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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纪中后期,中日两国都被西方列强以武力打开国门并强加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这些条约损害了两国主权和独立,并牵制着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对此,中日两国都进行了修约努力。但最终的结局却截然不同。日本在二十世纪初期就成功地完成了不平等条约的修改,迈入近代化国家的行列。而中国直到二十世纪中期新中国建立后才彻底地修改了不平等条约,比日本落后半个世纪之久。两国对西方列强修约成效差异如此巨大,其中的原因何在?笔者认为这要归结于多种历史原因合力作用的结果,并从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两个方面阐明这些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