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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电影《窃听风云》里看似高端的窃听、监控技术统统只存在于港片商战之中?你以为奥威尔那本著名的《一九八四》只是一个永远封存于想象中的寓言?“老大哥在注视着你”,这句话同样适用于看似安全的办公室格子间。近日陷入“监视门”的上海日籍公司和宜家法国分公司,一再地在向大众提醒:有时候,你最应该提防的,不是你的对手,而是你的老板。
每个工作日的早晨,当你战胜诸如赖床、堵车等糟心事顺利抵达办公室属于你自己的格子间,熟悉的电脑和茶杯是不是让你备感亲切?你打开电脑,轻车熟路地输入自己的密码,登录即时聊天软件,收发Email,处理文件,间或在QQ上与久不见面的朋友打个招呼,和闺蜜聊上一两句头天晚上的饭局,跟隔壁公司的某男语带暖昧地搭搭飞白,或者伙同同事抱怨一下BOSS的愚蠢和专横;处理公务邮件的时候顺手打发一封求爱邮件;喝咖啡的时候点开微博参与一下时事热议,让内心深处居住的那个热血少年浮出水面吐个泡泡;当同事聊到某个奢侈品牌新出的一款香水时突然对其长草,于是轻点淘宝收藏夹里那个熟悉的化妆品代购网,默默入手一瓶……相信所有白领的格子间生活都大同小异,但如果,如果这一切均处于公司上层的监控之中?
不要以为这个假设是空穴来风——
●据《上海一周》近日发布的一条新闻,有日籍公司人事经理拆看员工体检报告,随意遗失员工个人资料,在公司隐蔽地点安装录音笔窃听员工交谈内容,当员工集体向公司高层反映后,却被全体停职,而且没有任何理由。在日本企业文化中,这就是宣判“你有错”。
●今年5月,宜家陷入“监视门”丑闻。宜家法国分公司通过雇佣私人保安机构、向法国警方付费方式调用警方机密档案,调查向直家投诉的顾客及“可疑”人士的犯罪记录,并查询多个移动电话号码的用户身份。不仅是“麻烦顾客”,“问题员工”和“工会成员”也是宜家搜集情报信息调查的对象。搜集的资料可能用作解雇个别员工,有雇员称“被要求将所有工作资料储存到指定区域,拒绝就被解雇”。最后,宜家解雇了4名高管才得以平息法国分公司非法监视员工及客户事件。
●2002年3月,日本厚生劳动省下属的劳动研究所向3600家公司发出的问卷调查结果查显示,该国35%的公司都在监视员工的因特网浏览和电子邮件记录。
●2006年,由美国Proof Point公司进行的涉及406个大型美、英公司的调查显示,38%的受访公司雇人专门负责查看和分析员工的电子邮件,其中在员工人数超过2万的美国大公司中这项比例达到了44%。需要说明的是,通过监控软件扫描员工电子邮件在美国大部分地区都属于合法行为。
●据上海《新闻晚报》报道,近日一项调查显示,中国近2成的公司对员工的网聊记录、电子邮件内容进行监控。
面对这些数据,正坐在格子间的你是不是也觉得有谁在背后往颈上吹气?
针对监控行为,员工和公司各执一词,其中9成员工因此没有了安全感。这种行为究竟是用工单位对员工的正常管理,还是侵犯了员工的隐私?而商业伦理又应该站在哪一方进行判定?
