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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通化县地区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调查发现,失地农民在失去了土地以后生活缺乏保障,这主要表现在土失地农民可持续生产得不到保障,农民参加社会养老缺乏积极性,社会养老保障水平不高等原因造成的,因此建议从进一步健全补偿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促进养老保障金增值等方面入手,从根本上保障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