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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7年12月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已为2018年及其之后几年的税制改革定出基调,那就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同时,应当以中国的国情为基础,从实际出发,设计一套“专属”的房地产税制度,以使我国的房地产税制度更加合理,让老百姓更加容易接受,在保证地方财政收入的同时,也能调节收入分配不均的问题,最终达到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
关键词:房地产税 税制改革 我国国情
一、我国税制改革的时代背景
纵观我国自1994年提出的税制改革方案,我国的税制改革呈稳步推进的状态。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目标和方法,这背后主要是因为每个阶段的经济因素、历史背景等的差异。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到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在这个时代背景下,我们也要敢于创新,提出具有创新意识的财税治理思想和财税治理方法,同时我们的税制改革也要同经济建设一样,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在如今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们的眼光不能仅仅停留在自身的问题上,也要紧跟世界的发展趋势,无论是在税制改革措施上还是在税制改革的思路上都不能停步不前。
目前在改革浪潮中问题最为凸显的就是房地产税改革了,房地产税改革要解决的问题是最为深入最为直接关系千千万万老百姓的不动产住房持有环节上的税收问题。而在之前的一段时间,我国上海、重庆两地已经在这方面进行了试点改革,试点改革的结果也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目前来说,房地产税于中国来说不论在共享发展还是收入再分配方面都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其影响的覆盖面之广、程度之深也前所未有。
房地产税在分类上是直接税的一种,除了筹集政府收入之外,房地产税极为重要的一个作用便是起到按照支付能力的原则在税收上让那些手中持有多套房和豪宅的群体多在税收收入方面为地方财政做一些贡献,从而使得这些税收收入不仅仅可以起到救助弱势群体、加强保障房建设的作用,还可以起到促进社会福利、维持社会稳定的作用。这种税收方式和税收制度并非造成对先富起来的人伤筋动骨,而是让他们在已经得到的基础之上适当让渡一部分已经取得的物质利益,本质上属于一种促进社会和谐的税收政策。 同时,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就“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举行的财政部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也在答记者问时明确了房产税的税收归属,那就是房产税是地方税的一种,其收入应当归属于地方政府。
在上海和重庆两地的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取得了一系列的经验之后,放眼全国,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任务应当尽快得到推进,在“税收法定”的原则框架内,尽快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的指导意见,因为一旦立法方案得到完善,就可以在房价相对较高的城市普遍进行开征。 当然,在收取房地产税的同时,也要注意如下的几个方面:首先,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在依法治国的框架下将有关部门制定多年的法律草案进行公示并征求全社会的意见,其次,在税率的设置上,应该根据房产的价值等多个因素来共同确定税基和税率。对用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房屋面积实行零税率,对超过基本生活住房标准的房屋面积实行不同的税率,让高收入群体在享有大面积住房的同时也相应地承担更多税负和社会责任。再次,要注重和房地产相关的所有税费的整合和配套改革,要循序渐进,努力克服税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阻碍。 最后,要对地方充分授权,保障地方收受主体及执法力度,稳步推进改革过程。
如果开征房产税,相信很多人都会基于现在的环境下提出一个共同的疑问: 房价会降吗?
影响房价的因素有很多,房产税也确实会对房价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并非主要因素。征税本身,并不创造任何额外的价值,它仅仅是财富的再分配,房地产税也不会例外。房地产税说到底就是财产税,谁持有这个财产谁就应该交税,税收的目的是解决地方政府资金不足的问题,并不是通过房地产税来调节收入,解决收入问题,也不是为了降房价。据此,房地产税只是影响房价的一个因素而已,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房地产税是国家财税制度改革很重要的一方面内容,其目标是成为地方政府稳定持久的财政收入来源,而不是用来调控房地产市场。房地产税除了主要的功能以外,也有一些附带的效果,比如可能会影响房价。但房地产税的征收,不能过分影响房价、不能过分影响人们对拥有住房的想法,毕竟房子是刚需,是每个人、每个家庭都需要的东西。
就我國目前的情况来看,房产税在各个地方的地方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是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在具有代表性的几个国家中,房地产税的税收收入所占比重都远远高于中国,在美国,房地产税的税收收入占到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15%左右;在韩国,这个数字是20%;在日本,其比重已经达到了40%。目光转回到国内,2011年上海和重庆两地改革试点以来,单就税收收入在地方政府财政所占比重来看,上海和重庆的比重分别为2.5%和3.5%,这还是增长后的数据。如果仅仅从所占比重这项内容来看,我国需要学习借鉴的经验还有很多,房地产税如果要担当起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大旗之路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那么,房产税减免和税率该如何设置呢?从房地产税的分类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应当采取的措施很有可能是对用于基本生活的首套房屋和满足基本生活用途的一定房屋的面积采取税收优惠政策,因为即使在社会福利保障条件较好的发达国家,对用于基本生活的首套房和收入较低者在税收上优惠会有一定程度的倾斜。因此,首套或一定面积减免、低税率,将是一二线重点城市房产税征收的主要思路。
