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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9月,在贯彻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的过程中,诞生了甘肃省文物局。省文物局的成立,标志着作为文物大省的甘肃从此有了一个文物事业的专门管理机构和办事机构。10年来,省文物局走过了一段不寻常的路。文物局机关这个群体像山坡上的羊群,在领头羊的带领下,沿着干旱缺水草的山梁觅食,朝夕团簇,奔波前行。尽管道路不平坦,却迎来了辉煌。
10年来,甘肃省文物局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从1992年9月起,省文物局开始了艰难的完善机构、争取编制、投石问路、开展工作的过程。根据省编委文件,在经过了三个多月的“迷惘”后,1994年元月才被补核了内设机构,恢复了已被废止的文物处,用“改制”和“加挂”的办法,设立了博物馆处和办公室,任命了局领导成员,工作人员仍是原文化厅文物处的八九名“老人”。直到1995年11月,在机构改革大潮中,省文物局才被省政府以批准“三定”方案的方式,正式确定为省政府主管全省文物工作的职能部门,批准设立办公室、综合处、文物保护处、博物馆处和机关党委五个职能处室,核定行政、事业编制27人,保留了原长城博物馆(筹)和文管会办公室的几个事业编制。至此,甘肃省文物局的框架算搭了起来,但工作人员仍一时无法补充。
1996年初到1998年底的三年里,甘肃省文物局经历了补充人员,理顺关系,打通渠道,保障供给的巩固期。经上级同意,从1996年元月起,财务工作和部分人事管理工作相对独立,各有关处室按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开展工作。争取经费和补充人员是当时两大迫切的事情,办公设施也是必须解决的当务之急。经过艰苦努力,相关的工作渠道相继“开通”,工作关系进一步理顺,经费有所增加,办公条件逐步改善,工作得以比较好地开展起来。这年的下半年,通过国家统一招录公务员和原有人员转入,完成了机关公务员制度的建立,补充了部分工作人员,工作基本进入了“自我运行状态”。1997年开始,继续理顺了各方面关系,完善了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着手编制实施文物事业“九五”计划和全省文博事业总体发展规划,协同省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部分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政策性行政规章。1997年4月,省机编委批准省文物局增加部分事业编制,1998年5月又批准增加了部分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以解决文物局事多人少,疲于应付的燃眉之急。与此同时,文物事业费和专项补助费也有了突破性增加。1999年以后,甘肃文博事业逐渐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10年来,甘肃文博事业取得了全面进步和长足发展。
进一步弄清了甘肃文物的“家底”。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三年文物大普查的基础上,为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全省开展了查漏补缺的文物补查工作,尤其是围绕文物地图集的编写需要,逐地区进行了资料核查和文物补查,发现了许多重要文物遗存,获取了许多重要资料,使甘肃省的各类文物点超过2万处,选入地图集的达1.3万多处。90年代后期集中进行了《中国文物地图集甘肃分卷》的编写,完成了200余万字的巨著。与此同时,着手建立健全各类野外文物点的“四有”档案和馆藏文物的档案,分阶段制定了甘肃文物事业的“九五”、“十五”计划和部分国保单位的总体保护规划及大遗址保护规划,陆续完成了全省一、二、三级文物鉴定确认工作,使全省文物基础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10年来,遵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文物工作方针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结合甘肃省文物的优势和特点,分轻重缓急,完成了一大批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据不完全统计,“八五”后两年里,共完成大中型规模以上文物抢救维修工程40多项,“九五”计划期间完成大小文物抢救维修工程约120项。“十五”计划的第一年就完成和基本完成30多项文物抢救维修工程。10年间全省用于文物抢救维修的资金累计近
6 000万元。在进行文物抢救维修工程的同时,博物馆和文物收藏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八五”计划后三年修建标准化文物库房近20个,“九五”计划期间整修和修建文物库房14个,1997年以来又为30多个博物馆安装了先进的报警设施。另外,一些地县,通过自筹和争取国家补助等集资渠道,新建或扩建了标准较高的博物馆,特别是省博物馆改扩建工程,国家计划投资达9 000多万元。馆藏文物的抢救保护和文物征集也取得了突出成绩,10年间征集文物达1.4万余件,修复保护各类藏品约2 000件。
10年来,依法保护文物的工作得到了明显加强,文物法制建设成绩显著。除坚持《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甘肃省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外,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行政规章。1992年下半年至2002年4月,全省颁布各类文物行政规章30多个。《关于严厉打击盗掘倒卖走私文物犯罪活动的通知》、《甘肃省文物修缮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等行政规章,在全省文物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既对执行《文物保护法》等大法起了积极的辅助作用,又对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作用。此外,文物的合理利用也迈出了可喜的步伐,文物对外交流活动逐步扩大和加强。10年来文物出国(境)展览近30次,甘肃文物珍品的足迹遍及世界三大洲。文物科研事业发展很快,国际间合作研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敦煌研究院与美国盖蒂基金会、美国梅隆基金会、日本东京文化财研究所等国外科研机构坚持了长期的成功合作,成为甘肃省文物科研国际合作的典范。此外还出版了一批研究专著和考古发掘报告,发表了大量学术论文。文物保护科研队伍不断壮大,文博工作者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也是令人鼓舞的。甚至可以这样说,甘肃省文物局成立10年来的历程,就是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基层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过程,是为实现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建设文化大省而努力奋斗的过程,也是推进甘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
