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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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早识得美食的香味,应该是在我三四岁的时候,美食名曰鸡蛋,做法是烹炒,厨娘是母亲。橙黄黏稠明亮鲜艳的液体,在母亲的手腕间搅拌无数遍,动作是经由一双竹筷完成的,节奏却尽在母亲掌握。母亲抖动手腕时,白亮的陶瓷细碗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悅耳动人。待百八十下的搅拌将半碗黄亮变成整碗细碎晶莹的泡沫时,锅底胡麻油已然熟热,母亲拿锅铲抄底回转,油润满圆,将蛋液悬空转圈倾倒,锅底莲花怒放。母亲的手快过了花开的速度,不过一翻之间,金黄蓬松热气腾腾的一团已然出锅。当然,我记忆中母亲炒鸡蛋的过程其实发生在我十岁左右,三四岁时吃过的炒鸡蛋我已经全无印象,因为吃多了炒鸡蛋和猪肉,我在之后漫长的二十多年里极少再吃鸡蛋,完全不吃猪肉。
  
  据说我在三四岁的时候才从奶妈家被领回,就是说,我的婴幼儿早期,是在奶妈家的炕头上摸爬滚打的。当母亲把我从乡下奶妈家领回到家里时,我饿得头都抬不起来了。之后就是恶补,顿顿的鸡蛋。顿顿吃肉不大可能,七十年代初期的中国,怎么可能顿顿有肉吃,但母亲一定是把家里尽可能有的吃肉的机会都给我了,不然,我又怎么可能在之后那么长的时间里对猪肉深恶痛绝。
  关于我早期生活的传说都是家里人转述给我的,因为他们都比我的年纪大。父亲母亲大过我天经地义,然而还有两个分别大我三岁和四岁的姐姐,仅仅只是因为这三四年的时差,她们就有了种种杜撰和恶搞的机会,所以,从她俩嘴里出来的有关我的传说,我总疑心是她们的捏造。不过我三四岁时海吃鸡蛋和肉导致长大成人之后不碰这两样,倒是真的。除了她们占据了出生时间的优势因而可以肆意诬蔑我的早期历史之外,我因为在这个五口之家年纪最小所以几乎失去了话语权,谁不顺心都可以找我撒气,这让我心底很是恼火。但是,一看到美食,我就不生气了,而且,我很幸运地遇到了一位厨艺极好的母亲。
  我属狗,所以我的鼻子很灵,特别是对灶间飘出的味道,我极其敏感。1978年之前,我们生活在林区,距县城很远。林区有一所中学,歪歪斜斜的土坯房,扭扭捏捏嘎吱乱响的破课桌,进出的教师,却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大学毕业生,他们衣着寒酸,在贫下中农的监督下唯唯诺诺,这些都引不起我的注意,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一位湖南老师吃鱼的本事。
