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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委组织部、卫生计生委、编办、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山东省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不到位、招人难、活力低等问题,提出5大项18条有针对性的措施。《措施》提出,推行基层卫生人才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管理机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标准由服务人口的0.7‰提高到1‰;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在招聘方式、开考比例等方面实行灵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