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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是必要的恶,它既能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公益的实现,又天生具有扩张性和腐败倾向,因此,控制权力是永恒的需要。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最有效的控权手段是法律。而法律的控权功能首先是由宪法确立并由宪法所保障,且成为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产生于权力制约的需要;宪法通过制度设计以权力和权利来制约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