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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罗争玉所著《企业的智慧》的首发沙龙上,北京朝阳寺住持明奘法师讲了一番意味深长的话。他认为,企业的智慧是最重要的智慧,最终目的是指向人,全球最伟大的CEO不是乔布斯、不是韦尔奇,而是佛祖“释迦牟尼”。佛教寺院是最成功的连锁行业,是全球最大的旅游地产,拥有统一的服装、标识、建筑和管理模式,拥有群体最大的忠实客户,2000多年不倒,更重要的是还拥有被广泛认可和接纳的价值观。
明奘法师的话告诉我们一个事实——当前的社会是一个企业化的社会,连佛门圣地都可以当作成功企业的典范,还有什么不能企业化的?尽管佛教是社会企业化高不可及的范本。法师的话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只有人格化的企业才是真正有智慧的企业,智慧的企业才能不断产生企业的智慧。因为强调“诸恶莫作,诸善奉行”的佛教,本身就是人格化的象征,也是大智慧的象征。
当前社会企业化的表征及其片面性
当前社会企业化最大的表征是一切皆可经营。经营(operation)本身却是一个企业的专有名词,是根据企业的资源状况和所处的市场竞争环境对企业长期发展进行战略性规划和部署、制定企业的远景目标和方针的战略层次活动。
狭义的“经营”仅限于企业的经营,而且是与生产相对应的一个名词,因此,狭义的“经营”是指企业的生产活动以外的活动,即企业的供销活动。广义的“经营”是被誉为管理过程之父的法约尔在其名著《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中提出来的。他认为,企业的经营活动包括6方面活动:技术活动(生产、制造、加工),商业活动(购买、销售、交换),财务活动(筹集和利用资本),安全活动(保护财产和人员),会计活动(清理财产、资产负债表、成本、统计等),管理活动(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也就是说,无论是狭义还是广义,经营都是企业的专属名词。
当前,经营概念被引申到了几乎一切社会层面,成为了社会企业化的最大表征。就个人而言,谓之“经营人生”;就家庭而言,谓之“经营婚姻与家庭”;就政府而言,谓之“经营城市”。在百度搜索这三个词,分别能得到700万个、33万个和29万个相关结果,在当当网搜索标题含有这三个关键词的图书,分别能得到125、200和180种相关书籍。
种种披着成功学外衣的经营人生的“教科书”在精确地计算着人生的“品牌与市场”、“投入与产出”、“成本与利润”;众多自诩为婚姻与家庭的“教父”或“教母”们,以无数正面和反面的事例,竭力想证明一个观点:婚姻与家庭是需要经营的;“经营城市”的理念以市场经济运作为手段,通过市场机制对构成城市空间和城市功能载体的自然生成资本(如土地、河湖等)与人力作用资本(如路桥等市政设施和公共建筑等)及相关延利资本(如路桥冠名权、广告设置使用权等)等进行重组营运,其目的是走一条以城建城、以城兴城的市场化之路。
但是,上述社会企业化的表征中,无论是“经营人生”、“经营婚姻与家庭”,还是“经营城市”,都是以利益诉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片面的企业化。
人生,就是人们渴求幸福和享受幸福的过程,是人类生老病死所经历的自然过程。人生有奋斗、有规划,但毕竟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强为经营之说,实为利益驱使之下制造的噱头,急功近利、唯利是图的价值观实与此有关。
婚姻就是男人和女人因相爱结为夫妻,而家庭是由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而产生的亲属团体,婚姻与家庭的本质和基础是情感和血缘关系,而非制造利润,强为经营之说,其实是将婚姻与家庭当作了买卖,“宁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在自行车上笑”的婚姻与家庭观就是此种经营理念带来的恶果。
政府本来是社会的组织者、管理者和服务者,通过行政手段实现城市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和效益的最大化,本无可厚非。但是将一个城市当做追逐利益的企业来运作,就会与完善城市建设、促进社会繁荣、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初衷背道而驰。因为就当前情况来看,大部分的所谓“经营城市”,实际上变成了利用土地国有制度进行的征地拆迁,其核心概念是土地出让金,其实质是土地财政,又称第二财政,为财政谋取最大利益,同时让开发商分一杯羹。这种模式因其不透明、不规范、不受人民代表监督而备受争议,并带来了暴力拆迁、拆迁腐败等诸多严重社会问题和隐患。因此,片面的社会的企业化都不是真正的企业化。
现代企业之辩
企业是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以生产或服务满足社会需要,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法设立的一种盈利性的经济组织。
