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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欲取之必先予之”的名言已被现代经济工作者所接受和运用。就财政工作而言,“取”则为收,“予”则为支。“取”和“予”并存于矛盾的统一体中,互为条件,相互制约。无取则无以为予,而无予则无源可取。所以“取”和“予”的关系实质土是生产与分配的关系。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又反作用于生产。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未有经济基础而可以解决财政困难的,来有经济不发展而可以使财政充裕的”。这就是说增强财政的根本出路在于发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