此外,房地产税给人们在各个方面都带来的巨大的影响。社会稳定是政府管理的第一要义。人们对房地产税的关注度之所以这么高,是因为它涉及到了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大多数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并不会受到房产税带来的过大影响。换句话说,如果仅仅是为了改善住房条件,并非将房子用来炒作的话,即使房地产税再怎么修改,他们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关键词:房地产税 税制改革 我国国情
一、我国税制改革的时代背景
纵观我国自1994年提出的税制改革方案,我国的税制改革呈稳步推进的状态。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目标和方法,这背后主要是因为每个阶段的经济因素、历史背景等的差异。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到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在这个时代背景下,我们也要敢于创新,提出具有创新意识的财税治理思想和财税治理方法,同时我们的税制改革也要同经济建设一样,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在如今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们的眼光不能仅仅停留在自身的问题上,也要紧跟世界的发展趋势,无论是在税制改革措施上还是在税制改革的思路上都不能停步不前。
目前在改革浪潮中问题最为凸显的就是房地产税改革了,房地产税改革要解决的问题是最为深入最为直接关系千千万万老百姓的不动产住房持有环节上的税收问题。而在之前的一段时间,我国上海、重庆两地已经在这方面进行了试点改革,试点改革的结果也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目前来说,房地产税于中国来说不论在共享发展还是收入再分配方面都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其影响的覆盖面之广、程度之深也前所未有。
房地产税在分类上是直接税的一种,除了筹集政府收入之外,房地产税极为重要的一个作用便是起到按照支付能力的原则在税收上让那些手中持有多套房和豪宅的群体多在税收收入方面为地方财政做一些贡献,从而使得这些税收收入不仅仅可以起到救助弱势群体、加强保障房建设的作用,还可以起到促进社会福利、维持社会稳定的作用。这种税收方式和税收制度并非造成对先富起来的人伤筋动骨,而是让他们在已经得到的基础之上适当让渡一部分已经取得的物质利益,本质上属于一种促进社会和谐的税收政策。 同时,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就“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举行的财政部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也在答记者问时明确了房产税的税收归属,那就是房产税是地方税的一种,其收入应当归属于地方政府。
在上海和重庆两地的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取得了一系列的经验之后,放眼全国,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任务应当尽快得到推进,在“税收法定”的原则框架内,尽快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的指导意见,因为一旦立法方案得到完善,就可以在房价相对较高的城市普遍进行开征。 当然,在收取房地产税的同时,也要注意如下的几个方面:首先,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在依法治国的框架下将有关部门制定多年的法律草案进行公示并征求全社会的意见,其次,在税率的设置上,应该根据房产的价值等多个因素来共同确定税基和税率。对用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房屋面积实行零税率,对超过基本生活住房标准的房屋面积实行不同的税率,让高收入群体在享有大面积住房的同时也相应地承担更多税负和社会责任。再次,要注重和房地产相关的所有税费的整合和配套改革,要循序渐进,努力克服税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阻碍。 最后,要对地方充分授权,保障地方收受主体及执法力度,稳步推进改革过程。
如果开征房产税,相信很多人都会基于现在的环境下提出一个共同的疑问: 房价会降吗?
影响房价的因素有很多,房产税也确实会对房价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并非主要因素。征税本身,并不创造任何额外的价值,它仅仅是财富的再分配,房地产税也不会例外。房地产税说到底就是财产税,谁持有这个财产谁就应该交税,税收的目的是解决地方政府资金不足的问题,并不是通过房地产税来调节收入,解决收入问题,也不是为了降房价。据此,房地产税只是影响房价的一个因素而已,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房地产税是国家财税制度改革很重要的一方面内容,其目标是成为地方政府稳定持久的财政收入来源,而不是用来调控房地产市场。房地产税除了主要的功能以外,也有一些附带的效果,比如可能会影响房价。但房地产税的征收,不能过分影响房价、不能过分影响人们对拥有住房的想法,毕竟房子是刚需,是每个人、每个家庭都需要的东西。
就我國目前的情况来看,房产税在各个地方的地方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是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在具有代表性的几个国家中,房地产税的税收收入所占比重都远远高于中国,在美国,房地产税的税收收入占到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15%左右;在韩国,这个数字是20%;在日本,其比重已经达到了40%。目光转回到国内,2011年上海和重庆两地改革试点以来,单就税收收入在地方政府财政所占比重来看,上海和重庆的比重分别为2.5%和3.5%,这还是增长后的数据。如果仅仅从所占比重这项内容来看,我国需要学习借鉴的经验还有很多,房地产税如果要担当起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大旗之路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那么,房产税减免和税率该如何设置呢?从房地产税的分类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应当采取的措施很有可能是对用于基本生活的首套房屋和满足基本生活用途的一定房屋的面积采取税收优惠政策,因为即使在社会福利保障条件较好的发达国家,对用于基本生活的首套房和收入较低者在税收上优惠会有一定程度的倾斜。因此,首套或一定面积减免、低税率,将是一二线重点城市房产税征收的主要思路。
此外,房地产税给人们在各个方面都带来的巨大的影响。社会稳定是政府管理的第一要义。人们对房地产税的关注度之所以这么高,是因为它涉及到了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大多数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并不会受到房产税带来的过大影响。换句话说,如果仅仅是为了改善住房条件,并非将房子用来炒作的话,即使房地产税再怎么修改,他们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