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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了炼焦煤中煤可再选性类型划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以破碎上限为6 mm对中煤破碎后,依据6+0.5 mm物料理论精煤灰分为A%时的理论精煤产率γ-A,将中煤可再选性类型划分为易选、中等可选、较难选、难选和极难选5种类型;将中煤进行初步破碎实验,即可初步确定中煤再选价值以及应当采取的再选原则工艺;3种再选原则工艺为:重选+浮选工艺、细磨+浮选工艺和阶段碎磨重浮联合复杂工艺,可依据中煤的可再选性类型以及选煤厂实际情况选择相应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