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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6年8月15日)沪府发[2016]6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为深入推进本市现代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根据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民发[2016]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