  当地人对这种腥臭无比的水产往往掩鼻而过,所以,即便是林区那条年年八月发大水的河里盛产肥鱼,当地人却熟视无睹。湖南老师个子不高,戴一副黑框眼镜,一个眼镜腿拿白胶布缠着,事实上那胶布已经说不上是什么颜色了。他家墙壁上终年挂着各种肚塌眼瘪的鱼干,散发出难闻的气味。那时候的住宿条件是客卧不分,厨房没有,一大家子连吃带住有一间房就不错了。若是这房子夏天不漏雨,冬天能遮风,那就得烧高香了。所以,湖南老师的几个孩子就和那些鱼们一起挤住,他们身上常年散发着腥臭味。我见过他们吃鱼,吃相都很勇猛,以湖南老师为最。眼见他大嘴一张,一拃多长的鱼干连头带尾就看不见身影了,湖南老师嘴巴撑得圆圆的,吧唧吧唧着,鱼骨已经自嘴里退出,不过片刻,他的面前已经是鱼骨森森。我想起课本上描写恶霸地主的言语:吃人不吐骨头。湖南老师是吐骨头的,但是为什么我感觉他比吃人不吐骨头显得还要可怕呢?湖南老师家里那些相貌丑陋的鱼干,湖南老师孩子们身上的腥臭味,湖南老师的吃鱼又吐骨头,都让我对鱼这种东西心怀恶感,我想,我是断断不会去吃这种难看又难闻的东西的。
  八月里,果然又发大水了,平常窄窄的小河蓦然间宽大了几倍。大人们在河床上忙乎,我和伙伴们沿河床疯跑。被大雨冲得一片狼藉的四周,黄泥裹挟着激流呼呼作响的声音,手忙脚乱惊慌失措的大人们,都莫名地让我们兴奋。直到今天,我都记不起来当时大人们到底在忙乎什么,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很多人拿着柳条筐子在河边刮拉,一筐子甩出去,收回来时,满筐子都是一蹦三尺高的大肥鱼。一时间,筐子里的鱼,脚底下的鱼,活蹦乱跳,人欢鱼炸,喜气洋洋。
  傍晚,疯跑了半天的我该回家了,远远的,只能看见我家斜斜的半爿土墙,一吸鼻子,我闻到了一股特殊的味道。那是和我平时闻到的饭菜香味完全不同的味道,家常菜的味道我最熟悉了,比如焖豆角,那是母亲常做的一道菜,当然是香味,但是那种香味,朴素含蓄,就像阳光洒进豆架之间时的温文尔雅,隐忍克制着,然而又是温暖不可阻挡的,让你食欲大开却又谦谦有礼,吃时不急不躁,进肚之后肺腑熨帖,徐徐到达身体的最深处,于是周身通泰安然。显然,此刻煽动我鼻翼的,绝非温和的家常菜,那味道霸道放肆,不由分说,带着钩,伸出长长的触角,瞬间进入我的五脏六腑,那味道已经在我身体纵深处汪洋恣肆,分秒之间,转化成一道光,一缕电,它们不由分说,让我脚下生起了风火轮,让我几乎飞进了灶间。
  我的吃货本色想必就是那次饕餮唤醒的。一开始,从盘子里的形状,我判断出那就是刚刚从河床上搂来的鱼,我当然坚决不肯下箸。但是经由母亲调教之后的鱼们,有着迥异于湖南鱼的感官性状,它们周身开花,一道道翘起的花瓣,层层叠叠里,是鲜亮滑腻的汤汁,红红绿绿,浓香四溢。母亲夹起一瓣到我碗里,花瓣的里层白嫩细腻,香味已然逼近,我咽口唾沫,知道诱惑无法抗拒。一抬头,接到母亲鼓励的眼神,一偏头,姐姐们已经满嘴油光不亦乐乎,我小心地将那团白嫩送进嘴里,我的口腔立刻接收到了强大的信息,味蕾如花绽放,舌尖遽然生风,只可惜鱼刺甚是讨厌,须得慢着性子。
  八月的盛宴持续了很多天,林区土著概不吃鱼,母亲又是卫生院最好的大夫,人缘了得,所以,那些飞跃在柳条筐里的肥鱼大部分进了母亲的厨房。回想起来,我有两个疑问至今未解:一是保鲜问题。虽说林区偏凉,但当时毕竟是在八月,似鱼这般娇气的水产,不知道母亲是怎么样贮藏的。二是除腥问题。“猪不姜,鱼不香”,土著不吃鱼,大抵是受不了鱼的腥味,特别是野河野鱼,腥味尤重,作为除腥的第一原料生姜,那时候听都未曾听说,至于其他调料,也是几近于无,不知道母亲是怎么处理的。