山路是崎岖的,步履是艰难的,精神是振奋的,成绩是辉煌的。甘肃省文物局虽然走过了一段山路,迎来了自己历史上的辉煌,但今后的路程还长。相信甘肃省文物局在新时期将会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迎得更喜人的辉煌。
10年来,甘肃省文物局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从1992年9月起,省文物局开始了艰难的完善机构、争取编制、投石问路、开展工作的过程。根据省编委文件,在经过了三个多月的“迷惘”后,1994年元月才被补核了内设机构,恢复了已被废止的文物处,用“改制”和“加挂”的办法,设立了博物馆处和办公室,任命了局领导成员,工作人员仍是原文化厅文物处的八九名“老人”。直到1995年11月,在机构改革大潮中,省文物局才被省政府以批准“三定”方案的方式,正式确定为省政府主管全省文物工作的职能部门,批准设立办公室、综合处、文物保护处、博物馆处和机关党委五个职能处室,核定行政、事业编制27人,保留了原长城博物馆(筹)和文管会办公室的几个事业编制。至此,甘肃省文物局的框架算搭了起来,但工作人员仍一时无法补充。
1996年初到1998年底的三年里,甘肃省文物局经历了补充人员,理顺关系,打通渠道,保障供给的巩固期。经上级同意,从1996年元月起,财务工作和部分人事管理工作相对独立,各有关处室按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开展工作。争取经费和补充人员是当时两大迫切的事情,办公设施也是必须解决的当务之急。经过艰苦努力,相关的工作渠道相继“开通”,工作关系进一步理顺,经费有所增加,办公条件逐步改善,工作得以比较好地开展起来。这年的下半年,通过国家统一招录公务员和原有人员转入,完成了机关公务员制度的建立,补充了部分工作人员,工作基本进入了“自我运行状态”。1997年开始,继续理顺了各方面关系,完善了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着手编制实施文物事业“九五”计划和全省文博事业总体发展规划,协同省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部分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政策性行政规章。1997年4月,省机编委批准省文物局增加部分事业编制,1998年5月又批准增加了部分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以解决文物局事多人少,疲于应付的燃眉之急。与此同时,文物事业费和专项补助费也有了突破性增加。1999年以后,甘肃文博事业逐渐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10年来,甘肃文博事业取得了全面进步和长足发展。
进一步弄清了甘肃文物的“家底”。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三年文物大普查的基础上,为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全省开展了查漏补缺的文物补查工作,尤其是围绕文物地图集的编写需要,逐地区进行了资料核查和文物补查,发现了许多重要文物遗存,获取了许多重要资料,使甘肃省的各类文物点超过2万处,选入地图集的达1.3万多处。90年代后期集中进行了《中国文物地图集甘肃分卷》的编写,完成了200余万字的巨著。与此同时,着手建立健全各类野外文物点的“四有”档案和馆藏文物的档案,分阶段制定了甘肃文物事业的“九五”、“十五”计划和部分国保单位的总体保护规划及大遗址保护规划,陆续完成了全省一、二、三级文物鉴定确认工作,使全省文物基础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10年来,遵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文物工作方针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结合甘肃省文物的优势和特点,分轻重缓急,完成了一大批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据不完全统计,“八五”后两年里,共完成大中型规模以上文物抢救维修工程40多项,“九五”计划期间完成大小文物抢救维修工程约120项。“十五”计划的第一年就完成和基本完成30多项文物抢救维修工程。10年间全省用于文物抢救维修的资金累计近
6 000万元。在进行文物抢救维修工程的同时,博物馆和文物收藏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八五”计划后三年修建标准化文物库房近20个,“九五”计划期间整修和修建文物库房14个,1997年以来又为30多个博物馆安装了先进的报警设施。另外,一些地县,通过自筹和争取国家补助等集资渠道,新建或扩建了标准较高的博物馆,特别是省博物馆改扩建工程,国家计划投资达9 000多万元。馆藏文物的抢救保护和文物征集也取得了突出成绩,10年间征集文物达1.4万余件,修复保护各类藏品约2 000件。
10年来,依法保护文物的工作得到了明显加强,文物法制建设成绩显著。除坚持《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甘肃省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外,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行政规章。1992年下半年至2002年4月,全省颁布各类文物行政规章30多个。《关于严厉打击盗掘倒卖走私文物犯罪活动的通知》、《甘肃省文物修缮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等行政规章,在全省文物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既对执行《文物保护法》等大法起了积极的辅助作用,又对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作用。此外,文物的合理利用也迈出了可喜的步伐,文物对外交流活动逐步扩大和加强。10年来文物出国(境)展览近30次,甘肃文物珍品的足迹遍及世界三大洲。文物科研事业发展很快,国际间合作研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敦煌研究院与美国盖蒂基金会、美国梅隆基金会、日本东京文化财研究所等国外科研机构坚持了长期的成功合作,成为甘肃省文物科研国际合作的典范。此外还出版了一批研究专著和考古发掘报告,发表了大量学术论文。文物保护科研队伍不断壮大,文博工作者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也是令人鼓舞的。甚至可以这样说,甘肃省文物局成立10年来的历程,就是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基层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过程,是为实现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建设文化大省而努力奋斗的过程,也是推进甘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
山路是崎岖的,步履是艰难的,精神是振奋的,成绩是辉煌的。甘肃省文物局虽然走过了一段山路,迎来了自己历史上的辉煌,但今后的路程还长。相信甘肃省文物局在新时期将会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迎得更喜人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