《企业的智慧》一书考证了“企业”一词的源流。在英语中,企业为“enterprise”,这个词由两个部分构成:“enter”和“prise”,前者具有“获得、开始享有”的含义,可引申为“盈利、收益”;后者则有“撬起、撑起”的意思,引申为“杠杆、工具”,两个部分结合在一起,表示“获取盈利的工具”。日本在引进该词时,意译为“企业”,从字面上看表示的是商事主体企图从事某项事业,且有持续经营的意思。
可见,从本质上看,企业是经营主体从事经营活动,借以获取经济利益的工具和手段,其现实目标和最终目的是为了谋求自我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是说,企业追求利益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但是不要忘了,企业是存在于社会之中的,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必须考虑到其行为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和企业对社会所应负的责任。因此,现代企业除了应符合“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标准外,还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责任与贡献。
《企业的智慧》指出,“企业本身就是社会的一部分,企业的社会化并不是同义反复,而是意指企业关于自身的存在有其明确的社会意识,积极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
“企业的社会责任”这一概念最早由西方国家提出,近些年来这一思想广为流行,连《财富》和《福布斯》这样的商业杂志在企业排名评比时都加上了“社会责任”标准,可见西方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也很重视。从经济和伦理多方面积极承担起社会责任,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吸引劳动力资源,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更重要的是,通过这种管理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从而有利于实现企业的长远经营目标。即现代企业应该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的企业。也就是说,真正的现代企业绝不仅仅是一台冷冰冰的赚钱机器,而应该是具有道德、责任和尊严等人格化特征的社会组织。所以,社会的企业化应该以人格化了的企业为模本。
明奘法师的话告诉我们一个事实——当前的社会是一个企业化的社会,连佛门圣地都可以当作成功企业的典范,还有什么不能企业化的?尽管佛教是社会企业化高不可及的范本。法师的话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只有人格化的企业才是真正有智慧的企业,智慧的企业才能不断产生企业的智慧。因为强调“诸恶莫作,诸善奉行”的佛教,本身就是人格化的象征,也是大智慧的象征。
当前社会企业化的表征及其片面性
当前社会企业化最大的表征是一切皆可经营。经营(operation)本身却是一个企业的专有名词,是根据企业的资源状况和所处的市场竞争环境对企业长期发展进行战略性规划和部署、制定企业的远景目标和方针的战略层次活动。
狭义的“经营”仅限于企业的经营,而且是与生产相对应的一个名词,因此,狭义的“经营”是指企业的生产活动以外的活动,即企业的供销活动。广义的“经营”是被誉为管理过程之父的法约尔在其名著《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中提出来的。他认为,企业的经营活动包括6方面活动:技术活动(生产、制造、加工),商业活动(购买、销售、交换),财务活动(筹集和利用资本),安全活动(保护财产和人员),会计活动(清理财产、资产负债表、成本、统计等),管理活动(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也就是说,无论是狭义还是广义,经营都是企业的专属名词。
当前,经营概念被引申到了几乎一切社会层面,成为了社会企业化的最大表征。就个人而言,谓之“经营人生”;就家庭而言,谓之“经营婚姻与家庭”;就政府而言,谓之“经营城市”。在百度搜索这三个词,分别能得到700万个、33万个和29万个相关结果,在当当网搜索标题含有这三个关键词的图书,分别能得到125、200和180种相关书籍。
种种披着成功学外衣的经营人生的“教科书”在精确地计算着人生的“品牌与市场”、“投入与产出”、“成本与利润”;众多自诩为婚姻与家庭的“教父”或“教母”们,以无数正面和反面的事例,竭力想证明一个观点:婚姻与家庭是需要经营的;“经营城市”的理念以市场经济运作为手段,通过市场机制对构成城市空间和城市功能载体的自然生成资本(如土地、河湖等)与人力作用资本(如路桥等市政设施和公共建筑等)及相关延利资本(如路桥冠名权、广告设置使用权等)等进行重组营运,其目的是走一条以城建城、以城兴城的市场化之路。
