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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民PE的今天,LP和GP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热词。国内外绝大多数PE都是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但是在中国,LP与GP之间的关系一直理得不够顺,尤其在中国VC/PE行业进入困难期和调整期的当下,LP与GP之间的磨合还需深入。
国内最大民营人民币私募股权母基金的管理方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近期联合金融数据及商业信息服务提供商投中集团发布的《LP投资的视角——2013年GP调研报告》显示,中国的PE行业在“野蛮”生长之后,正遭遇行业洗牌和退出两大问题,其中GP更是面临着LP的巨大压力。从行业现状来看,一方面国内的LP不够成熟,时常生成断供及其他纠纷,另一方面GP的人力成本也在上升,并且人才稀缺。PE行业只有解决好这两方面的问题,才能走上良性发展之路。
LP着急GP无奈
2010年清科统计的有活跃投资记录的创投机构才100家,而在短短两三年内,国内就冒出数千家新兴创投机构,其中绝大部分缺乏经验也缺乏专业能力。可以说,相比美元基金的LP,人民币基金的LP很不成熟,优秀的机构LP少之又少。从构成上看,目前国内LP中的80%~90%都是民营企业或个人投资者,他们大多在前两年PE行业狂飙突进之际介入,虽然投资热情很高,却非常不专业,整个行业也因此显得喧嚣浮躁。
“很多创投机构出资人的子女都通过父辈的关系进入创投机构工作,名义上是想进来学习,其实是LP对创投业的运作模式不放心。”不愿透露姓名的某新建基金GP张先生说,法律条文规定GP有经营控制权,对基金事务拥有充分的管理权力,有权代表合伙基金签订对外的法律文件,但是在中国,这些法律基本失去了效力。LP与GP因理念不一致而散伙的事时有发生,不少新建立的PE机构,也因为LP与GP在投资、管理、决策上存在分歧而被缓办甚至搁浅。
目前国内的GP基本由两类人担任,一类是出身于跨国大牌投行——如大摩、美林、高盛等公司、精通财务的高级专业人才;另一类是创业成功后变身GP的企业家,如红杉资本合伙人沈南鹏曾创办携程网和如家连锁快捷酒店、泰山投资合伙人杨镭曾是掌上灵通CEO等,大多也具备行业和企业经验。但是做一个好GP仍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首先要具备又狠又准的眼光,擅于选择投资对象,另外GP本身也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如果决策投资一个1000万美元的中型交易,LP要出98%,GP也要出2%即20万美元,显然这个经济门槛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跨过的。
可即便如此,GP们依然常常头疼,因为他们与LP之间实在缺乏信任。LP往往觉得将钱交出去给别人不放心,总情不自禁地越俎代庖,而GP则大多为此不胜其烦,频频呼吁LP“用人不疑”、“大胆放权”。张先生表示,国内民营企业家们刚刚开始学着将自己赚来的钱交给别人打理,而且投资的回报期在7年以上,这让他们感到很不适应,倒也可以理解。只是中国本土基金的投资期限大多是5 2年,跟国外成熟市场的平均时限8 2年相比已经很短了,LP们仍然不太能接受,让GP非常为难。“他们经常询问‘一年能上市几家公司,能有几倍的回报?’这让GP们感到相当无奈。”张先生说。
在近期国内IPO退出渠道收紧的背景下,创投市场进入低谷期,LP与GP的关系也愈加紧张。有业内人士透露,眼下LP们最关心的就是自己投资的基金现在还值多少钱,而多数LP却陷于资金被套的境地,抱怨自然纷至沓来。上述《2013年GP调研报告》显示,高达30%的GP遇到了LP转让基金份额的情况,LP显然急于撤退,令整个市场更添低迷因素。
沉淀和改变
