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实行以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宪法规定的基本治国方略。国家是法制的国家,社会是法制的社会,政府是法制的政府,林业也必须是法制的林业。在林业法制工作中,要始终贯彻依法兴林、依法治林这一主线,为林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林业行政处罚是林业法制工作的重要方面,如何能在处罚时做到使被处罚者心服口服,做到处罚一起,教育一片的作用,就不能局限于条条框框、墨守成规。只有与时俱进,在新形势下有创新的思维,才能使林业法制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