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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国家稳定的重要保障。农业投资是农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动力。然而,由于农业的弱质性和农业发展的滞后性,使得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缓慢,进而引起农民增收困难,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拉大,同时导致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不足。
关键词:博弈论;农业投资;财政支农
中图分类号:F304.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0-0021-02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农业丰则国家盛,农业强则国家稳。在小康社会建设新阶段,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更有现实和长远的战略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有效地促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社会稳定。但长期以来,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基础地位还相当薄弱,投入的比重不断减少,生产经营规模小而且分散,技术落后,商品率低和劳动生产率较低,使农业成为国民经济中最为薄弱的环节。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农业投资不足。
农业投资是指中央及地方政府、农村合作组织、农户等经济主体以预期收益为目的,用于农业生产建设的投资,包括农业利用的国际、国内的投资总和。本文采用博弈模型分析我国农业投资不足的成因。
一、模型的建立
对农业与非农行业投资的博弈,其投资主体可以有一个或多个。
当投资主体只有一个时,是指投资主体在不考虑其他投资主体的选择前提下,针对不同的投资环境做出的投资博弈的决策,亦即投资主体与“自然”之间的博弈。就我国目前的投资环境而言,博弈的最终结果是理性的投资主体投资于非农行业而不是农业,从而进一步加剧了投资环境优劣的不均衡。该博弈相对比较简单,且比较理想化,这里不做详细的分析。
目前,我国农业投资主体主要是中央及地方政府、农村合作组织以及农户。每个投资主体在投资之前都有两种策略选择:投资于农业或非农行业,并且每个投资主体的不同投资决策对其他投资主体的投资获益是相互影响的,因此,本文建立了有三个参与人的静态博弈,其得益矩阵为:
其中,xij分别代表在第i个投资主体选择投资于第j个行业这种投资方式下第i个投资主体的得益(x=a,b,c,d,e,f,g,h分别代表8种投资方式组合;i=1,2,3分别代表投资主体为政府、农村集体、农户;j=1,2分别代表农业和非农行业)。
二、模型的求解
就我国目前的投资环境而言,即对于政府而言,投资于非农行业的收益要大于投资于农业的收益;同理有,构成本博弈的唯一纯策略纳什均衡。这是因为对于政府而言,无论农村集体和农户选择投资于农业还是非农行业,政府的最优决策都是选择投资于非农行业;对农村集体和农户也有类似的结论。即对每一个投资主体而言,无论其他投资主体选择什么策略,自己选择投资于非农行业都是其最佳策略。
这个博弈可以重复进行下去,即构成以本博弈为阶段博弈的重复博弈。由于本博弈有唯一的纯策略纳什均衡,由重复博弈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的定理可知,只要博弈的重复次数是有限的,重复本身并不改变博弈的均衡结果,即在每个阶段上,每个投资主体都会选择投资于非农行业,“总是投资于非农行业”是唯一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
三、模型结果分析
本博弈中各个投资者的最优决策所构成的投资均衡并不是社会的最优均衡,对社会而言,这种投资均衡并不一定构成帕累托最优状态,即此时还存在着帕累托改进状态,在该状态上,还存在着某种(或某些)改变可以使整个社会的投资效益增加。事实上,当下列情况之一
发生时,纳什均衡并不是可能实现的社会最大利润的稳定状态。为了更清楚地说明这一点,我们假定一组具体的数字进行分析。假定得益矩阵如下:
正如上面的分析,得益矩阵中的(6,3,3),即三个投资主体都选择投资于非农行业构成本博弈的唯一纯策略纳什均衡,此时整个社会的投资得益为。但对社会而言,这并不是一个最有效率的投资决策,因为从得益矩阵中可以看出,如果政府选择投资于非农行业,农村集体选择投资于农业,而农户选择投资于非农行业时,则整个社会的投资得益为,这显然要高于三个投资主体都选择投资于非农行业时整个社会的投资得益。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投资主体博弈的结果是将绝大部分资金都投资于非农行业,造成农业投资不足。而农业投资不足又反过来进一步加剧了农业经济发展的滞后与农业投资环境的劣势局面,形成了恶性循环。改善农业的投资环境从而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基于我国农业发展落后、投资环境差且效益偏低仍未得到改善的现实,国家应从制度安排或政策扶持方面进行有效的调整,不断增加农业投资总量,加大农业投资力度,改善农业投资结构,重新构建投资的激励信号机制,改善农业投资的效益,并将其落到实处,是目前解决不平衡发展的途径。
参考文献:
[1]陈其清.湖北省省级财政支农现状与调整策略[J].统计与决策,2007,(9):105-106.
[2]盛海燕,张士云,吴连翠.安徽农业投资问题实证分析[J].技术经济,2006,(9):82-86.
[3]薛和斌,卓建伟.我国农业投资现状经济学分析与对策建议[J].安徽农业科学,2006,(34):5435-5437.