当然,医学院毕业的母亲,大串联走南闯北过的母亲,在山大沟深的林区,永远鹤立鸡群引人注目,所以,她的见识必定高于常人,她的味觉必定更加敏感,她的烹饪手艺必定不俗,否则,以我那比狗还灵的鼻子,不要说让我吃,就是过我嗅觉这一关,都是一大难题。   林区多野鸡,色彩斑斓,出没在遮天蔽日的松林里。一入冬,白雪间觅食的野鸡,肥硕笨重,所以,我几乎每天都能在街道上看到拿猎枪挑着野鸡的人。林区的街道,不过是河床边坑坑洼洼石子满地的一条,长不过数十米。林区的冬天,终日积雪,人影杳杳。学校放了寒假,老师们都窝在家里猫冬,不去上课的父亲,多半时间捧着棋谱琢磨,母亲不能猫着,一到冬天,病人就更多了。母亲出门回家两头摸黑,经常是披了一身雪花进门,到火盆边烤一烤冻僵了的手,拍拍满身的白,那白扑簌簌落下,露出手底下的彩色,往往就有一只野鸡,细细的草绳穿鼻而过,拎在母亲手里。
  野鸡肉的最佳打开方式不是炖煮,野鸡健跑,全无脂肪,炖煮寡淡,没有油水,口感极柴。爆炒臊子搭配荞长面才是野鸡肉最惊艳的吃法,且须清汤面。母亲切好的野鸡肉,看着淡黄微红的一整片,爆油下锅,翻炒之间,却是粒粒分明,颗颗均匀,大火旺油,推送颠簸,一小碗冒尖的野鸡肉已经出锅,这才是第一步。第二步,以黄花木耳豆腐大葱胡萝卜丁炒烩,半熟之时,野鸡臊子加入,不过粗盐酱汤之类,拿捏俱在母亲两指之间,可意会,不可描摹。然臊子上桌,满屋香气已是人人大放光芒的眸子间尽作描摹的了。至于荞面手擀,也是一门手艺,印象中荞面须得开水烫过,稍加些白面,案板上推转回环间,已是圆圆的一片。折叠之后用心切来,细如发丝或者宽若韭叶,全在个人喜好。
  汤要大宽,满到几乎溢出锅沿,汤锅与大锅相连,前后灶膛打通,大锅里细长面条翻腾,汤锅里浓油赤酱沸煮,挑一筷子头面条入碗,浇一大勺滚烫的清汤,臊子抖落,红红绿绿,芫荽葱花点撒,红油辣椒铺开,食指大动,直吃得满头大汗,欲罢不能。
  父亲每日少不得一顿清汤面,所以,我家的午饭几乎顿顿清汤面,区别只在臊子。野鸡臊子冬日里吃得最多,口味也最佳。开春的臊子,必定要有新鲜韭菜,夏天燥热,浆水清汤最受欢迎,至于秋天,又有一种山珍让母亲的灶头鲜香无比,那就是野蘑菇了。
  我一向惊异于林区土著识别蘑菇的本事,因为他们百识百准的眼力,虽然林区的蘑菇不下十几种,但是从未听说有谁误食毒蘑菇。秋来多雨,蘑菇疯长。林区多松,松蘑最香。它们一朵一朵被采落到小竹篮里,一篮一篮被送到母亲的灶头,整个十月,我家弥漫着野蘑菇的清香。清洗野蘑菇,是个繁琐的事情。先要一朵一朵用小刀削去蘑菇根部的泥土,轻拿轻放,稍不小心,蘑菇就碰碎了。若是以如此鲜嫩的蘑菇入水,不要说淘洗,只怕碰都不敢碰呢。但是母亲有办法。她往往会用刚刚煮过面条的面汤烫一烫蘑菇,经由热汤滚过的蘑菇,仿佛突然就磨好了性子,再也没有那么娇气了,这时候,再用清水反复淘洗,怎么洗,蘑菇都不会碎。新鲜蘑菇最好清炒,不知道母亲加没加什么调料,我唯一记得的是满口清新。乡人太过热情,送来的蘑菇天天吃都吃不完,母亲就会将多出来的野蘑菇串起来,挂到屋檐下。直到今天,闭上眼睛,我总是看到那间低低矮矮的屋子,屋檐下一串一串的野蘑菇。晒干了的野蘑菇,多出来一丝药香,口感柔韧,炒臊子时略加几朵,点化一顿清汤面。
