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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存在着保障标准相对偏低、机构人员经费不足、救助范围有限、地方匹配救助资金不足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吉林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可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制度框架;发展非政府援助机构,多渠道筹集经费扶助低保人员;尽快落实低保的配套救助措施;健全低保工作机制,加强低保的管理力度;将社会救助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加强低保工作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