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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对于不同液体复苏对院前抢救创伤非控制出血性休克的影响进行探讨。方法随机选取2008年到2013年在我院接受治疗的创伤非控制出血性休克患者共186例,将这些患者随机分成两组,为甲乙两组,甲组96例,乙组90例;甲组使用限制性液体复苏型院前抢救,乙组采用充分液体复苏型院前抢救;对于两种治疗方法的患者的输液量,治疗的病死率以及治疗后出现并发症的情况进行分析比较。结果经过试验之后发现,在院前急救时,与接受限制性液体复苏型院前抢救的患者,即甲组患者相比,乙组患者接受充分液体复苏型院前抢救的输液量要高,患者的病死率更高,出现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征和急性肾衰竭等并发症的发生率更高,两组患者的这些指标差异比较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相对而言,接受限制性液体复苏型院前抢救的患者输液量要少,病死率低,出现并发率的机会低,对于临床上救治创伤非控制出血性休克患者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限制性液体复苏;充分液体复苏;院前抢救;非控制出血性休克;治疗
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3.07.267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7-3729-02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创伤的发生率正逐年提高,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创伤经常伴随着非控制出血性休克,它的主要致病原因是引起人们体内的有效循环血量减少,导致全身器官的血量减少,最终导致全身型功能障碍疾病,其休克发生早,死亡率高,受到医疗人员的广泛重视[1]。临床上对于创伤非控制出血性休克的治疗有两种方法,分别为限制性液体复苏型院前抢救和充分液体复苏型院前抢救,本文对于这两种方法的治疗效果进行对比分析,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随机选取2008年到2013年在我院接受治疗的创伤非控制出血性休克患者共186例,将这些患者随机分成两组,为甲乙两组,甲组96例,乙组90例;选取的患者年龄为46-58岁,平均年龄52岁,其中男性85人,女性101人;患者主要是有活动性出血的胸腹贯通伤以及其它多种并发症。两组患者的年龄、性别以及致病原因等差异不明显,没有统计学意义。
1.2方法
1.2.1药物及器械聚明胶肽注射液,乳酸林格液,18-20号静脉留置针以及其它的必要医疗器材。
1.2.2病情评估在对患者进行救治之前对于患者的病史、症状、休克指数、体征等基本情况进行估计损伤部位出血估计并对出血情况进行出血量分级,保证能够正确有效的治疗患者。
1.2.3方法在救治患者之前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对两组创伤非控制出血性休克患者都进行院前救治。对于甲组患者采用限制性液体复苏型院前抢救,对于乙组采用充分液体复苏型院前抢救。
1.3救治措施对于创伤非控制出血性休克患者先进行常规治疗,对于患者止血包扎,给予患者吸氧,保证患者呼吸通畅,对于骨折的患者固定,必要时采取胸外心脏按压等常规抢救措施,务必保证患者在院前得到有效治疗。再对于甲组采用限制性液体复苏注射1000mL一般乳酸林格液,注射500mL聚明胶肽注射液即可,维持平均动脉压(MAP)在40-60mm hg,尿量>40mL/1;对于乙组采用充分液体复苏,尽早、尽快的大量补充一般乳酸林格液和聚明胶肽注射液,维持MAP在60-80Mm hg,尿量>50mL/1,充分恢复患者体内有效血容量,输液的速度根据患者的失血情况来改变。密切的关注两组患者的各组织器官的血量情况、休克指数以及其它的生命体征[2]。
