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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国家不断增大对“三农”工作的投入力度,强农惠农资金逐年增加,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大发展。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专项惠农资金被截留、占有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本文从农民意识、资金支付流程、部门监管等方面对惠农资金问题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一些改进意见。
【关键词】 惠农资金 监管 对策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逐年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有力促进了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但从强农惠农资金监督检查的情况来看,强农惠农资金使用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因此,加强监督管理,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确保涉农资金足额、公平发放,建立完善落实强农惠农资金的长效机制,是今后工作中需要认真对待和研究的问题。
1.细究环节,找准惠农资金管理的症结所在
1.1强农惠农政策宣传不够,多数农民和少数干部存在认识盲区 目前,用于强农惠农的项目和资金较多,每个项目的资金较分散,很多农民的信息渠道主要是报纸、电视等媒体和邻里传播,难以了解政策的详细内容。农民对于惠农补贴的种类、标准等不是很了解。出现弄虚作假,套取国家惠农补贴资金的行为,个别地方出现虚报、冒领等违法乱纪行为。在惠农补贴发放过程中,因操作过程不够阳光,宣传不到位、公示方法不健全,导致群众知晓率不高、资金兑现不到位。因为部分农民文化程度较低,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力和认知力较差,更多的是依靠一直以来形成的对政府和干部的信任,多数处于被动等待阶段,抱着有就拿,没有也不争取的态度,让一部分不法人员从中渔利,使农民很难享受到政府的惠农政策资金。
1.2涉农资金投入渠道多,财政预算管理监管失位 许多涉农资金在实践中并没有纳入到财政预算管理的范围,这不利于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容易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同时也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不严格的现象。对于专项资金贴补对象确定问题,涉农干部的权力一般都很大,他们对补贴对象的确定具有定夺权,同时对范围、金额也有一定的决定作用。对补贴对象是否符合中央和地方相关文件法规精神的核查,常常缺乏应有的程序和机制保障。这就容易导致强农惠农资金使用过程中未能专款专用、专账专管等现象出现,从而也为涉农资金职务犯罪提供了条件。
1.3职能部门监管缺位和机制缺乏,涉农资金管理盲区多 涉农资金的使用及其管理,从中央到基层的乡镇,甚至到村委会,委托代理链条过长。对“三农”事务进行管理的机构多,部门杂,管理职能上交叉多,于是有人铤而走险,利用监管盲区犯罪。一些工作人员通过瞒报、虚报、挪用、截留、私分或吃回扣等方式侵吞涉农资金。而作为初始委托人的农民则因为维权意识和手段欠缺,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模式,使得对于涉农资金的监督非常困难,加之发案较少,手法隐蔽,一部分人就想方设法侵占涉农资金,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2.量体裁衣,构建惠农资金管理的基本框架
2.1加强政策宣传,让国家惠农政策深入民心 现在基层的很多单位和部门对财政解决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非常积极。但得到财政的扶助支持后,就不再重视专项资金的管理,不能真正能把项目资金落实到实处。主要原因是政策观念不强,对国家的扶持政策认识不到位。因此,要增强相关部门落实政策的意识。首先是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政策宣传和组织领导,要把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宣传措施,并落实到个人;其次是要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以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扶贫政策、各种专项资金管理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意识和法制观念;再次,相关职能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制定计划,组织本部门的干部职工学习强农惠农政策等规章制度,研究资金管理办法,促进管理措施落实,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落实好每一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2.2实行动态管理,监控强农惠农资金流向 财政惠农资金一般包括项目资金和对农民群众的各类补贴补助资金。涉农资金种类繁多、资金分散,很多难以发挥效应,也不利于乡镇基层财政管理和监督,应根据相关指导意见加强资金归并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细化补助对象基础信息的采集和管理,如民政优抚、农村低保对象等;建立涉农资金监管平台,从资金到位、资金使用等方面全程监控,掌握每一笔涉农资金的使用情况。要确保对农民的各种补贴补助资金及时到位,还需建立涉农资金监管平台外部网络,把所有对农户的补助资金在相关媒介上进行公示,补助对象、补助金额都要明细,农民群众可以知晓相关情况。涉农资金监管平台的建立,可有效遏制资金流转过程中的“权力寻租”现象,提高财政惠农资金的到位率和安全使用率。
