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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元旦起,南京六合、浦口、高淳、溧水区辖区内所有区级公立医院和化工园区内的区级公立医院将跟进改革。南京市物价局下发《南京区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全面取消药品加成,除中药饮片和医院制剂外,药品一律按进价“零差率”销售,同时提高诊察费、注射护理、手术、住院费用,达到总体支出水平平衡。药品加成取消按7∶2∶1消化。意见明确,合理的药品差价额,7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20%由财政给予补偿,10%由医院提高管理水平自我消化。医保跟上,总体不增加病人负担。改革后收费主要变化:1.取消2项特需医疗服务项目;2.提高诊察费项目价格;3.提高部分注射、手术、床位价格;4.降低CT等大型检查价格。此次改革的公立医院还将降低X线计算机(CT)扫描、磁共振扫描(MRI)大型设备检查的指导价格,取消上浮15%的规定,降低的检查价格差价,不计入调价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