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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民族生命力、创造力、向心力、亲和力的源头活水;是民族不畏艰险、团结奋斗、科学创新的精神力量;是民族与时俱进、生生不息的不竭动力。
团结是宝,稳定是基,发展是本。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推进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云南边疆稳定与发展、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必然要求。
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治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一项文化战略任务来抓,是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首次提出的重要思想之一。它彰显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审时度势,高瞻远瞩,统揽全局的政治智慧和与时俱进的思想创新精神。
云南要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就要始终突出民族团结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重点,突出各民族文化认同这个核心,突出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环节和途径,着力从各民族人民内心深处、文化心理上塑造共有精神家园,营造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自然轻松的工作、生活新状态,感受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温暖。
明确建设云南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目的。首先,建设云南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这既是对云南现阶段民族团结现状的事实描述,又为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明确了奋斗目标;其次,建设云南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既是弘扬云南各民族多彩文化的政策指向,也是保护与发展云南民族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思路;最后,建设云南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既是云南和谐稳定民族关系在精神文化领域的凝炼,也是对各民族关系在文化发展方面的创新性要求。
建设云南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原则。坚持历史性与现实性相统一;坚持共通性与共享性相统一;坚持个体性与整体性相统一。
建设云南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路径:
第一,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一是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的宣传阐释。二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三是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
第二,大力加强“四个认同”教育,进一步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一是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注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养。二是挖掘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为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供更多文化养分。三是大力开展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反分裂斗争的宣传教育。
第三,着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一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加强少数民族文艺创作。三是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培育市场主体,着力发展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四是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体系,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传承。
第四,扎实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不断夯实共有精神家园的基础条件。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二是努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民生质量,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和服务,积极破解社会治理难题。三是广泛深入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第五,积极打造云南民族精神高地,不断增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感召力影响力。一是组织专家学者认真梳理云南改革开放建设以来各个阶段的精神资源。二是不断强化典型宣传。三是大力宣传云南打造民族精神高地具体举措。
第六,着力抓好意识形态管理,打牢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安全屏障。一是不断加强对党员和领导干部的管理要求。二是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三是强化意识形态领域的舆情管控和形势研判。四是加强互联网建设和管理。
李若青简历
李若青,女,彝族,1970年8月生于云南省石林县。现为云南民族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系云南省委联系专家、云南省第十五批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兼任中国民族理论学会常务理事、云南省民族理论协会副秘书长、云南省女高级知识分子协会秘书长、云南省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主任等社会工作。主要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与党的民族政策教学研究工作。先后主持和参与各类教学研究项目20余项;出版著作6部;在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10余项。
团结是宝,稳定是基,发展是本。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推进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云南边疆稳定与发展、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必然要求。
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治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一项文化战略任务来抓,是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首次提出的重要思想之一。它彰显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审时度势,高瞻远瞩,统揽全局的政治智慧和与时俱进的思想创新精神。
云南要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就要始终突出民族团结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重点,突出各民族文化认同这个核心,突出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环节和途径,着力从各民族人民内心深处、文化心理上塑造共有精神家园,营造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自然轻松的工作、生活新状态,感受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温暖。
明确建设云南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目的。首先,建设云南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这既是对云南现阶段民族团结现状的事实描述,又为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明确了奋斗目标;其次,建设云南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既是弘扬云南各民族多彩文化的政策指向,也是保护与发展云南民族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思路;最后,建设云南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既是云南和谐稳定民族关系在精神文化领域的凝炼,也是对各民族关系在文化发展方面的创新性要求。
建设云南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原则。坚持历史性与现实性相统一;坚持共通性与共享性相统一;坚持个体性与整体性相统一。
建设云南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路径:
第一,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一是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的宣传阐释。二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三是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
第二,大力加强“四个认同”教育,进一步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一是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注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养。二是挖掘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为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供更多文化养分。三是大力开展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反分裂斗争的宣传教育。
第三,着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一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加强少数民族文艺创作。三是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培育市场主体,着力发展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四是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体系,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传承。
第四,扎实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不断夯实共有精神家园的基础条件。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二是努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民生质量,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和服务,积极破解社会治理难题。三是广泛深入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第五,积极打造云南民族精神高地,不断增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感召力影响力。一是组织专家学者认真梳理云南改革开放建设以来各个阶段的精神资源。二是不断强化典型宣传。三是大力宣传云南打造民族精神高地具体举措。
第六,着力抓好意识形态管理,打牢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安全屏障。一是不断加强对党员和领导干部的管理要求。二是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三是强化意识形态领域的舆情管控和形势研判。四是加强互联网建设和管理。
李若青简历
李若青,女,彝族,1970年8月生于云南省石林县。现为云南民族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系云南省委联系专家、云南省第十五批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兼任中国民族理论学会常务理事、云南省民族理论协会副秘书长、云南省女高级知识分子协会秘书长、云南省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主任等社会工作。主要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与党的民族政策教学研究工作。先后主持和参与各类教学研究项目20余项;出版著作6部;在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1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