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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老龄社会的到来,老年人犯罪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对监狱老年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成为了新时期监狱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一、老年服刑人员的特点
老年服刑人员很多都患有疾病,前科劣迹较多,反社会人格较强,缺乏自责感,自私自利。很多老年服刑人员会有“从小到大一路吃官司过来了,人生没什么希望了,混一天算一天”的想法。其思想的僵化导致教育矫治的难度较大,不仅要花费民警大量的时间,还需要我们有方法的、针对性的去开展矫治工作。
二、矫治老年服刑人员的意义
目前,教育老年服刑人员是我们改造工作中的一项重点工作,如果能将反改造经验丰富的老年服刑人员改造成功,那么对于其他的普通罪犯将会有巨大的触动,对改善监狱整体改造氛围有积极意义,对研究我国老年人工作也有参考价值。
三、开展有特点的矫治项目
(1)家庭关系调适矫治项目。鼓励罪犯敞开自己的心扉,拥抱家庭,积极参加监狱组织的家庭关系调适矫治项目。通过心理团训、座谈会等形式,对老年服刑人员进行法律教育、道德教育和认知教育等,并通过团训的形式加强教育矫治效果,调节老年服刑人员的家庭关系与人际关系,让老年服刑人员在监狱内安心改造,对诱发犯罪的原因进行控制并努力降低重新犯罪率。
(2)价值观矫治。认识犯罪并进行悔过,才知道羞耻,才不会再犯罪。老年服刑人员的犯罪经历多与他们的罪恶感缺失、价值观扭曲是密不可分的。很多老年服刑人员会把犯罪行为的发生归咎于家庭和社会。监狱应该积极组织罪犯参加价值观教育的讲座,观看教育片,深刻认识犯罪的危害,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考虑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感受,倡导积极的价值观。
(3)构建社会支持系统。罪犯最终必然会回归社会,但是在改造过程中,他们的社会支持系统是较差的,许多老年服刑人员由于和家人关系较差,在释放后他们往往会和曾经的“狐朋狗友”联系更多,犯罪的几率也会更大。因此,对老年服刑人员的矫治必须要帮助其构建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这样才会减少他们在释放后的重新犯罪可能。
四、矫治教育现状
(1)再犯风险降低。通过对老年服刑人员开展的各项矫治工作来看,根据监狱评估系统测试显示,老年服刑人员在接受教育矫治后的再犯风险明显降低,特别是家庭婚姻、教育就业犯罪助长等因子出现了明显的改善。主要是在改善老年服刑人员和家人的关系之后,他们能够做到认罪悔罪,改变以前不良的认知状况。但是我们应该也看到,老年服刑人员由于犯罪经历、人格特征、改造特点的复杂化,对老年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治是长期的过程。
(2)悔罪意识增强。通过教育矫治,老年服刑人员的悔罪意识明显增强,许多入狱时不认罪的罪犯能够逐步认罪,并且在监区讲评时能够主动忏悔自己的罪行。很多老年服刑人員在接受矫治后,主动向民警汇报了自己的犯罪认识、悔罪心得等。
(3)改造积极性增强。在经过民警耐心、成功的教育后,许多老年服刑人员改变了之前消极、悲观的心态,拜托了年龄、健康、刑期等不良因素,能够以积极的心态面对人生和改造。民警在教育过程中也应积极寻找方法,提升老年服刑人员的积极性,消除不稳定因素,改善监狱改造氛围。
五、优化矫治效果的建议
新形势下,党和人民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深化司法改革也在稳步推进中。作为基层一线民警,如何优化对老年服刑人员的矫治效果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的主要工作。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后,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关注警囚关系的良性互动。矫治能否取得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警与罪犯互动的结果。矫治技术的各要素效能要得到充分发挥,就必须强调民警和罪犯之间的良性互动。民警和老年服刑人员通过有效沟通,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矫治和被矫治的关系、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民警通过评估了解老年服刑人员需要矫治哪方面,如何进行矫治。老年服刑人员通过互动,了解自己在改造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认识到自己的缺点,明确自己矫治的重点项目以及矫治方法。
(2)关注老年服刑人员矫治环境隔绝问题。老年服刑人员被监禁,接受惩罚和教育,与社会隔绝,使他们暂时丧失了再次社会化的基本条件和环境。隔离封闭的监禁方式形成了罪犯的监狱化人格,长期的关押使老年服刑人员在刑满释放后很难再次成功融入社会,社会、家庭的排斥极易将邢释罪犯再次带入犯罪的道路,并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因此,在对老年服刑人员矫治的过程中应当关注隔绝的矫治方式,这可能是一种低效的状态,矫治的效果容易被弱化。建议监狱在矫治过程中多邀请社会人士、律师等来监狱为老年服刑人员进行授课,同时选择的项目也应当与社会衔接更加紧密。
(3)关注老年服刑人员的积极心理。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目前已被广泛接受,他指出人都有尊重与被尊重的需要,罪犯也不例外。但是在目前改造教育罪犯的过程中往往被忽视,并没有将罪犯作为改造的主体来看待,而是简单的管理、控制,影响了教育矫治的效果,使老年服刑人员形成了监狱化人格。因此,建议民警在老年服刑人员的矫治过程中,增加关注老年服刑人员的积极心理,尊重和关心罪犯,帮助他们找到自己身上的优点,激发老年服刑人员积极的心态,变被动教育为主动接受教育,这样,教育矫治的效果自然会得到增强。
提升老年服刑人员教育矫治效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我们广大民警在工作中创新思路,积极作为。面对新的形势和环境,监狱要主动作为,制定相关制度规定,细化老年服刑人员的管理工作,将监狱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的高度。
