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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政府出台了《全省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意见》,其中提出,通过3年时间,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消除城市河道黑臭现象,改善生态环境。前期各地已经在调查摸底,给河道建立档案,明确治理范围。江苏省环保厅针对地方提出的“黑臭”河道清单进行核查,确定河道综合整治计划。各地于2013年6月底前完成“黑臭”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江苏规定,对综合整治不力、污染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对有关责任地方通报批评、约谈政府负责同志,并实施挂牌督办;对整治不力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