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的最佳路径

来源 :商品与质量·理论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daviid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刑事和解具有正义与效率的双重价值,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的作用较为特殊,不仅能够统一司法结果的运用,也能够体现监督的职能。检察机关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和解机构,确立和解检察官等制度来规范检调对接工作。
  关键词:刑事和解 检调对接 和解检察官
  所谓刑事和解制度,是指在犯罪后,经由调停人的帮助,使加害者和被害者直接相谈、协商,解决纠纷或冲突的一种刑事司法制度。其目的是修复因犯罪人的犯罪行为而破坏的加害人和被害者原本具有的和睦关系,并使加害者因此而改过自新,复归社会。
  刑事和解最大程度地体现了恢复正义的具体要求,即公正和效率价值。而公正与效率的兼顾与平衡是刑事和解制度化的价值基础。刑事和解已获得了广泛的认同,刑事和解制度设计的研究越来越多。研究均认为适用刑事和解案件范围为轻微刑事案件。但刑事和解制度设计目前仍存在不同的观点。主要有:第一种观点认为,刑事和解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诉讼阶段均可适用,和解过程相应地由公检法等机关主持,而刑事责任的处置相应的有: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批捕,建议公安机关撤案,不起诉或建议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法院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再不起诉,法院作出免于刑处的判决。第二种观点认为,刑事和解主要适用于审查起诉阶段,和解意向由检察机关来促成,和解过程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而刑事责任的处置相应的为不起诉。第三种观点认为,刑事和解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诉讼阶段均可适用,和解过程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而刑事责任相应地由公检法等机关处置(与第一种观点的处置方式相同)。
  虽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各诉讼阶段均可适用刑事和解,但和解结果的运用,表现的方式却是多种多样,在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在检察机关可以作不起诉处理、在法院可以作免于刑处。不同的处置方式,虽然均体现了从轻政策,但仍然有所区别,最重要一点就是导致同类性质案件作出不同处理的结果,有不公正之嫌。
  根据笔者多年来在司法机关工作的实践,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因为刑事和解又主动撤销案件的情况非常少,但经检察机关审查后,因为双方矛盾已经修复,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情况却是比较多,但这种情况也是因为检察机关人为控制了不起诉指标才出现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指标,检察机关完全可以直接作出不起诉处理来结案。另外,因为在审判阶段案件和解而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再作不起诉的情况也是基本不会出现。首先,检察机关从上级院考核的角度而言根本不会接受这种的撤回;其次,法院也没有必要要求检察机关作撤回,完全可以作出免于刑事处罚的裁判。
  因此,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进行刑事和解有其特殊的地位和作用。笔者认为,上述第二种观点有其积极意义。检调对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的刑事和解的简称)可以说是刑事和解的最佳路径。
  首先:能够统一司法结果的运用。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检调对接的案件(包括在公安机关和解后经检察机关审查确认的案件)可以依条件作出不起诉的处理,如此可以统一司法结果的运用,避免同类性质的案件因为在不同阶段刑事和解而作出不同处理的现象,充分体现执法的公正性。而检察机关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修复社会矛盾,应当在受理案件后,明确告知加害方和受害方有关检调对接的性质、过程、及结果的运用,让双方了解检调对接的意义,促成和解意向的达成。
  其次,和解双方的意愿能够得到较为充分的发挥。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和解,加害方所受到的司法压力较小,受害方的意愿也能够得到较为充分的发挥。审查起诉阶段不是案件的最后程序,在和解的过程中,加害方可以不进行和解,而要求案件进入审判程序,也可以主动要求和解,争取不起诉处理,尽早的回归社会。而受害方的利益诉求可以在检察机关以最合理的方式提出,检察机关通过居中协调,在不超越法律的限度内,让加害方和受害方的利益均得到保护,如果受害方利益得到基本满足,又能对加害方谅解的,足以表明他们双方的关系得到修复,检察机关以此对加害方作出不起诉处理,受害方也是能够理解。而在法院调解阶段,加害方所受到的司法压力就比较大,因为不和解就会得不到从轻的处理,甚至是被判处实刑,为此,加害方会违心的做出愿意调解的意愿,这其实并不符合刑事和解的基本目的。刑事和解应当是加害方与受害方最真实愿意的实现,只有愿意的真实,才能真正修复他们原有的和睦关系。
  第三,检察机关监督的职能能够得到充分实现。刑事和解也是需要监督的,对于在公安机关和解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在通过审查案卷,与加害方和受害方进行接触,了解和解的过程中进行监督。在审查起诉中的刑事和解,当事双方先由检察机关居中进行协商,意愿基本达成后,检察机关将案件交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检察机关介入调解的过程实行监督。而在审判阶段的刑事和解,检察机关根本无法监督。因此,如果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刑事和解,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就能够得到充分的实现。
  检察机关进行刑事和解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来进行。
  一、在各基层检察机关建立专门的检调对接办案机构
  在以往的实践工作中,刑事和解工作的模式多种多样,有些检察机关是由公诉部门负责进行;有些检察机关是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进行。这些模式虽然在摸索阶段是可行的,但是随着适用刑事和解案件数量不断提升,和解工作量逐渐扩大的情况下,这样一些模式就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而且从规范运作刑事和解工作的角度来看,建立专门的机构来专司刑事和解工作也是势在必然。和解中心从受理案件、审查办理案件、促成被追诉人与受害从之间的谅解、刑事和解结案所需的公开听证、跟踪回访等程序全部由该中心进行。