2.3建立问责机制,提升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水平 一是要明确责任主体。涉及强农惠农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责任主体。包括强农惠农资金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项目或执行补助政策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项目的业主单位或个人;二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地方和单位的违规行为,要建立问题台账,问题不解决不从台账上“销号”,并采取通报批评、追回资金、取消申报资格等有力措施。对重复立项、违规挪用、虚报开支、巧立名目等方式套取、骗取国家支农资金的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并根据责任大小分别予以处分;三是建立“以补代奖”激励机制。对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好的地方与单位,可在下年度工作安排时,实行“项目优先考虑,资金从高安排”等奖励手段。
2.4创新绩效评估,确立强农惠农资金考核标尺 现在各行各业都在进行绩效评估,政府机关的考核目标和任务也相当繁重,绩效的优劣直接体现了相关部门的政绩指标。财政惠农资金的使用,就是为了让农民群众满意,体现党和政府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要使财政惠农资金使用绩效最大化,必须建立符合科学的政绩考评体制。少考核急功近利的事情,多考核利在千秋的长远事。如资金使用的产出量所带来的社会效果、农民群众的满意程度等。要多考虑群众的真实感受,不要唯上级是从。不搞“作秀”工程、劳民伤财工程。把更多的项目安排到农村,安排到贫困地区,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不同种类的惠农资金设计不同的绩效考核体系。
2.5强化社会监督,解决政策资金落实中的相关问题 “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当年毛泽东与黄炎培先生关于“周期律”的对话还言犹在耳。目前着力推行的党务、政务公开以及行风热线、群众评议以及越来越发挥重要作用的网络监督等,都是接受群众监督的好形式,特别是在当前信息高度透明的社会条件下,更要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实践表明,大约70%的案件来自于群众举报,许多大案要案的侦破也离不开群众的参与。惠农资金问题是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人们感受更直接、更深刻,反映更强烈,对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也最直接。针对这些问题,要进行集中专项治理,严惩伸向农民兄弟的黑手,让农民切实享受到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重视和强化群众监督,严肃查处相关案件,实行监督与查处并重,切实解决危害广大农民群众的相关问题。“农村稳,天下安”,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稳定是党和政府的重点工作,惠农资金的监管水平和效率的提升事关政府的形象和农民的生活水平,需要在实践中探索改进。
【关键词】 惠农资金 监管 对策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逐年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有力促进了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但从强农惠农资金监督检查的情况来看,强农惠农资金使用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因此,加强监督管理,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确保涉农资金足额、公平发放,建立完善落实强农惠农资金的长效机制,是今后工作中需要认真对待和研究的问题。
1.细究环节,找准惠农资金管理的症结所在
1.1强农惠农政策宣传不够,多数农民和少数干部存在认识盲区 目前,用于强农惠农的项目和资金较多,每个项目的资金较分散,很多农民的信息渠道主要是报纸、电视等媒体和邻里传播,难以了解政策的详细内容。农民对于惠农补贴的种类、标准等不是很了解。出现弄虚作假,套取国家惠农补贴资金的行为,个别地方出现虚报、冒领等违法乱纪行为。在惠农补贴发放过程中,因操作过程不够阳光,宣传不到位、公示方法不健全,导致群众知晓率不高、资金兑现不到位。因为部分农民文化程度较低,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力和认知力较差,更多的是依靠一直以来形成的对政府和干部的信任,多数处于被动等待阶段,抱着有就拿,没有也不争取的态度,让一部分不法人员从中渔利,使农民很难享受到政府的惠农政策资金。
1.2涉农资金投入渠道多,财政预算管理监管失位 许多涉农资金在实践中并没有纳入到财政预算管理的范围,这不利于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容易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同时也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不严格的现象。对于专项资金贴补对象确定问题,涉农干部的权力一般都很大,他们对补贴对象的确定具有定夺权,同时对范围、金额也有一定的决定作用。对补贴对象是否符合中央和地方相关文件法规精神的核查,常常缺乏应有的程序和机制保障。这就容易导致强农惠农资金使用过程中未能专款专用、专账专管等现象出现,从而也为涉农资金职务犯罪提供了条件。