争议一直在进行之中,首先崩溃的是每个个体的安全感。也许只有当你认识到最应该提防的不是对手而是老板,才标志着职场人的最终成熟。
小心,老大哥在注视着你。
员工案例
身在格子间,仿佛没有隐私可言
真的如前面的各种新闻报道所说,鲜有不监控员工的公司么?成都各大型企业的格子间里,是否也布满老板埋下的“隐私监控器”?听听身在成都的白领们怎么说。
案例1
看我的体检报告。就像扒光7我的衣服
讲述人:小周女
身份:某跨国公司职员
小周在成都一家跨国公司工作了一年,几天前,她刚刚从公司人事手里拿到单位的员工体检报告,但讽刺的是,这份写着“员工私人信件,非本人不得拆阅”字样的信封,已经被拆开过了。
小周表示非常气愤,“体检报告是比较隐私的东西,在我本人没有同意前,难道其他人可以随意翻看吗?”小周越想越生气。
第二天,她拿着被拆封的体检报告找到公司人事处同事。人事处的同事承认信封是他们拆的,但是拒绝为自己的行为道歉。人事处负责人称,拆看员工体检报告,是公司行为,并非个人行为,且详细了解员工身体状况,也是公司应有的权力。一怒之下,小周拨通了律师的电话。
“律师对这件事的看法是,单位组织的体检本质上应该是一种福利,不具有强制性,要是员工认为涉及隐私的项目。可以不去体检或不接受部分体检项目,但要是接受了,可以理解成愿意让单位知悉,所以单位查看体检报告并不侵犯其隐私权。”得到律师的这个答案后,小周虽然无话可说了,但她仍然有种“被侵犯”的感觉。现在每当见到人事处同事时,小周说自己总有一种被扒光衣服的感觉。
“在写字楼这种地方,到处都是摄像头、监视器,现在连一份密封的体检报告都会被拆看。”小周很想知道,在写字楼里,她应该把自己的隐私“藏”在哪里才安全。
案例2
一次聊天记录引发的裁员
讲述人:小陆男
身份:某外资企业网络监管
前不久,成都一家外资企业一口气开除了包括Ken在内的5位员工,理由是飞单(指销售业务员拿到订单后,不将订单交由自己公司做,而是转给别的公司做)、吃回扣和非法转移公司资料。
对此,Ken和其他4名同事没有做出任何辩驳,因为公司拿出了最有力的证据一网络聊天记录。公司给出的聊天记录,包括他们与客户之间的谈话,上面显示的谈话内容多次涉及同行的销售价格、约定的回扣、见面的时间等等。
面对证据,Ken和另外4名被开除的同事都哑口无言。
Ken等一行人被开除后,办公室里的职员们立刻人人自危起来,“公司后台竟然能监控我们的电脑!”这是所有同事议论最多的话题,大家纷纷打开MSN检查起了平时的聊天记录。在领教了公司的强大技术后,职员们个个都开始删除网络聊天记录、清空网页浏览历史,就连开机密码也都重新设置了一遍。小陆在这家公司担任网络监管,他明确表示:“只要通过公司网络,这些招数都没用!” 小陆说,现在稍有规模的公司都会有自己的服务器,网管可以通过IP地址查出员工浏览过什么样的网站,以及发送电子邮件的去处。“删除聊天记录,只是本地电脑不保留。”公司有专门的软件,能记录所有出入的数据包,因此只要是通过公司电脑上网,都能够监控到并调取聊天记录,除非你避开公司网络自己接入上网。
在小陆办公的监控室里,屏幕上显示着某个员工的电脑桌面,能清清楚楚地看到该员工当前在做什么,实时显示、实时监控,甚至可以远程操作,这一切像操作自己的电脑一样简单。小陆同时透露,之所以很多公司禁用QQ,只能用MSN,就是因为后台监管直接截取QQ的数据是一堆乱码,而MSN的聊天内容不加密,一目了然。甚至公司给员工配备的电脑,小陆也能进行后台监控。每台配发的电脑,网管都会设定一个时间值,比如笔记本电脑丢了,那么一个月以后找到了,再次开机时,即使在所有密码都输入正确的情况下,自己看这个文件都是乱码了。“所以公司的东西,你用得越多,隐私暴露得就越多。”小陆盯着监控仪屏幕说。
案例3
办公室里的窃听器
讲述人:李丽(化名)女
身份:财务咨询公司部门负责人
李丽在成都一家财务咨询公司工作。两个月前,她无意间在办公室花盆后面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这是一个亮着蓝色指示灯、半个火柴盒大小的黑色方块,方块的卡槽里装有一张sim卡。李丽赶紧找来同事,经过辨认以后发现,这是一个窃听器。同事们拿着这个窃听器研究起来,把一张手机sim卡插入这个卡槽,用另外一个手机拨打此号码,就能通过手机听到办公室的声音。李丽将自己的手机卡插入卡槽,打开了窃听器的开关,走到距办公室200米外拨通自己的手机号,竟然能清晰地听见办公室同事的说话声,李丽瞬间背脊一阵发麻:“是谁在窃听我?”
