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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如果将前后两次高新区企业发债做一对比,我们发现,中间有了很多不同,其中一个最显著的变化就是:主承销商易人。在1998年6月首期高新区企业发债公告上,主承销商是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而5年后的二期高新区企业发债公告上,主承销商变成了国家开发银行。对此,国家开发银行有关人士表示,"我们只是竞标中标,并无其他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