  母亲是医生,俗语说,杀鸡焉用牛刀,母亲杀鸡,用的是手术刀。小拇指长的刀片,弧光一闪,鸡颈上未见刀痕,鸡头一歪,已经不再挣扎,再一细看,方见鸡颈上血粒渗出,当真是功夫了得。我现在看战争片,一看到被枪指着的人嘶吼一声,给我来个痛快的吧,总是突然忆起母亲杀鸡的一幕,手起刀落,鸡们应该走得很痛快。
  林区生活的那些年,母亲炖鸡应该是加了山珍的,具体是什么,我一直没有问过母亲,但是母亲在从油黑乌亮的砂锅里往外舀鸡汤时,那些曲里拐弯的根根须须我记忆犹新。母亲炖鸡时,半条街都是香喷喷的。1978年以后,父母调回县城,母亲炖鸡,开始用老卤汤了。
  母亲的医术曾经挽救过多少人的生命,已不可数,我能数得来的,是那些感激涕零的人长年不断给母亲送来的各种土产,木耳、核桃、蘑菇、香料、鸡蛋、野鸡、家鸡,各种各样,极尽诚恳,让母亲很是作难。其中有一家在县城卖烧鸡的,祖传手艺,名气大,生意好,这家有人得了重病,也是母亲从鬼门关拉回来的,无以为报,就隔三差五给我家送烧鸡。那时候,普通人家买烧鸡属于打牙祭,一年里头难得有那么一回,所以母亲坚辞不要。后来这家人就换了路数,每隔三五天给我家送一罐鸡汤,一包卤的油汪汪的鸡爪。据说他们家的鸡汤是有几十年的老卤汤在里面的,果然有浓郁的奇香。于是,母亲炖鸡便也加了老卤汤,一只肥白母鸡入锅,待到周身酱色,满锅腾腾,整个家属院氤氲其中,家属院里所有的老师都知道,那一定是我家的香味。
  我灵敏的嗅觉在家属院的日子里得到了无数次证明。家属院在县一中,前院后院侧院,住着一中的几十位老师,每家都有三五个孩子,整日里东家哭西家笑,好不热闹。到了饭时,家家锅碗瓢盆叮叮当当,但是,每一家飘出的味道都不一样。
  油爆葱花的味道里有些厚重凝滞的感觉,一定是油温过高,葱花有些焦糊了,葱油味之后是一阵酸爽,嗯,这一家一定是浆水面。这一家在炒韭菜,油温又低了,韭菜的味道有些压抑,没有充分释放的委屈,可惜这三月新韭了。炒洋芋丝的这一家火候掌握得好,洋芋丝的气味洋洋得意徐徐散开。还有炒肉臊子的,糊锅了,肉臊子里有了毛臊味,还是一个厨艺欠佳的主妇在掌勺。公平地说,仅仅从满院气味里,我就能判断出,母亲的厨艺的确是拔尖儿的,这让我这个吃货倍感幸福,心里暗暗庆幸自己没有生在某某老师家里,因为,他家厨房飘出的味道居然是臭烘烘的,而且,每顿都是臭烘烘的,这让我恐惧,也让我无法理解,不知道是什么样的食材,可以让他家厨房终年流臭。
  那时候我們吃饭时喜欢端着碗到别人家里游着吃,我清楚地记得,有很多次,一位大我七八岁的邻家姐姐,把我碗里的饭菜一股脑儿都倒到她碗里,然后推着我说,去,去,回去让你妈给你再盛去。旁边她弟弟赶忙说,你去再盛一碗来给我吃。我当然会再盛一碗,但是不会再去他们家。
  家属院住了几年,父母在城郊盖了一院新房。宽敞的院子里,父亲辟出了大大小小三个园子,其余地界,均以水泥抹平。园子里的花、树自不必说,花有牡丹、月季、蔷薇、夹竹桃、绣球、荷包吊金钟等等十几种,树有桃树、杏树、梨树、樱桃树、李子树、葡萄树等等,杂花繁树间,撒种了各色小菜:芫荽、小葱、韭菜、水萝卜、辣椒、茄子,还有几架黄瓜、豆角之类,母亲的灶头因此更加活色生香。   往往烟火已经升起,母亲才去园子里掐一撮芫荽,割两把嫰韭,揪几根辣椒,拔三根小葱,随意搭配,红绿相间,鲜了一家人的舌尖。