1.4统计学处理使用SPSS14.0软件对两组患者的输液量,治疗的病死率以及治疗后出现并发症的情况进行数据分析,患者的各项数据资料百分比或者均数±标準差来表示,比较两组数据之间的差异,若P<0.05则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甲组患者采用限制性液体复苏输液量为(650-1310)m L,病死率为21.37%,存活者并发症的发生率16.30%;乙组采用充分液体复苏输液量为(2580-1720)mL,病死率为34.99%,存活者并发症发生率37.18%;两者相比较而言,甲组的输液量少,病死率低,并发症发生率低。两组患者的输液量、病死率、存活者并发症的发生率的P<0.05,有统计学意义。患者的年龄、性别、致伤部位等无统计学意义,见表1。
3讨论
创伤非控制出血性休克的本质是引起人们体内的有效循环血量减少,导致全身器官的血量减少,最终导致全身型功能障碍的疾病。在传统的观念中,出现休克的现象应该尽快尽早的补充患者的体液,恢复患者体内的流动血量,持续充足的输液,保证患者各项生命体征的正常,而在十几年以前,医疗手术普遍使用充分液体复苏的方法来治疗创伤非控制出血性休克[3]。
但近十年来,人们对于这种治疗方式提出了疑问,大量的输液可能稀释血液、加重酸中毒,使各组织器官氧供减少,从而引起死亡率的增高。在此基础上,人们提出了限制性液体复苏,这种治疗手段在患者出血性休克时控制输液量和输液的速度,使得组织器官血压处于一个比较低的状态,减少休克后的再出血[4]。而且限制性液体复苏很大程度上减少急性肾衰竭、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等非控制出血性休克并发症的发生率。
总而言之,根据研究表明采用限制性液体复苏治疗的患者比采用充分液体复苏治疗患者的输液量少,病死率低,急性肾衰竭、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并发症发生率低,限制性液体复苏治疗的效果更好,对于患者的手术过程中的伤害更小,更加适合对创伤非控制出血性休克患者治疗,效果也更加好。在临床中采用限制性液体复苏治疗非控制出血性休克指的大力推广。
参考文献
[1]韩宇,程青虹,马娟珍,等.不同液体复苏对失血性休克大鼠心肌核因子-B表达的影响[J].中国急救医学,2011,31(1):53-56.
[2]刘万宝,刘剑,乔着意,等.高渗盐水抢救颅脑损伤所致急性颅内高压的临床研究[J].中国急救医学,2011,31(9):777-780.
[3]郭新英,戴新泉,钱吉琴,黄兆云,鲁靖.限制液体复苏与积极液体复苏救治创伤失血性休克的临床效果[A].中华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第十三次全国急诊医学学术年会大会论文集[C].2010.
[4]刘喜文,张玉明,等.两种液体复苏方案对创伤后非控制性失血性休克家兔血流动力学的影响[J].现代生物医学进展,2010,08(23):58-59.
【关键词】限制性液体复苏;充分液体复苏;院前抢救;非控制出血性休克;治疗
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3.07.267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7-3729-02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创伤的发生率正逐年提高,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创伤经常伴随着非控制出血性休克,它的主要致病原因是引起人们体内的有效循环血量减少,导致全身器官的血量减少,最终导致全身型功能障碍疾病,其休克发生早,死亡率高,受到医疗人员的广泛重视[1]。临床上对于创伤非控制出血性休克的治疗有两种方法,分别为限制性液体复苏型院前抢救和充分液体复苏型院前抢救,本文对于这两种方法的治疗效果进行对比分析,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随机选取2008年到2013年在我院接受治疗的创伤非控制出血性休克患者共186例,将这些患者随机分成两组,为甲乙两组,甲组96例,乙组90例;选取的患者年龄为46-58岁,平均年龄52岁,其中男性85人,女性101人;患者主要是有活动性出血的胸腹贯通伤以及其它多种并发症。两组患者的年龄、性别以及致病原因等差异不明显,没有统计学意义。
1.2方法
