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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的产生有着异常复杂的因素。环境危机的消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政治、法律、经济、科学、技术、道德等等因素;其中,人类在法律层面和道德层面的自我调整尤显重要。李爱年教授的《环境法的伦理审视》(科学出版社,2006)以独特的视角力图把二者结合起来,对当今世界各国、特别是中国在环境立法、执法和守法领域的活动进行了全面的伦理审视,使环境法符合社会主体的价值取向和人类社会发展的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