对于2013年的募资形势,张先生像很多GP一样表示不乐观,因为募资顾问机构对所服务基金的筛选更加严格,除了考察基金管理团队、风控机制等,还要求一些大型机构出资作为基石投资者。更要命的是,由于市场结构不成熟,合格的机构投资者相对缺乏,大量个人投资者的存在令整个行业面临非法集资的法律风险,行业秩序亟待改进。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从曾经市场上涌现上万家PE,到如今的IPO“堰塞湖”局面,资本市场环境虽比前两年萎靡,却可以迫使VC/PE重新思索发展道路。“过去很多LP以为投资是一个暴利行业,却不知道某些带着光环的投资人可能其实只做了个别精彩项目,而整体投资回报情况未必上佳。”张先生说,对于行业规律的误解令LP不现实地要求GP都能造就投资“神话”。现在LP们得到了教训,则未来机会主义型的投资将失去市场空间,基金的运作模式有望更加专业,这有助于提升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沉淀下来最有价值的东西。
当然,变得更加谨慎的LP也会向GP提出更高要求,有观点认为,中国PE将在未来3~5年内进入调整期,一些小的GP会被淘汰,GP的行业研究能力、获取优秀项目的能力、投资能力、项目培育和扶持能力及退出能力等都会被重点审视,LP对GP的挑选将越来越严格。但是LP们本身也需要明白,LP与GP应当各司其职,遵循“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不随意插手不应插手的事物,才是最专业最高效的行为方式。因为有限合伙是经过多年实践证明的较为有效的PE组织形式,LP和GP之所以是两个独立存在的角色是有原因的。LP角色的GP化,只能说明本土PE行业的水平还有待提高,等到GP与LP的关系完全走过磨合期,本土PE才能算是修成正果。 W
链接
LP与GP的区别
有限合伙制基金及基金管理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有限合伙人(LP, Limited Partner)和普通合伙人(GP,General Partner)。简单而言,有限合伙人即真正的投资者,但不负责具体经营;只有其中的普通合伙人有权管理、决定合伙事务,负责带领团队运营,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责任。
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只以其出资对合伙企业负有限责任;
2、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经营负责,一般有经营业绩报酬;有限合伙人不负责经营,没有经营报酬,只根据出资份额取得相应的经营利润。
国内最大民营人民币私募股权母基金的管理方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近期联合金融数据及商业信息服务提供商投中集团发布的《LP投资的视角——2013年GP调研报告》显示,中国的PE行业在“野蛮”生长之后,正遭遇行业洗牌和退出两大问题,其中GP更是面临着LP的巨大压力。从行业现状来看,一方面国内的LP不够成熟,时常生成断供及其他纠纷,另一方面GP的人力成本也在上升,并且人才稀缺。PE行业只有解决好这两方面的问题,才能走上良性发展之路。
LP着急GP无奈
2010年清科统计的有活跃投资记录的创投机构才100家,而在短短两三年内,国内就冒出数千家新兴创投机构,其中绝大部分缺乏经验也缺乏专业能力。可以说,相比美元基金的LP,人民币基金的LP很不成熟,优秀的机构LP少之又少。从构成上看,目前国内LP中的80%~90%都是民营企业或个人投资者,他们大多在前两年PE行业狂飙突进之际介入,虽然投资热情很高,却非常不专业,整个行业也因此显得喧嚣浮躁。
“很多创投机构出资人的子女都通过父辈的关系进入创投机构工作,名义上是想进来学习,其实是LP对创投业的运作模式不放心。”不愿透露姓名的某新建基金GP张先生说,法律条文规定GP有经营控制权,对基金事务拥有充分的管理权力,有权代表合伙基金签订对外的法律文件,但是在中国,这些法律基本失去了效力。LP与GP因理念不一致而散伙的事时有发生,不少新建立的PE机构,也因为LP与GP在投资、管理、决策上存在分歧而被缓办甚至搁浅。
目前国内的GP基本由两类人担任,一类是出身于跨国大牌投行——如大摩、美林、高盛等公司、精通财务的高级专业人才;另一类是创业成功后变身GP的企业家,如红杉资本合伙人沈南鹏曾创办携程网和如家连锁快捷酒店、泰山投资合伙人杨镭曾是掌上灵通CEO等,大多也具备行业和企业经验。但是做一个好GP仍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首先要具备又狠又准的眼光,擅于选择投资对象,另外GP本身也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如果决策投资一个1000万美元的中型交易,LP要出98%,GP也要出2%即20万美元,显然这个经济门槛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跨过的。
