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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司法审查制度的意图在于对成员国的政府行政行为予以限制,从而实现国际贸易的自由公正.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商事审判与司法审查分属民事诉讼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因而,在WTO之后,我国现有的行政诉讼制度与WTO规则的同步以及与其他诉讼制度的协调就成为问题.本文认为,建立以司法审查为核心的专门性经济行政审判制度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