  清汤面之前,母亲总要先拌两个小菜。牛蹄筋、猪耳朵、猪鼻肉最常上桌,片得薄薄的,佐以葱丝,略滴熟油,蒜泥其中,香醋炝锅,是正餐之外的开胃先锋。
  那是个没有大款没有老板的时代,工资是干部家庭唯一的收入,比起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其他三六九等,干部家庭当然条件要好很多,特别是像父母这样的双职工家庭,经济优势更加明显。再加上母亲是名医,所以我家的饭桌上总能比别人家里更丰盛些,经常会出现市面上不容易买到的食材,母亲的厨艺无疑锦上添花,我的肠胃造化实在应该感谢我的家庭我的母亲,在很多家庭的孩子还在以吃饱为目标的当时,我已经享受到了味道的奇妙,懂得了美食的可爱。也因此,我对吃食尤其挑剔,宁愿饿着,绝不将就,这一点,在我成为主妇以后得到了上不封顶的发扬光大。
  大概是大学住校以后吃食堂实在太没有油水,在我二十岁出头的时候,我竟然开始吃肉了。当然,这里特指猪肉,虽然一次所食不多,但总算不至于闻着味儿就恶心了。愿意吃肉了,也就开始琢磨怎么样让肉变得更香了。宿舍禁止烟火,不过很多同学都备有煤油炉子,我也不例外。其他同学偷偷摸摸煮点儿面条炒点儿青菜什么的,一直平安无事,唯独我的一顿红烧肉就引来了楼管,她是循着香味儿摸到源头的。我在五楼,楼管住一楼,据她说,我的红烧肉把整栋宿舍楼都熏得香噴喷的,楼道里进出的人都在吸着鼻子说,哪儿来的香味?这么香。事情的结局你懂的,楼管吃了我一多半儿的红烧肉,也就不再追究不了了之,但从此以后隔三差五来我这里蹭饭吃的同学也就多了。
  彼时用粮票可以在黑市上换鸡蛋,而我们每月发的粮票似乎也没有旁的用处,有一个男同学用他们宿舍六个人一个月的粮票换了九十几颗鸡蛋,不知道怎么吃,便慕名请我掌勺。没有任何配菜,煎鸡蛋、炒鸡蛋、蒸鸡蛋、茶叶蛋、蛋花汤、荷包蛋,我的鸡蛋宴让几位师兄们大饱口福。有不服气的女同学来打擂台,结果她们做出的鸡蛋均是口感不佳,于是甘拜下风。不错,厨艺之微妙,妙不可言。就拿炒鸡蛋来说,听着简单,要炒出人人认可的香味,不易。很多人炒鸡蛋,死硬一块,全无蓬松。有人油太多,有人油太少,有人过火,有人夹生,个中分寸,不可言表。
  学生时代的厨房,名不正言不顺,缺盐少醋,难以让我施展拳脚,我热切地盼望着自己的厨房。
  我的咸菜坛子和我的主妇生涯一般长短。粗瓷大肚,静卧厨房一角,不占多少地界,低眉顺眼不声不响,却是每一年每一季都让我殷勤有加的物什。熬制酱汤,配料比例,我历来漫不经心却又从未失手,有同事按我的方子操作,无一成功,屡试屡败,烂了一缸好菜,没了满腹心境。酱油醋加入红糖花椒熬至滚开,晾凉,随时令陆续投入各色菜品,必不可少的是新鲜大蒜。五月里,新蒜上市,挑个儿大饱满者剥去外衣,整只入缸,看白白胖胖在红汤赤酱里排排队,竹筷搅拌,白胖染成了酱色,摇摇荡荡优哉游哉。豆角、黄瓜、青笋、胡萝卜、蒜薹洗干净之后在阳光下曝晒半日,方可入缸。特别是水分大的菜品,比如黄瓜,必得一剖两半,掏去瓜子,彻底晒干。八月里,鲜红辣椒大把大把加入,咸菜坛子里红黄绿白更加好看。腌咸菜有两不见,一不能见水,二不能见油。毫不夸张地说,我腌了二十年的咸菜,从来没有腐烂变质一倒了之的。也因此,我的咸菜经常随了姐姐们乘了飞机跨越万水千山。