1.3职能部门监管缺位和机制缺乏,涉农资金管理盲区多 涉农资金的使用及其管理,从中央到基层的乡镇,甚至到村委会,委托代理链条过长。对“三农”事务进行管理的机构多,部门杂,管理职能上交叉多,于是有人铤而走险,利用监管盲区犯罪。一些工作人员通过瞒报、虚报、挪用、截留、私分或吃回扣等方式侵吞涉农资金。而作为初始委托人的农民则因为维权意识和手段欠缺,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模式,使得对于涉农资金的监督非常困难,加之发案较少,手法隐蔽,一部分人就想方设法侵占涉农资金,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2.量体裁衣,构建惠农资金管理的基本框架
2.1加强政策宣传,让国家惠农政策深入民心 现在基层的很多单位和部门对财政解决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非常积极。但得到财政的扶助支持后,就不再重视专项资金的管理,不能真正能把项目资金落实到实处。主要原因是政策观念不强,对国家的扶持政策认识不到位。因此,要增强相关部门落实政策的意识。首先是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政策宣传和组织领导,要把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宣传措施,并落实到个人;其次是要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以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扶贫政策、各种专项资金管理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意识和法制观念;再次,相关职能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制定计划,组织本部门的干部职工学习强农惠农政策等规章制度,研究资金管理办法,促进管理措施落实,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落实好每一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2.2实行动态管理,监控强农惠农资金流向 财政惠农资金一般包括项目资金和对农民群众的各类补贴补助资金。涉农资金种类繁多、资金分散,很多难以发挥效应,也不利于乡镇基层财政管理和监督,应根据相关指导意见加强资金归并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细化补助对象基础信息的采集和管理,如民政优抚、农村低保对象等;建立涉农资金监管平台,从资金到位、资金使用等方面全程监控,掌握每一笔涉农资金的使用情况。要确保对农民的各种补贴补助资金及时到位,还需建立涉农资金监管平台外部网络,把所有对农户的补助资金在相关媒介上进行公示,补助对象、补助金额都要明细,农民群众可以知晓相关情况。涉农资金监管平台的建立,可有效遏制资金流转过程中的“权力寻租”现象,提高财政惠农资金的到位率和安全使用率。
2.3建立问责机制,提升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水平 一是要明确责任主体。涉及强农惠农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责任主体。包括强农惠农资金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项目或执行补助政策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项目的业主单位或个人;二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地方和单位的违规行为,要建立问题台账,问题不解决不从台账上“销号”,并采取通报批评、追回资金、取消申报资格等有力措施。对重复立项、违规挪用、虚报开支、巧立名目等方式套取、骗取国家支农资金的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并根据责任大小分别予以处分;三是建立“以补代奖”激励机制。对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好的地方与单位,可在下年度工作安排时,实行“项目优先考虑,资金从高安排”等奖励手段。
2.4创新绩效评估,确立强农惠农资金考核标尺 现在各行各业都在进行绩效评估,政府机关的考核目标和任务也相当繁重,绩效的优劣直接体现了相关部门的政绩指标。财政惠农资金的使用,就是为了让农民群众满意,体现党和政府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要使财政惠农资金使用绩效最大化,必须建立符合科学的政绩考评体制。少考核急功近利的事情,多考核利在千秋的长远事。如资金使用的产出量所带来的社会效果、农民群众的满意程度等。要多考虑群众的真实感受,不要唯上级是从。不搞“作秀”工程、劳民伤财工程。把更多的项目安排到农村,安排到贫困地区,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不同种类的惠农资金设计不同的绩效考核体系。
2.5强化社会监督,解决政策资金落实中的相关问题 “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当年毛泽东与黄炎培先生关于“周期律”的对话还言犹在耳。目前着力推行的党务、政务公开以及行风热线、群众评议以及越来越发挥重要作用的网络监督等,都是接受群众监督的好形式,特别是在当前信息高度透明的社会条件下,更要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实践表明,大约70%的案件来自于群众举报,许多大案要案的侦破也离不开群众的参与。惠农资金问题是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人们感受更直接、更深刻,反映更强烈,对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也最直接。针对这些问题,要进行集中专项治理,严惩伸向农民兄弟的黑手,让农民切实享受到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重视和强化群众监督,严肃查处相关案件,实行监督与查处并重,切实解决危害广大农民群众的相关问题。“农村稳,天下安”,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稳定是党和政府的重点工作,惠农资金的监管水平和效率的提升事关政府的形象和农民的生活水平,需要在实践中探索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