随后,李丽立刻按照窃听器标签上所写的关键字,在网上搜索相关信息。网上显示,只要sim卡支持漫游,在全国任何地方都能对监听目标实施监听,而且充一次电可用7天。窃听器可清晰回传其方圆150米内的声音,就算隔着墙和门,也完全不影响效果。也就是说,不管安装这个窃听器的人身在何处,只要他拨打sim卡的号码,就能知道李丽和同事们在说些什么。
报警,这是李丽当时的第一反应。但转念一想,白天办公室几乎随时都有人,要放这个窃听器,一般得等晚上同事离开后。有办公室钥匙的,只有那么几个人,很快“嫌疑目标”就锁定了——总经理助理小敏。小敏虽然承认窃听器是自己安装的,但同时表示这也是公司上层的决定——为了掌握更多员工上班时的工作情况。李丽和同事表示无法接受这个说法,通过咨询律师,他们了解到在我国,生产、销售、使用监听器材须国家明确批文,且限定使用范围,一般只有国家安全部门或公安部门在侦办案件时才可依法使用。
如今,李丽准备联合几名同事,以侵犯员工隐私权的名义,将公司告上法庭。
公司回应
你是我员工,就得服管理
每个得知自己正在被公司监控的员工,都无一例外地愤怒无比,但正如前面案例中律师所说,似乎不少在我们看来是完全不合理的公司监控行为,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那么,对于正堂而皇之对自己公司员工进行各种监控的公司领导层来说,做出这种决定又是为了什么?这样的监控真的能让管理更有效吗?
“GPS定位手机更方便管理”
罗成(化名) 男 42岁
成都顺城大街某销售公司负责人
我们公司给销售业务员都配备了可以GPS定位的手机。原因很简单,因为不少销售员以跑业务为由申请不坐班,但同时他在公司的业绩却没有看到上涨,这就导致我们完全不知道这些销售员工作时间在外面干了什么,是不是只是在做私人的事情?所以公司领导层商议后,就决定给每位销售业务员配备一部有GPS定位功能的手机,可以随时了解他们的位置,看他们究竟在做些什么,这样更方便管理。再说,如果遇到危险,GPS定位的手机也可以帮助我们很快找到他们,说起来也算是一项福利。我也知道员工对此很不满,但是没有办法,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我们只能采取这种强制性的方法。
“安装监控摄像头对于酒店来说很正常”
Kitty 女 27岁
成都某酒店HR
我们酒店的办公区域都安装了摄像头,但这个也给员工打过招呼,员工都知道有摄像头的存在。安装摄像头对于酒店来说非常重要,一是可以了解到员工的工作情况,有没有偷懒,是不是在岗:二是万一和客人发生了纠纷,或者是酒店里发生了什么事情,监控摄像头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到当时的情况,作为证据。比如说我们之前有个客人在楼道里抽烟,扔烟头的时候烟没有掐灭,差点引起火灾,幸好我们通过监控摄像头看到了,才及时阻止了火灾的发生,避免更多的伤害。所以我觉得安装摄像头还是很有必要的,毕竟我们的摄像头也只是装在办公区域,并没有在卫生间或者员工更衣间等涉及员工隐私的地方安装,不存在侵犯隐私这一说。
不过尽管如此,仍然还是有员工会抱怨自己被监控着工作,可是仔细一想就该明白,如果你是在认真工作,怎么会一天到晚注意摄像头呢?如果你在办公区域和办公时间里做的都是正常工作,又怎么会怕有个摄像头在拍你呢?所以说,认真工作的员工是根本不怕被摄像头拍到什么内容的。
“看体检报告保证更多员工健康”
露娜女32岁
美国某公司驻成都办事处行政
我们公司前段时间组织员工进行了一次体检,体检报告都是事先跟体检医院打好招呼,要求统一送到公司行政这里的。作为行政,我们肯定是要先看每个员工的体检报告,因为怕有的员工万一得了什么传染病,或者是有什么会影响到工作的病,如果体检报告直接发给员工,员工看到自己得了一些会影响工作的病,就可能出现隐瞒不报的情况,那不是会对公司和公司里的其他员工造成危害吗?