  想一想,我大而化之不以为然,我的咸菜却是酸爽可口人人说好,其他人小心翼翼隆重非常,却总是汤臭菜烂人人沮丧,个中道理实难明了,只能归于那冥冥之中的不可说了。
  切片切丝,热锅烫油,滋啦浇淋,一小碟家常咸菜,不卑不亢,可入厅堂。儿子实在管不住肚子里的馋虫,一天里时不时总要偷偷摸摸现捞现吃,从三四岁偷食到十八九岁,从手不稳当酱汤满地到如今的手法老练不留痕迹,儿子忠实地证明了我腌咸菜的手艺。
  秋天,儿子去了成都上学,所有国人向往的美食之都,该彻底满足儿子的口腹之欲了吧,他应该很快忘记家里的味道了吧。没想到,才到成都不过半月,儿子就说他想妈妈,做的饭。这话说得,中间一顿,让我心热,停顿之后,让我心塞,不过还好,想念饭,必然想念做饭的人嘛。
  儿子寒假回家,同学聚会频繁,在外就餐居多,虽遍食想念了一个学期的家乡美味,但是于我的家常菜,还是拥有十二万分的热情。年后偶得一块野猪肉,恰好看见同学群里在讨论野猪肉的吃法,普遍反映野猪肉纤维粗硬,腥味较重,不大好做。我以红烧手法烹饪,成品红亮,一抢而光。
  野猪肉带皮切成麻将大小的块状,冷水下锅至水沸,汆烫几分钟,捞出以冷水浇淋,反复涮淘,控干备用。胡麻油烧至微热,滑入冰糖两块,不断划圈,至糖稀黏稠,倒入肉块,翻炒,加入花椒、香叶、桂皮,八角适量,再翻炒,再加入干红辣椒、蒜片、姜丝葱丝提味,老抽数滴,添入开水,水面没过肉块为宜。大火滚开后改小火炖煮。一个小时之后加入滚刀大块洋芋,炖煮半小时,大火收汁,加入料酒出锅。
  苏东坡说,少着水,慢着火,火候足时它自美。红烧肉做不好,往往又硬又水。而做得好的红烧肉,每一块都包裹着浓郁的酱汁。肉皮和肥肉部分是绝对的主角,一定要软软的、烂烂的、滑滑的,放到嘴里一抿即化。瘦肉部分作为配角一定要瘦而不柴,不能塞牙。尝一口,肥而不腻、酥而不碎、甜而不粘、浓而不咸。野猪肉全无肥肉,所以操作过程中的分寸拿捏,火候把握更加微妙。野猪肉做得是否成功,主要看两点,一是腥味是否祛除,二是肉质柴否。从儿子心满意足意犹未尽的表情里,我就知道,这道菜绝对合格。而且,为了保证红烧肉的温度,我在出锅之前将其转入砂锅炖煮片刻,然后直接以砂锅上桌,所以,直到饭罢仍然热气腾腾。是的,温度很重要,有些菜品,一旦冷却,口味就会大打折扣。
  温度论于清汤面尤其真理。在我主厨老家灶头的十余年间,我对这一点体会极深。
  参加工作以来,大大小小的节假日我都要回老家陪父母度过。老家已经全然不是我少年时期的老家了。早年间的街巷里弄,四合院落均无痕迹,现如今高楼林立,人声鼎沸,原来那个宁静安详的小城无影无踪,然而父母每日的清汤面雷打不动,只是母亲再也站不起来了。   节假日,我在灶间忙乎,母亲在床上躺着。我这边锅碗瓢盆叮叮当当,母亲那厢自言自语,哎,火太小了,油还没热就下锅了啊。菜未出锅,母亲皱了眉头,盐少了,好厨子一把盐,你这把式还是不行啊。