可即便如此,GP们依然常常头疼,因为他们与LP之间实在缺乏信任。LP往往觉得将钱交出去给别人不放心,总情不自禁地越俎代庖,而GP则大多为此不胜其烦,频频呼吁LP“用人不疑”、“大胆放权”。张先生表示,国内民营企业家们刚刚开始学着将自己赚来的钱交给别人打理,而且投资的回报期在7年以上,这让他们感到很不适应,倒也可以理解。只是中国本土基金的投资期限大多是5 2年,跟国外成熟市场的平均时限8 2年相比已经很短了,LP们仍然不太能接受,让GP非常为难。“他们经常询问‘一年能上市几家公司,能有几倍的回报?’这让GP们感到相当无奈。”张先生说。
在近期国内IPO退出渠道收紧的背景下,创投市场进入低谷期,LP与GP的关系也愈加紧张。有业内人士透露,眼下LP们最关心的就是自己投资的基金现在还值多少钱,而多数LP却陷于资金被套的境地,抱怨自然纷至沓来。上述《2013年GP调研报告》显示,高达30%的GP遇到了LP转让基金份额的情况,LP显然急于撤退,令整个市场更添低迷因素。
沉淀和改变
对于2013年的募资形势,张先生像很多GP一样表示不乐观,因为募资顾问机构对所服务基金的筛选更加严格,除了考察基金管理团队、风控机制等,还要求一些大型机构出资作为基石投资者。更要命的是,由于市场结构不成熟,合格的机构投资者相对缺乏,大量个人投资者的存在令整个行业面临非法集资的法律风险,行业秩序亟待改进。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从曾经市场上涌现上万家PE,到如今的IPO“堰塞湖”局面,资本市场环境虽比前两年萎靡,却可以迫使VC/PE重新思索发展道路。“过去很多LP以为投资是一个暴利行业,却不知道某些带着光环的投资人可能其实只做了个别精彩项目,而整体投资回报情况未必上佳。”张先生说,对于行业规律的误解令LP不现实地要求GP都能造就投资“神话”。现在LP们得到了教训,则未来机会主义型的投资将失去市场空间,基金的运作模式有望更加专业,这有助于提升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沉淀下来最有价值的东西。
当然,变得更加谨慎的LP也会向GP提出更高要求,有观点认为,中国PE将在未来3~5年内进入调整期,一些小的GP会被淘汰,GP的行业研究能力、获取优秀项目的能力、投资能力、项目培育和扶持能力及退出能力等都会被重点审视,LP对GP的挑选将越来越严格。但是LP们本身也需要明白,LP与GP应当各司其职,遵循“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不随意插手不应插手的事物,才是最专业最高效的行为方式。因为有限合伙是经过多年实践证明的较为有效的PE组织形式,LP和GP之所以是两个独立存在的角色是有原因的。LP角色的GP化,只能说明本土PE行业的水平还有待提高,等到GP与LP的关系完全走过磨合期,本土PE才能算是修成正果。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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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与GP的区别
有限合伙制基金及基金管理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有限合伙人(LP, Limited Partner)和普通合伙人(GP,General Partner)。简单而言,有限合伙人即真正的投资者,但不负责具体经营;只有其中的普通合伙人有权管理、决定合伙事务,负责带领团队运营,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责任。
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只以其出资对合伙企业负有限责任;
2、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经营负责,一般有经营业绩报酬;有限合伙人不负责经营,没有经营报酬,只根据出资份额取得相应的经营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