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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任何历史形态的民主,都是具体的质与量的对立统一。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的理解,也可以从质与量这两方面进行分析。 民主的质是指民主的内在规定性,这是由民主赖以存在的社会主体(即属于哪个社会集团的)和民主赖以建立社会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的。它是确立民主类型的内在根据。民主的量是指民主的外在规定性,即民主存在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