移支付与横向转移支付相结合的财政转移支付模式。应取消税收返还,地方因此而减少的财力可以通过重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来加以统筹解决。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的决策应更加公开透明。建立中央财政拨款专家委员会和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理事会有助于转移支付制度的规范化。此外,还需要加快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