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风流枉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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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杜牧的生平,总会给人时代错乱的违和感。倘若他生活在魏晋时代,一定是清谈座上的嘉客,会抢尽卫玠的美男风头,会让一部《世说新语》反复出现他的名字,会使名满天下的竹林七贤变成竹林八贤。
  他生就一副魏晋名士的派头,却很遗憾地生在了唐朝。
  杜牧用了整个青年时代说明了“人不风流枉少年”的道理,幸而他的上级长官是个懂风雅的人,由得他将冗俗公务置诸脑后,整日在扬州城的脂粉营里饮酒赋诗。
  当然,如果你是他的同僚,你一定忌恨得要死:大家都做一样的职位,都拿一样的薪水,凭什么这个姓杜的家伙就可以逍遥快活,不务正业,领导还偏偏那么赏識他!
  的确很没天理啊,但这就是杜牧。终于他有一天发觉自己年纪大了,前途似乎还没什么太好的着落,这些年来所有的职场积淀无非是一点烟花巷陌的风流名声罢了。他写诗悼念自己终将逝去的青春,“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恍然发觉那本以为终将逝去的青春其实早已逝去。
  年纪不小了,也该做一点正事了吧。
  杜牧给自己谋了一份正经差事———在东都洛阳担任御史,负责监察百官,大约相当于纪委纠风办的纠风专员。这样的人事任命如果不是荒唐,那就是故意开杜牧的玩笑。请杜牧负责纠风,无异于请鲁智深看守酒窖。杜牧果然不负众望,毫不把岗位职责放在心上,以至于没多久便搞出了一段“佳话”:照例朝臣私宴,御史官出于避嫌,概不参加,而杜牧听说李司徒正在设宴,竟然特地叮嘱对方一定要邀请自己。
  醉翁之意不在酒,杜牧早听说李司徒家里的歌女堪称洛阳第一,怎能不去领略一番呢?赴宴当天,杜牧一点都不见外,点名叫出主人家最宝贝的歌女紫云登台献艺。他知道自己张狂了些,却很自恋这份张狂,还要以诗歌将这份张狂记录在案,赠给紫云,也炫耀给全场的宾客:“华堂今日绮筵开,谁唤分司御史来。忽发狂言惊四座,两行红粉一时回。”杜牧就是这样意态消闲,旁若无人,无论到哪里都要第一个出风头。
  但我们不要以为他永远活在自我陶醉里,其实他的幸福感很低,因为在政治前途上,即所有有志青年辛勤奋斗的唯一目标上,他的心理一直都没法儿获得平衡。
  如果你从小就是全校的学习尖子、才艺冠军、意见领袖,被所有同性羡慕,被所有异性爱慕,然而在踏入职场之后,虽然你也做得不错,但当初班上那个差等生,那个被你一直看不起的庸碌之才竟然把你远远甩在后边,你会是怎样的心态呢?
  杜牧就是这样的心态,而且越到后来,他越被这一种心态咬啮得难受。为什么同族兄弟杜悰可以一路飙升,甚至出将入相,位极人臣,而自己却偏偏只能做到中级干部呢?除了老天不公,一定不存在其他解释。
  杜牧对自己的雄才伟略相当自负,他注释过《孙子兵法》,写诗也爱写咏史诗,总要显出自己是一个眼界不凡的人。
  平心而论,杜牧的咏史诗的确写得别具一格,写出过“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这样经典的句子。诗歌不是论文,咏史诗最忌讳的就是直接发议论,杜牧的出色处就在于虽然不发议论,不下结论,但一句诗可以让人琢磨许多年,有充分的歧义空间。读这首《泊秦淮》,许多人以为歌女“应该”知道亡国恨却懵然不知,所以受到诗人的谴责,但事情也完全可以反过来想:歌女对于旧王朝本来就不负有任何义务,无论怎样改朝换代,她们都是被侮辱与损害的阶层,做亡国奴也未必处境更坏,在异族统治下也未必比在同胞统治下境况更糟。至于诗人自己是什么态度,我们其实读不出,也没必要一定考索出来。
  人们还是更喜欢杜牧诗歌里那份轻盈的风流,毕竟那才最是杜牧的本色。最轻盈也最风流的作品永远是和扬州有关的,也确实只有扬州才最符合杜牧的气质,我们真是很难将这样一个倜傥人物和洛阳联系起来。
  杜牧在远赴洛阳之后,怎可能不怀念扬州的日子呢?一切风流俊赏,竟然全留给旧同僚们消受,也许该自己嫉妒他们一回了。《寄扬州韩绰判官》就是在这样心情里写下的: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木凋。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诗句里的“玉人”非指吹箫的美女,而是旧日的同僚韩绰。想韩绰在二十四桥的月色里何等逍遥快活,而这样的逍遥快活原本全是由杜牧自己在领队啊。
  月色四海皆同,外国的月亮并不比中国更圆,但因为两联诗句的缘故,扬州的月色却偏偏冠绝千古。这两联诗句,一个是徐凝的“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另一个就是杜牧的“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扬州让杜牧尽情风流了一整段青春,杜牧让扬州独擅风流胜场一千余年。这是一笔划算的交易,幸而当时的扬州人容得下这位太不称职的国家干部。
  选自《大唐诗人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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