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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经走出了劳动无限供给的阶段,劳动力将像其他生产要素一样变得稀缺,劳动力的低工资时代即将结束。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不得收取员工任何的抵押金、保证金,“但是我们企业送货的司机以前曾多次出现卷款逃跑或业务员将货款放入自己腰包的事,不知该如何防范。”广东东莞道滘镇的某民营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劳动合同法》的一些新规定,令他们感到管理难度与压力俱增。同时,七成以上企业负责人均表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必将令企业用工成本增加,而且管理难度也相应提升。(《东莞日报》11月26日)
东莞,是珠三角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一颗明珠,但是,近年来,与其他珠三角的城市一样,东莞正在遭遇“民工荒”。“民工荒”的背后,是农民工在“用脚投票”,他们以离开的方式抗议低工资和就业歧视。因此,从长远来看,目前企业所承受的劳动力成本增加之重,应该是经济发展必经的痛苦阶段,“企业用工成本增加”,绝不只是出台一个法律规定而引起的问题,而是珠三角及至全国产业结构升级缓慢的反映和表征。
作为一部以劳动者为本位的法律,不管是从道德还是法治建设的角度,《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无可厚非。中国的劳动力不可能永远这么廉价下去,如果发展经济不能给广大国民带来看得见的福利,还有什么意义呢?二十多年来,珠三角绝大多数企业仍处在“依靠低成本劳动力投入进行低附加值的加工生产阶段”,这种粗放型的经济发展,甚至还是某些地方政府眼中的“核心竞争力”。随着整个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劳动力成本必将上升,这并不以《劳动合同法》是否出台为转移。相反,新一轮的产业升级,《劳动合同法》也担当着一定的“倒逼”作用。
美国经济学家刘易斯在《劳动无限供给下的经济发展》一文中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结论,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工资水平比农业大约高30%左右。因此,在一个不变的低工资水平上,无论劳动力的需求如何扩大,企业总能源源不断地得到劳动力,即存在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状况。但是,这只是第一阶段,在第二阶段,劳动力被吸纳完毕后,劳动力也像其他生产要素一样变得稀缺,工资水平不再固定不变,经济发展的成果、利益开始在两个部门之间以及资本家和工人之间分配。当前,我国正逐步走出第一阶段,这预示着劳动力的低工资时代即将结束。
在这个新的阶段,如何稳步提高劳动力工资水平,从而摆脱低水平均衡的陷阱,将是经济良性增长的关键一步。应该说,《劳动合同法》的出台,顺应了当下的国情和经济形势,也是经济再次起飞的保证和基础。
近年来,包括东莞在内的珠三角遭遇到了一系列的外部环境变化的挑战,外资北上,产业的区域间转移等等,在深圳,“产业空心化”的悲情一度被渲染得有声有色。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企业用工成本增加”预示产业结构亟待升级。珠三角虽然产值巨大,但增加值并不高,企业缺乏创新能力。在人们的印象中,珠三角依然是以价格竞争为主,10多年过去了,走的仍是劳动密集型的老路。如果珠三角竞争战略仍不清晰,在中西部地区以及印度、非洲等地区和国家的劳动力优势挤压下,“空心化”并非危言耸听。
在不久的将来,可以预见,劳动力成本还将上升。面对比较优势的丧失,政府和企业又该如何将劳动要素禀赋形成的潜在优势延长呢?保持成本优势最优的办法就是提高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在我看来,不外乎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转变政府职能,杜绝腐败,降低公共产品的服务价格,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二、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延伸产业价值链,培育新的产业优势,尽快实现从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的转变;三、制止重复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整顿运输秩序,降低运输成本。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不得收取员工任何的抵押金、保证金,“但是我们企业送货的司机以前曾多次出现卷款逃跑或业务员将货款放入自己腰包的事,不知该如何防范。”广东东莞道滘镇的某民营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劳动合同法》的一些新规定,令他们感到管理难度与压力俱增。同时,七成以上企业负责人均表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必将令企业用工成本增加,而且管理难度也相应提升。(《东莞日报》11月26日)
东莞,是珠三角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一颗明珠,但是,近年来,与其他珠三角的城市一样,东莞正在遭遇“民工荒”。“民工荒”的背后,是农民工在“用脚投票”,他们以离开的方式抗议低工资和就业歧视。因此,从长远来看,目前企业所承受的劳动力成本增加之重,应该是经济发展必经的痛苦阶段,“企业用工成本增加”,绝不只是出台一个法律规定而引起的问题,而是珠三角及至全国产业结构升级缓慢的反映和表征。
作为一部以劳动者为本位的法律,不管是从道德还是法治建设的角度,《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无可厚非。中国的劳动力不可能永远这么廉价下去,如果发展经济不能给广大国民带来看得见的福利,还有什么意义呢?二十多年来,珠三角绝大多数企业仍处在“依靠低成本劳动力投入进行低附加值的加工生产阶段”,这种粗放型的经济发展,甚至还是某些地方政府眼中的“核心竞争力”。随着整个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劳动力成本必将上升,这并不以《劳动合同法》是否出台为转移。相反,新一轮的产业升级,《劳动合同法》也担当着一定的“倒逼”作用。
美国经济学家刘易斯在《劳动无限供给下的经济发展》一文中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结论,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工资水平比农业大约高30%左右。因此,在一个不变的低工资水平上,无论劳动力的需求如何扩大,企业总能源源不断地得到劳动力,即存在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状况。但是,这只是第一阶段,在第二阶段,劳动力被吸纳完毕后,劳动力也像其他生产要素一样变得稀缺,工资水平不再固定不变,经济发展的成果、利益开始在两个部门之间以及资本家和工人之间分配。当前,我国正逐步走出第一阶段,这预示着劳动力的低工资时代即将结束。
在这个新的阶段,如何稳步提高劳动力工资水平,从而摆脱低水平均衡的陷阱,将是经济良性增长的关键一步。应该说,《劳动合同法》的出台,顺应了当下的国情和经济形势,也是经济再次起飞的保证和基础。
近年来,包括东莞在内的珠三角遭遇到了一系列的外部环境变化的挑战,外资北上,产业的区域间转移等等,在深圳,“产业空心化”的悲情一度被渲染得有声有色。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企业用工成本增加”预示产业结构亟待升级。珠三角虽然产值巨大,但增加值并不高,企业缺乏创新能力。在人们的印象中,珠三角依然是以价格竞争为主,10多年过去了,走的仍是劳动密集型的老路。如果珠三角竞争战略仍不清晰,在中西部地区以及印度、非洲等地区和国家的劳动力优势挤压下,“空心化”并非危言耸听。
在不久的将来,可以预见,劳动力成本还将上升。面对比较优势的丧失,政府和企业又该如何将劳动要素禀赋形成的潜在优势延长呢?保持成本优势最优的办法就是提高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在我看来,不外乎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转变政府职能,杜绝腐败,降低公共产品的服务价格,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二、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延伸产业价值链,培育新的产业优势,尽快实现从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的转变;三、制止重复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整顿运输秩序,降低运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