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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契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国务院等有关教育教学改革要求,三亚学院推出饱和度、深度和学习紧张度的“三度”课程建设和新时代人才培养彰显时代意义。结合国际经济法学内容丰富复杂、国际性实践性强等学科特点,明确国际经济法学人才培养的目标与标准,结合国际经济法学课程难点,探求国际经济法学人才培养机制,处理好国际经济法学人才培养和课程建设中的若干关系平衡,以期保证国际经济法学人才培养和课程建设取得预期良好效果。
关键词:“三度”课程建设;关系平衡;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35-0090-02
三亚学院以课程的饱和度、深度和学习紧张度之“三度”课程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契合教育部《关于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对新时代本科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新标准。就国际经济法学人才培养和课程建设中的难点与应对展开分析,引发大家对国际经济法学人才培养和“三度”课程建设的关注。
一、国际经济法学人才培养和“三度”课程建设的目标和难点
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①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②对接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对高素质卓越法律人才的需求,适应国际国内经济发展新形势和学院招生新变化。三亚学院围绕提升学生竞争力、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提高学生学业水平,对标“五种品质”和课程大纲国际化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教育教学改革以期实现新时代人才培养的新目标。国际经济法学课程“三度”建设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围绕国家法治建设和海南本地经济建设需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践行明法笃行、知行合一,主动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在国际经济法教学中找准人才培养和行业需求的结合点,深化国际经济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国际经济法学实践教育,争做一流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源于国际经济法学自身特点与教学实践,国际经济法学“三度”人才培养和课程建设中存在如下难度与问题。
第一,结合饱和度,国际经济法学体系复杂、内容丰富。国际经济法学涉及到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税收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其中,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包括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技术贸易等内容,国际投资包括国际直接投资、国际间接投资内容。面对如此众多的内容,在30学时的时间内教师要教好、学生要学好国际经济法学具有非常大的挑战。
第二,结合深度,国际经济法学具有一定的融合性。学习国际经济法学课程需要具备一定的国内法与国际法等方面的知识储备,对教师与学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其中国际条约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要渊源之一,相关的国际贸易法律制度、世贸组织法律制度、国际税收法律制度及国际经济争端解决等方面,需要教师、学生具备一定的外语阅读和理解能力。
第三,结合紧张度,国际经济法学具有一定的实践性要求。国际经济法学与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税收等诸多领域关系密切,要求教师与学生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教学中教师要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以便学生适应未来国际经济法律职业的要求。目前三亚市内的国际经济交往还是很有限,学生能够直接接触与参与的国际经贸实践较少,导致学生感到国际经济法离他们太过遥远,缺乏现实感。
二、国际经济法学人才培养和“三度”课程建设中难点应对
结合国际经济法人才培养目标,从国际经济法的史、论、方法、技术等四个维度构建核心专业知识和努力。在国际经济法课程建设中要以学生为中心,提高对学生的关注和投入,注重学生的课程质量自信和学业自信,取得与同辈群体的竞争优势。切实提高课程质量和效果,通过课程改革促进学习革命,成就学生梦想。
首先,饱和度的措施。在国际经济法授课大纲中明确列出每次课前预习任务,并在课堂上进行随堂测试。国际经济法课程坚持问题导入,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内容设计兼具国际经济法的理论基础性及前沿性;在课堂上既注重教师的知识讲授,又注重学生能力培养,有序地组织课堂活动;在教学当中灵活运用教学方法,提升学习的效能感,体现学生主体地位,注重学生的参与度,安排学生小组讨论、汇报演示等环节;根据国际经济法的前沿发展以及有关考试内容不断地充实、丰富课件、案例、习题等资料,坚持以开放式和研究性课题为主,比如上学期将结合新近的中美经贸摩擦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的改革设计题目;授课教师充分利用Officer等时间进行有关面对面、微对微的辅导。
其次,深度的措施。包括指示重组、思维培养、知识运用方面内容。在保证国际经济法专业知识架构系统性条件下,教师注重知识的广度、深度、关联度,多维度构建国际经济法系统知识的逻辑与体系,将看似松散的国际经济法各部门有机的组合起来,构筑有机的国际经济法知识体系;提高学生主动思考能力培养,增加學生的问题意识,注意学生批判思维的培养,在国际经济法授课中,创设问题,使学生质疑、反思,法学问题答案非唯一性,允许多种观点的并存,鼓励学生自圆其说,从多种方案中基于不同立场选择最佳方案。将国际经济法的专业知识转化为一种处理国际商事合同谈判、国际商事合同拟定、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草签以及国际商事仲裁等真实情景中来解决复杂的问题,使得学生感受学习的深度、获得成就感与快乐感。