“监管聊天记录和上网信息是必须”
Marco 男 34岁
成都某建筑公司负责人
我们公司在所有员工的电脑上都安装了一个监管软件,通过这个软件,网管可以了解到员工上网的各种信息,包括浏览了哪些网页、下载什么文件等。我觉得这个是很正常的公司管理措施,因为有的员工很喜欢蹭公司的网络下载电影或者音乐,公司网络的带宽是有限的,如果某个员工下载较大的文件,那么就会占掉更多的网络带宽,导致其他员工的电脑网速变慢,影响工作。 所以一旦有某位员工在工作时间下载较大的文件,导致突然一下上网流量增大,网管就可以远程操控该员工的电脑,在屏幕上显示一个警告窗口。而且有的员工喜欢上一些非法网站,我们也担心公司的电脑中病毒,毕竟有这么多资料,所以对员工浏览的网页进行了监管,了解他们平时浏览的一些网站,对于网络维护是很重要的,也是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但是我们对QQ这些是没有监管的,这个应该属于员工隐私。
律师帮忙
从某种程度而言,员工相对处于弱势员工认为委屈,公司则觉得有理,对于格子间里的监控行为究竟该如何看待?还是听听律师怎么说吧。
Q=《成都女报》
A=成都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汤芙蓉
Q:公司可以随意使用员工电脑吗?
A:需要界定该员工的电脑是否由公司配置。如果是公司为员工配置的电脑,我认为公司依法行使财产权利,当然可以使用该电脑。以及,随意的标准如何界定?是否指时刻查看该电脑(即使是专为该员工配置)?如果未涉及侵犯员工私人空间或隐私,一般也不算违法。但如果是员工个人购买的电脑,那肯定不能随意查看。
Q:公司可以随意抽看员工的体检报告吗?
A:2010年,卫生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明确指出,有关检测乙肝项目的检测体检报告应密封,由受检者自行拆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阅他人的体检报告。
除了乙肝项目外(卫生部规定的特殊职业除外),对于单位是否可以查看员工的体检报告,法律法规并无禁止性规定。不过,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中也规定:泄露患者隐私或未经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条件为泄露其隐私或未经同意公开且造成损害。一般而言单位抽看员工体检报告,未恶意传播或公开,未非法使用,一般不会构成损害。
个人认为,如果是单位组织的常规体检,本质上应该是一种员工福利,并不具有强制性,要是员工认为涉及侵犯其隐私,可以不去体检或不接受部分体检项目,或向体检机构声明报告里有涉及隐私的内容,要求自行领取。但要是接受体检亦未特别声明,可以理解成愿意让单位知悉,所以在此情况下单位查看其体检报告并不侵犯其隐私权。
Q:公司是否可以随意监听员工电话?
A:不能随意监听。按照我国《宪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检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同时,如果是企业对办公电话采取录音等监听措施,或为员工配置的工作电话,配置时告知将在公务使用时进行监听,最好以书面告知形式领用,并获得员工同意。
Q:公司可否使用相关软件备份员工的邮件、聊天记录?
A:公司出于保密或管理的需要,记录员工上网情况,控制企业内部网络活动,如果事先给员工明示,查看甚至备份员工邮件、聊天记录等并不属于侵权行为。员工在知道的情况下,其上网行为可以视做愿意接受公司监督。
Q:在员工不知情的前提下对员工工作场所进行录音、摄像。算违法吗?
A:具体看情形而言。一般说来不算违法,除非是摄像头安装在卫生间、更衣室等隐秘空间。工作场合安装摄像头并不违反相应规定。至于在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员工进行录音录像,只要不涉及上述隐私,也未恶意散播或用于非法目的,也不会构成违法。录音录像资料是法律规定的证据的一种,法律并未设定前提要征得对方同意才能作为证据。但需要注意的是,录音是不能单独作为证据的,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认定。
Q:在公司监控争议中,员工常处于弱势吗?
A:在监控争议中,从某种程度而言,员工相对处于弱势。但其实很多单位安装监控设备并不是为了监视员工的行为,而是一种安保措施,也是维护员工利益的一种方式。员工可以换位思考,不用把单位的行为立场想得那么敌对。企业文化需要员工共同建立和维护。同时,如果员工无法理解或接受此类监控,认为侵犯其隐私或通信自由等,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如果员工真的接受不了,也可以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维持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的,我国法律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也赋予了极大的权限,只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离职就可以。
Q:给销售员配备GPS定位手机合法吗?
