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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对我国目前的劳动争议解决模式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先裁后审"或"一裁二审"模式导致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时间漫长,劳动者权益得不到及时救济,裁审程序不能衔接,劳动仲裁机构压力增大,且强制仲裁违背了仲裁自愿原则。通过借鉴国外劳动争议解决机制,认为我国应改为"或裁或审"模式,同时发挥工会在劳动争议解决中的作用,并贯彻"三方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