  二、确立和解检察官制度
  将办理案件的公诉检察官与进行刑事和解的检察官相分离,专门的和解检察官负责制订专门的和解方案、促成加害方与受害方的谅解过程,对加害方个人的平时作为进行考量。和解检察官与公诉检察官各司其职、不仅有助于互相监督与制约,有利于减少各类主观因素的干扰,确保刑事和解的工作质量。
  三、刑事和解程序的启动   公诉机关在刑事和解的启动上享有主导权。在实践中,因为有些检察机关受到不起诉指标的控制,将一些本应该作不起诉的案件退回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做法是不妥当的。那些在公安侦查阶段因为被追诉人与受害方达成谅解协议,而不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自行撤销案件的做法也是不对的。刑事案件已经立案,构成犯罪就应当移送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只有检察机关有权进行刑事和解。当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被追诉人与受害人之间进行了谅解,法院从轻对被追诉人进行量刑,这并不是刑事和解。基于以上理解,只有检察机关才可以启动刑事和解程序。
  检察机关和解机构应当对拟启动刑事和解程序的案件和当事人进行严格的筛选和审查。可以考虑分下面两个步骤展开:
  第一步是对案件的筛选。检察机关刑事和解的适用应当局限于轻微刑事犯罪。应当着重考虑以下几类案件:轻伤害犯罪;未成年人实施的轻刑犯罪;交通肇事害犯罪;因亲友、邻里及同学、同事之间纠纷引发的各类轻微犯罪;因生活无着而偶然实施的犯罪等。
  第二步是对刑事和解风险的评估。在当前我国信访不断加大的社会环境中,对刑事和解风险的评估就显得特别重要,没有一种科学的风险评估机制,不仅刑事谅解工作难以开展,还会使得公诉机关陷于不必要的负面舆论之中,引发不必要的涉检信访。这种风险的评估包括谅解的意愿、家庭境况、赔偿能力、社会关系、矛盾起因、帮教条件、单位评价、群众反映等等。如果风险系数低,则和解的成功率就高,反之,和解的成功率就低。其中对被追诉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的审查是两个最重要的审查指标。在过去刑事谅解的实践中,有的司法机关和人员在组织当事人协商的过程中,不注重对被追诉人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的考察,而是重点关注被追诉人的赔偿能力和被害人的态度,这是与刑事谅解的价值取向相适应的。然而,与刑事谅解不同的是,刑事和解是出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而对被追诉人作"非犯罪化"处理,所以,其适用对象应当严格限定于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不大的被追诉人。
  四、通过预调解促成和解
  对于经审查认为符合刑事和解标准,经过评估,风险又比较小的案件,专门的检调对接办案机构可以对被追诉人和被害人进行权利告知。征求双方意见是否同意由检察机关居中进行和解。检察机关居中做好双方工作,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而后通过大调解机构签订调解协议。在预调解过程中,和解检察官应克服被害人漫天要价或者接受了赔偿后无法达成谅解协议的现象,将赔偿与谅解相分离,有助于在强调被害人利益的同时,兼顾到国家社会利益的实现。
  五、刑事和解的执行
  如果通过检察机关的居中预调,达到共识,成功落实各项和解措施,应当根据不起诉的其它条件对加害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在不起诉决定书中,应当将加害方的一些承诺附加进去,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被不起诉人没有兑现这些条件,检察机关可以主动撤销不起诉决定,重新对被不起诉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这实际上是一种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还有赖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确立。另外,对被不起诉人还应当纳入社区进行矫正,排除社会上一些人认为刑事和解就是"花钱买刑"的错误理解。
其他文献
贵港航运枢纽位于贵港市上游6km的仙衣滩,是西江广西段航运建设二期工程的骨干工程。该枢纽在保证通航的前提下,设计同时建设总装机为120MW的水电站。1991年11月在南宁通过了交通部和广西壮族
7月1日,中国航天科技工业体制又实施了一次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深刻变革,1993年成立的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在走过了6年的发展历程后,完成了历史使命,改组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
中国是个礼仪之邦,历史上有不少关于礼让的故事。东汉时期出了个有名的“瘦羊博士”。有一年年底,皇帝下诏赐给京城太学府博士一人一只活羊过年。可当一大群羊赶进来时,众博
据海外新闻媒体报道,美国通用、福特、克莱斯勒三大汽车公司宣布,QS9000认证是今后采购汽车零部件时的必要条件。据报道,QS9000的产品质量标准比ISO系列更为严格,不仅汽车业
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计算机中心是以计算机技术及相关专业为主体的科研机构,并以其先进、完备的设备与全面的技术服务于航天标准化、质量与可靠性工程项目和其它各个计算机
电视机作为20世纪的新技术产品,经过几十年不断发展,已成为当今世界最有影响的信息传播工具,也是家电王国中占有最大市场份额的产品。据世界电子学会分析预测,电视机产品正悄悄更
新一年的铁检工作要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在铁路领域落实检察工作部署,完成好铁路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移交任务,不断加强铁检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
均衡结案是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反复强调的一项司法理念,也是人民法院执法办案工作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其核心就是遵循司法工作规律,优化配置审判资源,合理分配审判时间,依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防止企 业商业秘密泄露,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已成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如何加强 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使企业间的竞
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引进加拿大多米宁公司专利技术设计制造的筒形阀,用于云南省漫湾电站250MW机组,填补了我国水轮机进水阀门的一项空白,荣获1998年度国家机械工业局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