A:目前法律对此类行为并未作出规定。我认为,如果是公司通过高技术手段来加强管理,提高竞争力,该行为并不违法,只是应预先告知员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如不要在非工作时间内监控,不因非管理需要进行监控,防止技术手段的滥用,同时不用于非法目的。
Q:员工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如果员工认为单位行为损害自己权益,可以向劳动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等,依法维护自己权益。至于到底什么样的行为,可以视作是“被侵害”了呢?我个人觉得单位在工作场合安装摄像头本身不构成侵权,但如果员工认为被侵权了,例如未被告知,或被用于非法用途了,则可以投诉、举报,甚至报案或提起诉讼等。个人认为未告知也不会构成违法,只是稍微不那么人性化。但如果监控内容被随意使用于其他场合,比如恶意扩撒到网上等,就涉嫌违法了。
每个工作日的早晨,当你战胜诸如赖床、堵车等糟心事顺利抵达办公室属于你自己的格子间,熟悉的电脑和茶杯是不是让你备感亲切?你打开电脑,轻车熟路地输入自己的密码,登录即时聊天软件,收发Email,处理文件,间或在QQ上与久不见面的朋友打个招呼,和闺蜜聊上一两句头天晚上的饭局,跟隔壁公司的某男语带暖昧地搭搭飞白,或者伙同同事抱怨一下BOSS的愚蠢和专横;处理公务邮件的时候顺手打发一封求爱邮件;喝咖啡的时候点开微博参与一下时事热议,让内心深处居住的那个热血少年浮出水面吐个泡泡;当同事聊到某个奢侈品牌新出的一款香水时突然对其长草,于是轻点淘宝收藏夹里那个熟悉的化妆品代购网,默默入手一瓶……相信所有白领的格子间生活都大同小异,但如果,如果这一切均处于公司上层的监控之中?
不要以为这个假设是空穴来风——
●据《上海一周》近日发布的一条新闻,有日籍公司人事经理拆看员工体检报告,随意遗失员工个人资料,在公司隐蔽地点安装录音笔窃听员工交谈内容,当员工集体向公司高层反映后,却被全体停职,而且没有任何理由。在日本企业文化中,这就是宣判“你有错”。
●今年5月,宜家陷入“监视门”丑闻。宜家法国分公司通过雇佣私人保安机构、向法国警方付费方式调用警方机密档案,调查向直家投诉的顾客及“可疑”人士的犯罪记录,并查询多个移动电话号码的用户身份。不仅是“麻烦顾客”,“问题员工”和“工会成员”也是宜家搜集情报信息调查的对象。搜集的资料可能用作解雇个别员工,有雇员称“被要求将所有工作资料储存到指定区域,拒绝就被解雇”。最后,宜家解雇了4名高管才得以平息法国分公司非法监视员工及客户事件。
●2002年3月,日本厚生劳动省下属的劳动研究所向3600家公司发出的问卷调查结果查显示,该国35%的公司都在监视员工的因特网浏览和电子邮件记录。
●2006年,由美国Proof Point公司进行的涉及406个大型美、英公司的调查显示,38%的受访公司雇人专门负责查看和分析员工的电子邮件,其中在员工人数超过2万的美国大公司中这项比例达到了44%。需要说明的是,通过监控软件扫描员工电子邮件在美国大部分地区都属于合法行为。
●据上海《新闻晚报》报道,近日一项调查显示,中国近2成的公司对员工的网聊记录、电子邮件内容进行监控。
面对这些数据,正坐在格子间的你是不是也觉得有谁在背后往颈上吹气?
针对监控行为,员工和公司各执一词,其中9成员工因此没有了安全感。这种行为究竟是用工单位对员工的正常管理,还是侵犯了员工的隐私?而商业伦理又应该站在哪一方进行判定?