1.2.1药物及器械聚明胶肽注射液,乳酸林格液,18-20号静脉留置针以及其它的必要医疗器材。
1.2.2病情评估在对患者进行救治之前对于患者的病史、症状、休克指数、体征等基本情况进行估计损伤部位出血估计并对出血情况进行出血量分级,保证能够正确有效的治疗患者。
1.2.3方法在救治患者之前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对两组创伤非控制出血性休克患者都进行院前救治。对于甲组患者采用限制性液体复苏型院前抢救,对于乙组采用充分液体复苏型院前抢救。
1.3救治措施对于创伤非控制出血性休克患者先进行常规治疗,对于患者止血包扎,给予患者吸氧,保证患者呼吸通畅,对于骨折的患者固定,必要时采取胸外心脏按压等常规抢救措施,务必保证患者在院前得到有效治疗。再对于甲组采用限制性液体复苏注射1000mL一般乳酸林格液,注射500mL聚明胶肽注射液即可,维持平均动脉压(MAP)在40-60mm hg,尿量>40mL/1;对于乙组采用充分液体复苏,尽早、尽快的大量补充一般乳酸林格液和聚明胶肽注射液,维持MAP在60-80Mm hg,尿量>50mL/1,充分恢复患者体内有效血容量,输液的速度根据患者的失血情况来改变。密切的关注两组患者的各组织器官的血量情况、休克指数以及其它的生命体征[2]。
1.4统计学处理使用SPSS14.0软件对两组患者的输液量,治疗的病死率以及治疗后出现并发症的情况进行数据分析,患者的各项数据资料百分比或者均数±标準差来表示,比较两组数据之间的差异,若P<0.05则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甲组患者采用限制性液体复苏输液量为(650-1310)m L,病死率为21.37%,存活者并发症的发生率16.30%;乙组采用充分液体复苏输液量为(2580-1720)mL,病死率为34.99%,存活者并发症发生率37.18%;两者相比较而言,甲组的输液量少,病死率低,并发症发生率低。两组患者的输液量、病死率、存活者并发症的发生率的P<0.05,有统计学意义。患者的年龄、性别、致伤部位等无统计学意义,见表1。
3讨论
创伤非控制出血性休克的本质是引起人们体内的有效循环血量减少,导致全身器官的血量减少,最终导致全身型功能障碍的疾病。在传统的观念中,出现休克的现象应该尽快尽早的补充患者的体液,恢复患者体内的流动血量,持续充足的输液,保证患者各项生命体征的正常,而在十几年以前,医疗手术普遍使用充分液体复苏的方法来治疗创伤非控制出血性休克[3]。
但近十年来,人们对于这种治疗方式提出了疑问,大量的输液可能稀释血液、加重酸中毒,使各组织器官氧供减少,从而引起死亡率的增高。在此基础上,人们提出了限制性液体复苏,这种治疗手段在患者出血性休克时控制输液量和输液的速度,使得组织器官血压处于一个比较低的状态,减少休克后的再出血[4]。而且限制性液体复苏很大程度上减少急性肾衰竭、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等非控制出血性休克并发症的发生率。
总而言之,根据研究表明采用限制性液体复苏治疗的患者比采用充分液体复苏治疗患者的输液量少,病死率低,急性肾衰竭、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并发症发生率低,限制性液体复苏治疗的效果更好,对于患者的手术过程中的伤害更小,更加适合对创伤非控制出血性休克患者治疗,效果也更加好。在临床中采用限制性液体复苏治疗非控制出血性休克指的大力推广。
参考文献
[1]韩宇,程青虹,马娟珍,等.不同液体复苏对失血性休克大鼠心肌核因子-B表达的影响[J].中国急救医学,2011,31(1):53-56.
[2]刘万宝,刘剑,乔着意,等.高渗盐水抢救颅脑损伤所致急性颅内高压的临床研究[J].中国急救医学,2011,31(9):777-780.
[3]郭新英,戴新泉,钱吉琴,黄兆云,鲁靖.限制液体复苏与积极液体复苏救治创伤失血性休克的临床效果[A].中华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第十三次全国急诊医学学术年会大会论文集[C].2010.
[4]刘喜文,张玉明,等.两种液体复苏方案对创伤后非控制性失血性休克家兔血流动力学的影响[J].现代生物医学进展,2010,08(23):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