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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中,海宁市加快闲置土地处置步伐,对全市闲置土地进行了全面清理,查清闲置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土地来源、形成原因等,共查出闲置土地65宗。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区分不同闲置情况采取限期开工、收回、征收闲置费等方式,督促闲置土地开发利用,努力缓解新增建设用地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