争议一直在进行之中,首先崩溃的是每个个体的安全感。也许只有当你认识到最应该提防的不是对手而是老板,才标志着职场人的最终成熟。
小心,老大哥在注视着你。
员工案例
身在格子间,仿佛没有隐私可言
真的如前面的各种新闻报道所说,鲜有不监控员工的公司么?成都各大型企业的格子间里,是否也布满老板埋下的“隐私监控器”?听听身在成都的白领们怎么说。
案例1
看我的体检报告。就像扒光7我的衣服
讲述人:小周女
身份:某跨国公司职员
小周在成都一家跨国公司工作了一年,几天前,她刚刚从公司人事手里拿到单位的员工体检报告,但讽刺的是,这份写着“员工私人信件,非本人不得拆阅”字样的信封,已经被拆开过了。
小周表示非常气愤,“体检报告是比较隐私的东西,在我本人没有同意前,难道其他人可以随意翻看吗?”小周越想越生气。
第二天,她拿着被拆封的体检报告找到公司人事处同事。人事处的同事承认信封是他们拆的,但是拒绝为自己的行为道歉。人事处负责人称,拆看员工体检报告,是公司行为,并非个人行为,且详细了解员工身体状况,也是公司应有的权力。一怒之下,小周拨通了律师的电话。
“律师对这件事的看法是,单位组织的体检本质上应该是一种福利,不具有强制性,要是员工认为涉及隐私的项目。可以不去体检或不接受部分体检项目,但要是接受了,可以理解成愿意让单位知悉,所以单位查看体检报告并不侵犯其隐私权。”得到律师的这个答案后,小周虽然无话可说了,但她仍然有种“被侵犯”的感觉。现在每当见到人事处同事时,小周说自己总有一种被扒光衣服的感觉。
“在写字楼这种地方,到处都是摄像头、监视器,现在连一份密封的体检报告都会被拆看。”小周很想知道,在写字楼里,她应该把自己的隐私“藏”在哪里才安全。
案例2
一次聊天记录引发的裁员
讲述人:小陆男
身份:某外资企业网络监管
前不久,成都一家外资企业一口气开除了包括Ken在内的5位员工,理由是飞单(指销售业务员拿到订单后,不将订单交由自己公司做,而是转给别的公司做)、吃回扣和非法转移公司资料。
对此,Ken和其他4名同事没有做出任何辩驳,因为公司拿出了最有力的证据一网络聊天记录。公司给出的聊天记录,包括他们与客户之间的谈话,上面显示的谈话内容多次涉及同行的销售价格、约定的回扣、见面的时间等等。
面对证据,Ken和另外4名被开除的同事都哑口无言。
Ken等一行人被开除后,办公室里的职员们立刻人人自危起来,“公司后台竟然能监控我们的电脑!”这是所有同事议论最多的话题,大家纷纷打开MSN检查起了平时的聊天记录。在领教了公司的强大技术后,职员们个个都开始删除网络聊天记录、清空网页浏览历史,就连开机密码也都重新设置了一遍。小陆在这家公司担任网络监管,他明确表示:“只要通过公司网络,这些招数都没用!” 小陆说,现在稍有规模的公司都会有自己的服务器,网管可以通过IP地址查出员工浏览过什么样的网站,以及发送电子邮件的去处。“删除聊天记录,只是本地电脑不保留。”公司有专门的软件,能记录所有出入的数据包,因此只要是通过公司电脑上网,都能够监控到并调取聊天记录,除非你避开公司网络自己接入上网。
在小陆办公的监控室里,屏幕上显示着某个员工的电脑桌面,能清清楚楚地看到该员工当前在做什么,实时显示、实时监控,甚至可以远程操作,这一切像操作自己的电脑一样简单。小陆同时透露,之所以很多公司禁用QQ,只能用MSN,就是因为后台监管直接截取QQ的数据是一堆乱码,而MSN的聊天内容不加密,一目了然。甚至公司给员工配备的电脑,小陆也能进行后台监控。每台配发的电脑,网管都会设定一个时间值,比如笔记本电脑丢了,那么一个月以后找到了,再次开机时,即使在所有密码都输入正确的情况下,自己看这个文件都是乱码了。“所以公司的东西,你用得越多,隐私暴露得就越多。”小陆盯着监控仪屏幕说。
案例3
办公室里的窃听器
讲述人:李丽(化名)女
身份:财务咨询公司部门负责人
李丽在成都一家财务咨询公司工作。两个月前,她无意间在办公室花盆后面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这是一个亮着蓝色指示灯、半个火柴盒大小的黑色方块,方块的卡槽里装有一张sim卡。李丽赶紧找来同事,经过辨认以后发现,这是一个窃听器。同事们拿着这个窃听器研究起来,把一张手机sim卡插入这个卡槽,用另外一个手机拨打此号码,就能通过手机听到办公室的声音。李丽将自己的手机卡插入卡槽,打开了窃听器的开关,走到距办公室200米外拨通自己的手机号,竟然能清晰地听见办公室同事的说话声,李丽瞬间背脊一阵发麻:“是谁在窃听我?”