最后,紧张度措施。包括学业任务、学习投入、课程考核方面内容。根据国际经济法授课的进程,结合各章节内容,指定阅读书目、专业期刊以及专业的论文,培养学生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坚持贯彻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综合评定。国际经济法课程坚持日常出勤、课堂表现、随堂测试、阶段性测验、期末考试,平时与期末各占50%。考核资源方面,根据国际经济法的课程特点,结合以往的司法考试题库,以及普通高校的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题库,建设高标准的试题库。 三、国际经济法学人才培养和“三度”课程建设中若干关系的平衡
《论语·先进》:“过犹不及。”汉贾谊《新书·容经》:“故过犹不及,有余犹不足也。”这是指事情做得过分了,就像做得不够一样,都是不好的。
技艺培养与价值判断的关系平衡。国际经济法教学兼具专门性技艺培养和价值判断的要求,在教学中教师除了要进行国际经济法专业知识与技艺培养外,更要注重学生善恶好坏、是非观的确立,要关注学生健全人格养成,注重学生视野与情商发展,培养学生成为一个充满理想的充实的人。落实三亚学院之“走进校园是为了更好地走进社会”培养目标。
理论基础与实践能力的关系平衡。国际经济法是实践性强的学科,教学中教师要注重以实务为中心培养学生法学思维方法、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解释与适用的能力。克服国际经济交往实践距离学生较远的困难,国际经济法教学中坚持引用新近的真实案例、时事导课,做好每次理论课程的铺垫,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让学生带着问题学习,鼓励学生对问题分析、解决提出自己的观点,强调法学不同于数学之“答案非唯一性”,培养学生口头、书面表达能力之“自圆其说”,并注重及时总结和引导学生反思。如在国际投资法律制度授课中,引导学生关注中美关系变化,关注美国、德国等国家对中国跨境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新动态。
扎实法律基本功与自主学习能力關系的平衡。国际经济法授课中要求学生既背国际条约,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中英文条款,又能讲理论,同时强调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养成。在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应与学生说我们生在一个学习型社会,我们又选择了一个与时俱进的学科,尚未离校时有些法律法规就有了新近的修订,因此大学期间比具体知识学习更为重要的是学习能力,尤其是快速学习能力的培养是非常重要的。学生们要擅于收集、整理与占有资料,这方面可以在案例中查找、陈述、分析,可以在论文写作中培养。
相关知识的输入与输出关系的平衡。国际经济法相关知识的输入可以源于课上授课教师的讲解、课下授课教师officehour时间的指导或学生的自己阅读。国际经济法相关知识的输出可以表现为课上的案例、问题的分析回答、试卷解答、论文撰写、国际商事合同与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协商、草拟等口头、书面形式。与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大学四年的法学学习中“输入”就是为了日后在社会上一展宏图的“输出”。在课上强调“让我听到你的声音”走到学生中间去听他们对国际经济法相关问题的分析与阐释。
总之,在国际经济法学人才培养和“三度”建设中,教师要全身心投入到教学中,开阔学生视野和熟悉国际规则,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教育,加大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培养力度,国际经济法课程既要传授专业知识,又要注重价值引领,以中国立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使其成长为现时代需要的国际经济法学人才。
关键词:“三度”课程建设;关系平衡;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35-0090-02
三亚学院以课程的饱和度、深度和学习紧张度之“三度”课程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契合教育部《关于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对新时代本科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新标准。就国际经济法学人才培养和课程建设中的难点与应对展开分析,引发大家对国际经济法学人才培养和“三度”课程建设的关注。
一、国际经济法学人才培养和“三度”课程建设的目标和难点
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①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②对接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对高素质卓越法律人才的需求,适应国际国内经济发展新形势和学院招生新变化。三亚学院围绕提升学生竞争力、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提高学生学业水平,对标“五种品质”和课程大纲国际化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教育教学改革以期实现新时代人才培养的新目标。国际经济法学课程“三度”建设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围绕国家法治建设和海南本地经济建设需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践行明法笃行、知行合一,主动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在国际经济法教学中找准人才培养和行业需求的结合点,深化国际经济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国际经济法学实践教育,争做一流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源于国际经济法学自身特点与教学实践,国际经济法学“三度”人才培养和课程建设中存在如下难度与问题。
第一,结合饱和度,国际经济法学体系复杂、内容丰富。国际经济法学涉及到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税收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其中,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包括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技术贸易等内容,国际投资包括国际直接投资、国际间接投资内容。面对如此众多的内容,在30学时的时间内教师要教好、学生要学好国际经济法学具有非常大的挑战。