作者简介:沈燕亮(1989-),男,汉族,上海浦东人,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MPA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一、老年服刑人员的特点
老年服刑人员很多都患有疾病,前科劣迹较多,反社会人格较强,缺乏自责感,自私自利。很多老年服刑人员会有“从小到大一路吃官司过来了,人生没什么希望了,混一天算一天”的想法。其思想的僵化导致教育矫治的难度较大,不仅要花费民警大量的时间,还需要我们有方法的、针对性的去开展矫治工作。
二、矫治老年服刑人员的意义
目前,教育老年服刑人员是我们改造工作中的一项重点工作,如果能将反改造经验丰富的老年服刑人员改造成功,那么对于其他的普通罪犯将会有巨大的触动,对改善监狱整体改造氛围有积极意义,对研究我国老年人工作也有参考价值。
三、开展有特点的矫治项目
(1)家庭关系调适矫治项目。鼓励罪犯敞开自己的心扉,拥抱家庭,积极参加监狱组织的家庭关系调适矫治项目。通过心理团训、座谈会等形式,对老年服刑人员进行法律教育、道德教育和认知教育等,并通过团训的形式加强教育矫治效果,调节老年服刑人员的家庭关系与人际关系,让老年服刑人员在监狱内安心改造,对诱发犯罪的原因进行控制并努力降低重新犯罪率。
(2)价值观矫治。认识犯罪并进行悔过,才知道羞耻,才不会再犯罪。老年服刑人员的犯罪经历多与他们的罪恶感缺失、价值观扭曲是密不可分的。很多老年服刑人员会把犯罪行为的发生归咎于家庭和社会。监狱应该积极组织罪犯参加价值观教育的讲座,观看教育片,深刻认识犯罪的危害,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考虑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感受,倡导积极的价值观。
(3)构建社会支持系统。罪犯最终必然会回归社会,但是在改造过程中,他们的社会支持系统是较差的,许多老年服刑人员由于和家人关系较差,在释放后他们往往会和曾经的“狐朋狗友”联系更多,犯罪的几率也会更大。因此,对老年服刑人员的矫治必须要帮助其构建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这样才会减少他们在释放后的重新犯罪可能。
四、矫治教育现状
(1)再犯风险降低。通过对老年服刑人员开展的各项矫治工作来看,根据监狱评估系统测试显示,老年服刑人员在接受教育矫治后的再犯风险明显降低,特别是家庭婚姻、教育就业犯罪助长等因子出现了明显的改善。主要是在改善老年服刑人员和家人的关系之后,他们能够做到认罪悔罪,改变以前不良的认知状况。但是我们应该也看到,老年服刑人员由于犯罪经历、人格特征、改造特点的复杂化,对老年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治是长期的过程。
(2)悔罪意识增强。通过教育矫治,老年服刑人员的悔罪意识明显增强,许多入狱时不认罪的罪犯能够逐步认罪,并且在监区讲评时能够主动忏悔自己的罪行。很多老年服刑人員在接受矫治后,主动向民警汇报了自己的犯罪认识、悔罪心得等。
(3)改造积极性增强。在经过民警耐心、成功的教育后,许多老年服刑人员改变了之前消极、悲观的心态,拜托了年龄、健康、刑期等不良因素,能够以积极的心态面对人生和改造。民警在教育过程中也应积极寻找方法,提升老年服刑人员的积极性,消除不稳定因素,改善监狱改造氛围。
五、优化矫治效果的建议
新形势下,党和人民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深化司法改革也在稳步推进中。作为基层一线民警,如何优化对老年服刑人员的矫治效果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的主要工作。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后,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关注警囚关系的良性互动。矫治能否取得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警与罪犯互动的结果。矫治技术的各要素效能要得到充分发挥,就必须强调民警和罪犯之间的良性互动。民警和老年服刑人员通过有效沟通,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矫治和被矫治的关系、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民警通过评估了解老年服刑人员需要矫治哪方面,如何进行矫治。老年服刑人员通过互动,了解自己在改造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认识到自己的缺点,明确自己矫治的重点项目以及矫治方法。
(2)关注老年服刑人员矫治环境隔绝问题。老年服刑人员被监禁,接受惩罚和教育,与社会隔绝,使他们暂时丧失了再次社会化的基本条件和环境。隔离封闭的监禁方式形成了罪犯的监狱化人格,长期的关押使老年服刑人员在刑满释放后很难再次成功融入社会,社会、家庭的排斥极易将邢释罪犯再次带入犯罪的道路,并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因此,在对老年服刑人员矫治的过程中应当关注隔绝的矫治方式,这可能是一种低效的状态,矫治的效果容易被弱化。建议监狱在矫治过程中多邀请社会人士、律师等来监狱为老年服刑人员进行授课,同时选择的项目也应当与社会衔接更加紧密。
(3)关注老年服刑人员的积极心理。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目前已被广泛接受,他指出人都有尊重与被尊重的需要,罪犯也不例外。但是在目前改造教育罪犯的过程中往往被忽视,并没有将罪犯作为改造的主体来看待,而是简单的管理、控制,影响了教育矫治的效果,使老年服刑人员形成了监狱化人格。因此,建议民警在老年服刑人员的矫治过程中,增加关注老年服刑人员的积极心理,尊重和关心罪犯,帮助他们找到自己身上的优点,激发老年服刑人员积极的心态,变被动教育为主动接受教育,这样,教育矫治的效果自然会得到增强。
提升老年服刑人员教育矫治效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我们广大民警在工作中创新思路,积极作为。面对新的形势和环境,监狱要主动作为,制定相关制度规定,细化老年服刑人员的管理工作,将监狱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的高度。
作者简介:沈燕亮(1989-),男,汉族,上海浦东人,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MPA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