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电视购物作为对传统商业模式的补充,其方便快捷的特点,已被不少消费者所认可,但由于良莠不齐、监管空白等原因,一些恶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一、拼凑广告,视觉忽悠消费者[案例]2011年6月3日晚,齐芬刚打开电视便看到了一则电视购物广告;以198元的超低价限量发信50只原价598元的多功能电饭煲,售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