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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肉搜索事件的频繁多发,网络“人肉搜索”逐渐演化成网络暴力,公民个人信息遭到泄露,其中名誉权、隐私权日益成为保护的重点,徐州立法“毁灭性”禁止人肉搜索,且侵权责任法公布确立隐私权的独立地位,刑法修正案七也增加新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对人肉搜索禁止或放开,是否对其进行刑法规制引发学者的讨论。本文通过对人肉搜索的基本介绍,引出对其是否入刑的争论,之后笔者提出自己的观点,并试图构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