  父亲落座,端起碗,吹一吹,小心啜一口清汤,点点头,嗯,汤道还好,我松一口气。父亲说,我这辈子吃过的清汤面汤道最好的,一个是我母亲,你没见过面的奶奶,一个是你外婆,哦,你出生之前也已经去世了。还有就是你妈了。说到这里,父亲顿了顿,想说什么,又没说出来,只是端起了碗。我想说什么,也没说出来,只是端起了碗。八十岁的父亲耳朵有点儿背了,说话声音总是很大,我想躺在床上的母亲定是听到了餐桌上这番话的,母亲也没说话。静悄悄的家里,飘荡着清汤的蒜香。
  抱母亲坐起来,我先舀了一勺清汤喂给母亲,香不香?我问母亲。不香,母亲说。我们都不说话了。这七八年来,每每給母亲喂饭之前,我总是会说,香不香?母亲总是会说,不香。其实我们都已经不去细究这三两个字的本来意思了。以母亲的厨艺级别厨娘生涯,我的厨艺自然入不了她的眼。儿子今年十九岁了,我每顿饭时问儿子香不香也已经十几年了,但是儿子每次总是大口大口夸张着吃相,声音洪亮喜悦脆生生地回我一个字:香。
  汤道,是老家人评价主妇厨娘最常用的词,汤道好不好,直接决定着每一家厨房飘出的香味级别。在我看来,汤道和厨娘的智商学历等等一切可以量化的指标全无关系。在我家里,我是被公推智商最低的。父母都是“文革”前毕业的大学生,在当地文化卫生系统居于权威地位,两个姐姐都是恢复高考制度不久考上的大学,只有我,勉勉强强读了个师专。父亲当年上大学学的是数学专业,两个姐姐的数学成绩也很骄人,唯独我的数学,在全县都是出了名的差。以父亲的理论,数学成绩的高低直接证明一个人智商的高低,所以,我在家里智商垫底也是顺理成章的。但是,一碗清汤面挽救了我的名誉,让我在姐姐们面前也能扬眉吐气。同样炒臊子,同样调清汤,家里人都公认我的味道最好,所以,节假日在老家相聚,我一直是厨娘。
  清汤面,讲究一个清字,就是说,面要少,汤要宽,面条和汤的比例保持在1∶10就比较合适,一筷子头面条,轻轻一拨拉,在酱色的清汤里可以自由舒展随意飘荡,浇一勺热气腾腾的臊子,撒一撮芫荽葱花,淋几滴红油辣椒,每个人都得四五碗才算过瘾,这就需要一个专门煮面捞面浇汤放臊子的,自然,我这个厨娘当仁不让。外甥打小就爱吃我做的饭,他的妈妈我的二姐虽然冰雪聪明,厨艺却是不敢恭维,所以假期回老家,外甥总是吃得满嘴流油,给足了我这个厨娘的面子。等到一干人等个个心满意足盘碗皆空,厨娘才能坐定,许是油烟浸润,或是心劲泄去,我往往没了胃口,匆匆一碗应付了事。
  又是寒假,又近春节,躺在床上的母亲又开始扳着指头数日子了。
  清早,我和儿子披了一肩雪花进得老家,先我一日到家的大姐给我们端上冒着热气的稀饭,两个开胃小菜,一迭声招呼我们赶紧喝点儿稀饭暖暖身子。坐到餐桌旁,碗里的热气徐徐蒸腾,我的鼻子突然一酸,眼泪已经满眶,我赶紧别过脸去,不愿意让大姐看到我的泪水。母亲卧床以后,我就再也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了,再忙再累,回到家里永远是冰锅冷灶,永远得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每天早上,还在被窝里的我,总能听见厨房里有动静,那是大姐在忙乎。大家陆陆续续你先我后地起床,餐桌上已然有声有色。起床早一些的先上桌,起床晚一些的,送到嘴里的馒头依然暄腾,大姐总能让它们保持最佳温度。