第二,结合深度,国际经济法学具有一定的融合性。学习国际经济法学课程需要具备一定的国内法与国际法等方面的知识储备,对教师与学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其中国际条约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要渊源之一,相关的国际贸易法律制度、世贸组织法律制度、国际税收法律制度及国际经济争端解决等方面,需要教师、学生具备一定的外语阅读和理解能力。
第三,结合紧张度,国际经济法学具有一定的实践性要求。国际经济法学与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税收等诸多领域关系密切,要求教师与学生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教学中教师要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以便学生适应未来国际经济法律职业的要求。目前三亚市内的国际经济交往还是很有限,学生能够直接接触与参与的国际经贸实践较少,导致学生感到国际经济法离他们太过遥远,缺乏现实感。
二、国际经济法学人才培养和“三度”课程建设中难点应对
结合国际经济法人才培养目标,从国际经济法的史、论、方法、技术等四个维度构建核心专业知识和努力。在国际经济法课程建设中要以学生为中心,提高对学生的关注和投入,注重学生的课程质量自信和学业自信,取得与同辈群体的竞争优势。切实提高课程质量和效果,通过课程改革促进学习革命,成就学生梦想。
首先,饱和度的措施。在国际经济法授课大纲中明确列出每次课前预习任务,并在课堂上进行随堂测试。国际经济法课程坚持问题导入,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内容设计兼具国际经济法的理论基础性及前沿性;在课堂上既注重教师的知识讲授,又注重学生能力培养,有序地组织课堂活动;在教学当中灵活运用教学方法,提升学习的效能感,体现学生主体地位,注重学生的参与度,安排学生小组讨论、汇报演示等环节;根据国际经济法的前沿发展以及有关考试内容不断地充实、丰富课件、案例、习题等资料,坚持以开放式和研究性课题为主,比如上学期将结合新近的中美经贸摩擦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的改革设计题目;授课教师充分利用Officer等时间进行有关面对面、微对微的辅导。
其次,深度的措施。包括指示重组、思维培养、知识运用方面内容。在保证国际经济法专业知识架构系统性条件下,教师注重知识的广度、深度、关联度,多维度构建国际经济法系统知识的逻辑与体系,将看似松散的国际经济法各部门有机的组合起来,构筑有机的国际经济法知识体系;提高学生主动思考能力培养,增加學生的问题意识,注意学生批判思维的培养,在国际经济法授课中,创设问题,使学生质疑、反思,法学问题答案非唯一性,允许多种观点的并存,鼓励学生自圆其说,从多种方案中基于不同立场选择最佳方案。将国际经济法的专业知识转化为一种处理国际商事合同谈判、国际商事合同拟定、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草签以及国际商事仲裁等真实情景中来解决复杂的问题,使得学生感受学习的深度、获得成就感与快乐感。
最后,紧张度措施。包括学业任务、学习投入、课程考核方面内容。根据国际经济法授课的进程,结合各章节内容,指定阅读书目、专业期刊以及专业的论文,培养学生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坚持贯彻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综合评定。国际经济法课程坚持日常出勤、课堂表现、随堂测试、阶段性测验、期末考试,平时与期末各占50%。考核资源方面,根据国际经济法的课程特点,结合以往的司法考试题库,以及普通高校的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题库,建设高标准的试题库。 三、国际经济法学人才培养和“三度”课程建设中若干关系的平衡
《论语·先进》:“过犹不及。”汉贾谊《新书·容经》:“故过犹不及,有余犹不足也。”这是指事情做得过分了,就像做得不够一样,都是不好的。
技艺培养与价值判断的关系平衡。国际经济法教学兼具专门性技艺培养和价值判断的要求,在教学中教师除了要进行国际经济法专业知识与技艺培养外,更要注重学生善恶好坏、是非观的确立,要关注学生健全人格养成,注重学生视野与情商发展,培养学生成为一个充满理想的充实的人。落实三亚学院之“走进校园是为了更好地走进社会”培养目标。
理论基础与实践能力的关系平衡。国际经济法是实践性强的学科,教学中教师要注重以实务为中心培养学生法学思维方法、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解释与适用的能力。克服国际经济交往实践距离学生较远的困难,国际经济法教学中坚持引用新近的真实案例、时事导课,做好每次理论课程的铺垫,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让学生带着问题学习,鼓励学生对问题分析、解决提出自己的观点,强调法学不同于数学之“答案非唯一性”,培养学生口头、书面表达能力之“自圆其说”,并注重及时总结和引导学生反思。如在国际投资法律制度授课中,引导学生关注中美关系变化,关注美国、德国等国家对中国跨境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新动态。
扎实法律基本功与自主学习能力關系的平衡。国际经济法授课中要求学生既背国际条约,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中英文条款,又能讲理论,同时强调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养成。在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应与学生说我们生在一个学习型社会,我们又选择了一个与时俱进的学科,尚未离校时有些法律法规就有了新近的修订,因此大学期间比具体知识学习更为重要的是学习能力,尤其是快速学习能力的培养是非常重要的。学生们要擅于收集、整理与占有资料,这方面可以在案例中查找、陈述、分析,可以在论文写作中培养。
相关知识的输入与输出关系的平衡。国际经济法相关知识的输入可以源于课上授课教师的讲解、课下授课教师officehour时间的指导或学生的自己阅读。国际经济法相关知识的输出可以表现为课上的案例、问题的分析回答、试卷解答、论文撰写、国际商事合同与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协商、草拟等口头、书面形式。与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大学四年的法学学习中“输入”就是为了日后在社会上一展宏图的“输出”。在课上强调“让我听到你的声音”走到学生中间去听他们对国际经济法相关问题的分析与阐释。
总之,在国际经济法学人才培养和“三度”建设中,教师要全身心投入到教学中,开阔学生视野和熟悉国际规则,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教育,加大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培养力度,国际经济法课程既要传授专业知识,又要注重价值引领,以中国立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使其成长为现时代需要的国际经济法学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