[4]周渊.加强政府在农业投资中的主导作用[J].农业经济,2005,(5):6-7.
[责任编辑 柯 黎]
关键词:博弈论;农业投资;财政支农
中图分类号:F304.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0-0021-02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农业丰则国家盛,农业强则国家稳。在小康社会建设新阶段,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更有现实和长远的战略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有效地促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社会稳定。但长期以来,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基础地位还相当薄弱,投入的比重不断减少,生产经营规模小而且分散,技术落后,商品率低和劳动生产率较低,使农业成为国民经济中最为薄弱的环节。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农业投资不足。
农业投资是指中央及地方政府、农村合作组织、农户等经济主体以预期收益为目的,用于农业生产建设的投资,包括农业利用的国际、国内的投资总和。本文采用博弈模型分析我国农业投资不足的成因。
一、模型的建立
对农业与非农行业投资的博弈,其投资主体可以有一个或多个。
当投资主体只有一个时,是指投资主体在不考虑其他投资主体的选择前提下,针对不同的投资环境做出的投资博弈的决策,亦即投资主体与“自然”之间的博弈。就我国目前的投资环境而言,博弈的最终结果是理性的投资主体投资于非农行业而不是农业,从而进一步加剧了投资环境优劣的不均衡。该博弈相对比较简单,且比较理想化,这里不做详细的分析。
目前,我国农业投资主体主要是中央及地方政府、农村合作组织以及农户。每个投资主体在投资之前都有两种策略选择:投资于农业或非农行业,并且每个投资主体的不同投资决策对其他投资主体的投资获益是相互影响的,因此,本文建立了有三个参与人的静态博弈,其得益矩阵为:
其中,xij分别代表在第i个投资主体选择投资于第j个行业这种投资方式下第i个投资主体的得益(x=a,b,c,d,e,f,g,h分别代表8种投资方式组合;i=1,2,3分别代表投资主体为政府、农村集体、农户;j=1,2分别代表农业和非农行业)。
二、模型的求解
就我国目前的投资环境而言,即对于政府而言,投资于非农行业的收益要大于投资于农业的收益;同理有,构成本博弈的唯一纯策略纳什均衡。这是因为对于政府而言,无论农村集体和农户选择投资于农业还是非农行业,政府的最优决策都是选择投资于非农行业;对农村集体和农户也有类似的结论。即对每一个投资主体而言,无论其他投资主体选择什么策略,自己选择投资于非农行业都是其最佳策略。
这个博弈可以重复进行下去,即构成以本博弈为阶段博弈的重复博弈。由于本博弈有唯一的纯策略纳什均衡,由重复博弈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的定理可知,只要博弈的重复次数是有限的,重复本身并不改变博弈的均衡结果,即在每个阶段上,每个投资主体都会选择投资于非农行业,“总是投资于非农行业”是唯一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
三、模型结果分析
本博弈中各个投资者的最优决策所构成的投资均衡并不是社会的最优均衡,对社会而言,这种投资均衡并不一定构成帕累托最优状态,即此时还存在着帕累托改进状态,在该状态上,还存在着某种(或某些)改变可以使整个社会的投资效益增加。事实上,当下列情况之一
发生时,纳什均衡并不是可能实现的社会最大利润的稳定状态。为了更清楚地说明这一点,我们假定一组具体的数字进行分析。假定得益矩阵如下:
正如上面的分析,得益矩阵中的(6,3,3),即三个投资主体都选择投资于非农行业构成本博弈的唯一纯策略纳什均衡,此时整个社会的投资得益为。但对社会而言,这并不是一个最有效率的投资决策,因为从得益矩阵中可以看出,如果政府选择投资于非农行业,农村集体选择投资于农业,而农户选择投资于非农行业时,则整个社会的投资得益为,这显然要高于三个投资主体都选择投资于非农行业时整个社会的投资得益。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投资主体博弈的结果是将绝大部分资金都投资于非农行业,造成农业投资不足。而农业投资不足又反过来进一步加剧了农业经济发展的滞后与农业投资环境的劣势局面,形成了恶性循环。改善农业的投资环境从而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基于我国农业发展落后、投资环境差且效益偏低仍未得到改善的现实,国家应从制度安排或政策扶持方面进行有效的调整,不断增加农业投资总量,加大农业投资力度,改善农业投资结构,重新构建投资的激励信号机制,改善农业投资的效益,并将其落到实处,是目前解决不平衡发展的途径。
参考文献:
[1]陈其清.湖北省省级财政支农现状与调整策略[J].统计与决策,2007,(9):105-106.
[2]盛海燕,张士云,吴连翠.安徽农业投资问题实证分析[J].技术经济,2006,(9):82-86.
[3]薛和斌,卓建伟.我国农业投资现状经济学分析与对策建议[J].安徽农业科学,2006,(34):5435-5437.
[4]周渊.加强政府在农业投资中的主导作用[J].农业经济,2005,(5):6-7.
[责任编辑 柯 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