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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浙政发[2007]15号)等文件精神,我省从2007年启动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通过第二次土地调查,我省将采用航空航天遥感、现代数字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等高新技术,对全省城乡范围内每块土地进行实地调查,查清我省耕地等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及未利用土地的权属、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