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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高管薪酬的监管中,中关两国都综合运用了限薪、增加透明度等措施。限薪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中仍然是必要的。在提高薪酬透明度方面,我国与美国相比有较大的差距。美国在高管薪酬监管中还采取了加强公平议价基础的相关措施,在这方面我国目前还缺乏实质性进展。高管薪酬监管不是以限制高管薪酬增长为根本目的,而是在提升激励作用的基础上处理公平性的问题。从这一点来讲,着眼于长远的提高透明度和公平议价基础的薪酬制度建设,是我国高管薪酬体系发展的战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