随后,李丽立刻按照窃听器标签上所写的关键字,在网上搜索相关信息。网上显示,只要sim卡支持漫游,在全国任何地方都能对监听目标实施监听,而且充一次电可用7天。窃听器可清晰回传其方圆150米内的声音,就算隔着墙和门,也完全不影响效果。也就是说,不管安装这个窃听器的人身在何处,只要他拨打sim卡的号码,就能知道李丽和同事们在说些什么。
报警,这是李丽当时的第一反应。但转念一想,白天办公室几乎随时都有人,要放这个窃听器,一般得等晚上同事离开后。有办公室钥匙的,只有那么几个人,很快“嫌疑目标”就锁定了——总经理助理小敏。小敏虽然承认窃听器是自己安装的,但同时表示这也是公司上层的决定——为了掌握更多员工上班时的工作情况。李丽和同事表示无法接受这个说法,通过咨询律师,他们了解到在我国,生产、销售、使用监听器材须国家明确批文,且限定使用范围,一般只有国家安全部门或公安部门在侦办案件时才可依法使用。
如今,李丽准备联合几名同事,以侵犯员工隐私权的名义,将公司告上法庭。
公司回应
你是我员工,就得服管理
每个得知自己正在被公司监控的员工,都无一例外地愤怒无比,但正如前面案例中律师所说,似乎不少在我们看来是完全不合理的公司监控行为,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那么,对于正堂而皇之对自己公司员工进行各种监控的公司领导层来说,做出这种决定又是为了什么?这样的监控真的能让管理更有效吗?
“GPS定位手机更方便管理”
罗成(化名) 男 42岁
成都顺城大街某销售公司负责人
我们公司给销售业务员都配备了可以GPS定位的手机。原因很简单,因为不少销售员以跑业务为由申请不坐班,但同时他在公司的业绩却没有看到上涨,这就导致我们完全不知道这些销售员工作时间在外面干了什么,是不是只是在做私人的事情?所以公司领导层商议后,就决定给每位销售业务员配备一部有GPS定位功能的手机,可以随时了解他们的位置,看他们究竟在做些什么,这样更方便管理。再说,如果遇到危险,GPS定位的手机也可以帮助我们很快找到他们,说起来也算是一项福利。我也知道员工对此很不满,但是没有办法,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我们只能采取这种强制性的方法。
“安装监控摄像头对于酒店来说很正常”
Kitty 女 27岁
成都某酒店HR
我们酒店的办公区域都安装了摄像头,但这个也给员工打过招呼,员工都知道有摄像头的存在。安装摄像头对于酒店来说非常重要,一是可以了解到员工的工作情况,有没有偷懒,是不是在岗:二是万一和客人发生了纠纷,或者是酒店里发生了什么事情,监控摄像头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到当时的情况,作为证据。比如说我们之前有个客人在楼道里抽烟,扔烟头的时候烟没有掐灭,差点引起火灾,幸好我们通过监控摄像头看到了,才及时阻止了火灾的发生,避免更多的伤害。所以我觉得安装摄像头还是很有必要的,毕竟我们的摄像头也只是装在办公区域,并没有在卫生间或者员工更衣间等涉及员工隐私的地方安装,不存在侵犯隐私这一说。
不过尽管如此,仍然还是有员工会抱怨自己被监控着工作,可是仔细一想就该明白,如果你是在认真工作,怎么会一天到晚注意摄像头呢?如果你在办公区域和办公时间里做的都是正常工作,又怎么会怕有个摄像头在拍你呢?所以说,认真工作的员工是根本不怕被摄像头拍到什么内容的。
“看体检报告保证更多员工健康”
露娜女32岁
美国某公司驻成都办事处行政
我们公司前段时间组织员工进行了一次体检,体检报告都是事先跟体检医院打好招呼,要求统一送到公司行政这里的。作为行政,我们肯定是要先看每个员工的体检报告,因为怕有的员工万一得了什么传染病,或者是有什么会影响到工作的病,如果体检报告直接发给员工,员工看到自己得了一些会影响工作的病,就可能出现隐瞒不报的情况,那不是会对公司和公司里的其他员工造成危害吗?
“监管聊天记录和上网信息是必须”
Marco 男 34岁
成都某建筑公司负责人
我们公司在所有员工的电脑上都安装了一个监管软件,通过这个软件,网管可以了解到员工上网的各种信息,包括浏览了哪些网页、下载什么文件等。我觉得这个是很正常的公司管理措施,因为有的员工很喜欢蹭公司的网络下载电影或者音乐,公司网络的带宽是有限的,如果某个员工下载较大的文件,那么就会占掉更多的网络带宽,导致其他员工的电脑网速变慢,影响工作。 所以一旦有某位员工在工作时间下载较大的文件,导致突然一下上网流量增大,网管就可以远程操控该员工的电脑,在屏幕上显示一个警告窗口。而且有的员工喜欢上一些非法网站,我们也担心公司的电脑中病毒,毕竟有这么多资料,所以对员工浏览的网页进行了监管,了解他们平时浏览的一些网站,对于网络维护是很重要的,也是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但是我们对QQ这些是没有监管的,这个应该属于员工隐私。
律师帮忙
从某种程度而言,员工相对处于弱势员工认为委屈,公司则觉得有理,对于格子间里的监控行为究竟该如何看待?还是听听律师怎么说吧。
Q=《成都女报》
A=成都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汤芙蓉
Q:公司可以随意使用员工电脑吗?
