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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我国农村和谐社会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的重大历史任务。从2006年开始,农村税费改革将进入新的阶段,改革重点将转向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配套改革。因此,通过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构建起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乡镇管理体制、有利于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保障体系和运转协调的乡村工作机制,才能为完成这项重大历史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有效的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