但是,上述社会企业化的表征中,无论是“经营人生”、“经营婚姻与家庭”,还是“经营城市”,都是以利益诉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片面的企业化。
人生,就是人们渴求幸福和享受幸福的过程,是人类生老病死所经历的自然过程。人生有奋斗、有规划,但毕竟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强为经营之说,实为利益驱使之下制造的噱头,急功近利、唯利是图的价值观实与此有关。
婚姻就是男人和女人因相爱结为夫妻,而家庭是由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而产生的亲属团体,婚姻与家庭的本质和基础是情感和血缘关系,而非制造利润,强为经营之说,其实是将婚姻与家庭当作了买卖,“宁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在自行车上笑”的婚姻与家庭观就是此种经营理念带来的恶果。
政府本来是社会的组织者、管理者和服务者,通过行政手段实现城市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和效益的最大化,本无可厚非。但是将一个城市当做追逐利益的企业来运作,就会与完善城市建设、促进社会繁荣、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初衷背道而驰。因为就当前情况来看,大部分的所谓“经营城市”,实际上变成了利用土地国有制度进行的征地拆迁,其核心概念是土地出让金,其实质是土地财政,又称第二财政,为财政谋取最大利益,同时让开发商分一杯羹。这种模式因其不透明、不规范、不受人民代表监督而备受争议,并带来了暴力拆迁、拆迁腐败等诸多严重社会问题和隐患。因此,片面的社会的企业化都不是真正的企业化。
现代企业之辩
企业是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以生产或服务满足社会需要,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法设立的一种盈利性的经济组织。
《企业的智慧》一书考证了“企业”一词的源流。在英语中,企业为“enterprise”,这个词由两个部分构成:“enter”和“prise”,前者具有“获得、开始享有”的含义,可引申为“盈利、收益”;后者则有“撬起、撑起”的意思,引申为“杠杆、工具”,两个部分结合在一起,表示“获取盈利的工具”。日本在引进该词时,意译为“企业”,从字面上看表示的是商事主体企图从事某项事业,且有持续经营的意思。
可见,从本质上看,企业是经营主体从事经营活动,借以获取经济利益的工具和手段,其现实目标和最终目的是为了谋求自我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是说,企业追求利益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但是不要忘了,企业是存在于社会之中的,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必须考虑到其行为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和企业对社会所应负的责任。因此,现代企业除了应符合“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标准外,还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责任与贡献。
《企业的智慧》指出,“企业本身就是社会的一部分,企业的社会化并不是同义反复,而是意指企业关于自身的存在有其明确的社会意识,积极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
“企业的社会责任”这一概念最早由西方国家提出,近些年来这一思想广为流行,连《财富》和《福布斯》这样的商业杂志在企业排名评比时都加上了“社会责任”标准,可见西方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也很重视。从经济和伦理多方面积极承担起社会责任,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吸引劳动力资源,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更重要的是,通过这种管理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从而有利于实现企业的长远经营目标。即现代企业应该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的企业。也就是说,真正的现代企业绝不仅仅是一台冷冰冰的赚钱机器,而应该是具有道德、责任和尊严等人格化特征的社会组织。所以,社会的企业化应该以人格化了的企业为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