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雨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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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此文送给一位遥远的朋友。纪念我们谈文学的无数日子,纪念他的十二月与我的三月。
  有人说,天真是一种力量。无所顾忌地向天地间摄取,天真甚至可以不是一个褒义词,那是一股生冷不忌的力量,这种力量在天空上投出一个巨大的圆框,那里面是任何时代任何人都曾经见过的景象,而这种景象,在世人眼里已经死去的景象,却在华兹华斯的诗里复活,乃至永生。

       无题


  我一见彩虹高悬天上,
  心儿便跳荡不止:
  从前小时候就是这样;
  如今长大了还是这样;
  以后我老了也要这样,
  否则,不如死!
  儿童乃是成人的父亲;
  我可以指望:我一世光阴
  自始至终贯穿着对自然的虔敬

      阳春三月作


  时方小憩于布拉泽湖畔桥头
  雄鸡啼叫,
  溪水滔滔,
  鳥雀声喧,
  湖波闪闪,
  绿野上一片阳光;
  青老壮弱,
  都忙农活,
  吃草的群羊,
  总不抬头,
  四十头姿势都一样!
  残雪像军队,
  节节败退,
  退到山顶,
  面临绝境,
  耕田郎阵阵吆喝;
  山中有欢愉,
  泉中有生趣,
  云朵轻飏,
  碧空清朗,
  这一场春雨已过!
  我想,在春天读华兹华斯是恰如其分的。他不仅一生大多时间都定居乡间,更被称为“湖畔派”,华兹华斯的湖畔,大约就如同他的诗歌里的那样,是水仙,是彩虹,是阳春三月。
  首先来说《无题》,华兹华斯的这类诗让我觉得干净纯洁,如同浆洗之后晾在阳光下的素色衣裙那样。我能想到一个这样的诗人,他抬头望见虹影,那种斑斓的色彩一定使他的内心如孩子那般欢悦,如他所言“跳荡不止”。诗人何故如此?如果从现代的眼光来看,总能留意于彩虹和发现于彩虹的人,大约心里也有一道彩虹。彩虹这一自然的奇景,象征了这自然里所有的光影声色。彩虹的七色,是自然的七色,华兹华斯畏惧的失去彩虹,也代表了失去了自然里的缤纷和光彩吧!
  虔敬于自然,珍视一条如同丝带包裹灵魂般的彩虹,在拥有那发现彩虹般的、属于自然的眼睛时,每一个都再次做回了孩子。我敢说,对于自然的虔敬可以是人性与生俱来的那部分,泥土与丛林,原本就是任何生命包括人的起源。只不过很少有人像华兹华斯这样,将信仰自然放在一生的位置里,于更多人而言,自然是乡愁,偶尔在痛楚中想起;而对于华兹华斯而言,自然是永恒的家园。
  我生在三月,我更爱三月,三月没有四月的极盛,反而有了舒朗的味道。而华兹华斯的《阳春三月作》便是如此。
  这是典型的英伦早春吧!安闲的山下,也许没人知道那山的名字,但山却有幸在怀中拥有这样温柔的景象:诗人或许正站在那田野边,早上的光亮如瀑布般洒下,有红冠子的大公鸡在诗人身旁不怕人地昂首阔步,不远处的溪水在弯腰打水的女孩子指间精灵般穿梭;侧耳,听得到鸟雀的啾啾;抬眼,望得到湖水的粼粼;如果再朝远处望,那穿了朴素衣裳的人们,都在田地间匆忙,牛也是一样地,有了专心的味道;而倘若再抬头,便见得到山顶上,那与云混在一起的残雪,还没来得及叹惋,心又被耕田的男孩的声音拉回——如若你回过头来,你便被那天空拥抱,而云朵会在你身旁低语:“是了,这场春雨已过!”
  英伦的早春,耕种,劳碌,不同于中国的“杏花微雨”,中国之春,是有人藏在一笔一画背后的淡淡诗性,人在这样的春天里,是微妙的精灵一般。而英伦之春则不同,就如国画与油画,英伦之春之美,是平铺直叙的,有光影,人是这里的主角,若无人在,便不是英伦之春。中国的三月,人是这里的点缀,春景只取人的灵动,自然的景却都是真的浑然天成;而英国的三月,只有人联系了这里的自然,更因有华兹华斯这样的诗人存在,方有我们今天看到的《阳春三月作》。
  华兹华斯的诗歌优质期只有十年。但我却觉得不必因此诟病他,即使他不再是诗人,那份以自然为当下的家园而不是乡愁的心也绝不会消弭。
  那便是他向我们做的超出他诗歌纯净之美的最好榜样:“我一世光阴,自始至终贯穿着对自然的虔敬。”那叫作自然的那片土地上。始终有这样的人,用一生守护,从始至终,自然与诗人,都剔透如许。
  春雨已过,雨滴里却都有他的诗句。细细一嗅,全是那土地郁郁的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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