A:需要界定该员工的电脑是否由公司配置。如果是公司为员工配置的电脑,我认为公司依法行使财产权利,当然可以使用该电脑。以及,随意的标准如何界定?是否指时刻查看该电脑(即使是专为该员工配置)?如果未涉及侵犯员工私人空间或隐私,一般也不算违法。但如果是员工个人购买的电脑,那肯定不能随意查看。
Q:公司可以随意抽看员工的体检报告吗?
A:2010年,卫生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明确指出,有关检测乙肝项目的检测体检报告应密封,由受检者自行拆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阅他人的体检报告。
除了乙肝项目外(卫生部规定的特殊职业除外),对于单位是否可以查看员工的体检报告,法律法规并无禁止性规定。不过,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中也规定:泄露患者隐私或未经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条件为泄露其隐私或未经同意公开且造成损害。一般而言单位抽看员工体检报告,未恶意传播或公开,未非法使用,一般不会构成损害。
个人认为,如果是单位组织的常规体检,本质上应该是一种员工福利,并不具有强制性,要是员工认为涉及侵犯其隐私,可以不去体检或不接受部分体检项目,或向体检机构声明报告里有涉及隐私的内容,要求自行领取。但要是接受体检亦未特别声明,可以理解成愿意让单位知悉,所以在此情况下单位查看其体检报告并不侵犯其隐私权。
Q:公司是否可以随意监听员工电话?
A:不能随意监听。按照我国《宪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检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同时,如果是企业对办公电话采取录音等监听措施,或为员工配置的工作电话,配置时告知将在公务使用时进行监听,最好以书面告知形式领用,并获得员工同意。
Q:公司可否使用相关软件备份员工的邮件、聊天记录?
A:公司出于保密或管理的需要,记录员工上网情况,控制企业内部网络活动,如果事先给员工明示,查看甚至备份员工邮件、聊天记录等并不属于侵权行为。员工在知道的情况下,其上网行为可以视做愿意接受公司监督。
Q:在员工不知情的前提下对员工工作场所进行录音、摄像。算违法吗?
A:具体看情形而言。一般说来不算违法,除非是摄像头安装在卫生间、更衣室等隐秘空间。工作场合安装摄像头并不违反相应规定。至于在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员工进行录音录像,只要不涉及上述隐私,也未恶意散播或用于非法目的,也不会构成违法。录音录像资料是法律规定的证据的一种,法律并未设定前提要征得对方同意才能作为证据。但需要注意的是,录音是不能单独作为证据的,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认定。
Q:在公司监控争议中,员工常处于弱势吗?
A:在监控争议中,从某种程度而言,员工相对处于弱势。但其实很多单位安装监控设备并不是为了监视员工的行为,而是一种安保措施,也是维护员工利益的一种方式。员工可以换位思考,不用把单位的行为立场想得那么敌对。企业文化需要员工共同建立和维护。同时,如果员工无法理解或接受此类监控,认为侵犯其隐私或通信自由等,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如果员工真的接受不了,也可以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维持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的,我国法律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也赋予了极大的权限,只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离职就可以。
Q:给销售员配备GPS定位手机合法吗?
A:目前法律对此类行为并未作出规定。我认为,如果是公司通过高技术手段来加强管理,提高竞争力,该行为并不违法,只是应预先告知员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如不要在非工作时间内监控,不因非管理需要进行监控,防止技术手段的滥用,同时不用于非法目的。
Q:员工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如果员工认为单位行为损害自己权益,可以向劳动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等,依法维护自己权益。至于到底什么样的行为,可以视作是“被侵害”了呢?我个人觉得单位在工作场合安装摄像头本身不构成侵权,但如果员工认为被侵权了,例如未被告知,或被用于非法用途了,则可以投诉、举报,甚至报案或提起诉讼等。个人认为未告知也不会构成违法,只是稍微不那么人性化。但如果监控内容被随意使用于其他场合,比如恶意扩撒到网上等,就涉嫌违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