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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印发通知,决定于11月至12月组织开展第十一次全国农民工工作督察.本次督察分为各地自查与重点督察两种方式.其中,重点督察由教育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总工会6个部门(单位)牵头组成6个督察组,分别对广东、辽宁、福建、甘肃、安徽、重庆进行督察.每个督察组由牵头部门(单位)的副部级领导带队,5个部门(单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