  年,一年一年算是过去了,人,一年一年都是老去了,过不去的,是日子,老不了的,是人心。灶头三点蓝焰,家家一位厨娘,岁岁五味俱全,光阴,就这样悄悄流淌。
  家有厨娘,福莫大焉。
  责任编辑/谢昕丹
  文字编辑/吴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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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听到的最快乐的故事——  一个62岁的老太太,带着83岁的老母亲去旅游。两个都是上了年纪的人,去深圳看“世界之窗”。  这个在我们看来很普通的老太太,不过是一个退了休的职工,闲时扭扭秧歌、跳跳舞、看看报、读读书。但她从来不把自己当成老人,她和孙子一起唱周杰伦的《双截棍》,她和老伴一起驾车去旅行,看到自己落后了就去学电脑。人家问她的年龄,她总是笑着说:“26岁。”其实,她是62岁。  她说:“
母亲去世后,孝顺的儿子把父亲接到自己家,精心照料。父亲每天照常出门锻炼身体,听广播看电视,母亲的离开似乎对他没有任何影响。  有一天晚上,儿子到父亲的屋里找东西,看见父亲蜷缩在被子里瑟瑟发抖,走到床前,耳边竟传来一阵低低的哭声。  “爸,你怎么啦?”儿子忙掀开被子,父亲脸上的泪水早已浸湿枕巾。  父亲缓缓地坐起身,悠悠地对儿子说道:“我舍不得你妈,我还没好好照顾她,她怎么能这样就走了呢?我欠她的,
随着游戏厂商对画面真实感和细腻感的不断雕琢,许多大作近年来越发有了向“风光大片”靠拢的趋势。例如《荒野大镖客2》便展现了美国西部苍茫又有生机的日与夜。游戏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作一个探索世界的新出口。哪怕是非硬核玩家,也不妨试试打开“简单”模式,单纯地享受周游游戏世界,领略山水之乐。  在根据真实场景1:1还原日本真实街头风貌的《如龙》系列中,玩家身处家中就能实现一次在东京歌舞伎町、大阪道顿堀等日本著名
每个人都有一次童年,我却度过了两次。我的第一次童年,是在呆看教室窗外的云、翻找院子角落的虫和对抗大人世界的许多规矩里度过的,陪伴我的是一个小孩的孤独和想象。  我的第二次童年,是在我自己的小孩爬在地板上的玩玩具声、他一边走路一边编故事的喃喃自语声和他怎么也搞不清楚大人世界规矩的困惑声里度过的,陪伴我的是我的小孩为我这个三十多岁的大人突然带来的他对世界的许多想象,以及我对我自己还是个小孩时的那个世界
2021年4月,在《推理与发现:考古纪事本末》的新书发布沙龙上,一位读者提出一个尖锐的问题:为什么不认为二里头遗址是夏都?  《推理与发现:考古纪事本末》一书是二里头考古队第三任队长许宏回顾自己20年考古田野经历,向读者展示其亲历的考古发现及思考的考古普及读本。  二里头遗址位于河南洛阳偃师,相传这里是孕育了华夏文明的中原腹地。自发现之日起,对其“姓夏还是姓商”就争论不休。  对夏的执着追寻,交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