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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以西汉时期的典籍和现有研究成果为基础,对西汉昭宣时期的经济政策调整进行宏观考察,深入分析和探讨这些调整产生的必要性及其具体措施,认为昭宣时期的经济政策调整以“与民休息”、恢复生产为核心,极大地促进了昭宣中兴的形成。
关键词 昭宣 经济政策 调整 必要性 具体措施
一、经济政策调整之必要性
汉武帝的新经济政策虽然为国家聚集了大量钱财,但仍未满足日益庞大的军政开支,反而由于政策的短视行为,造成许多社会问题。加之连年对外用兵,内兴功作,劳动人民的赋税徭役负担有增无减,使阶级矛盾越来越尖锐。
面对严重的社会形势,汉武帝感到不改变现行政策,就会重蹈亡秦覆辙。征和四年,武帝下诏﹙轮台诏书﹚追悔往事,申明“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农本,修复马令,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至此,标志西汉统治政策开始发生重大变化。朝廷停止对外征伐,开始实行“与民休息”、发展生产的政策。
昭帝即位后,霍光、桑弘羊等四人受诏辅政。其时,西汉政坛人言汹汹,对汉武帝政策开始重新审视。在这场审视大潮中,霍光把民众注目的重心放在了武帝的经济政策上。一时间,它成为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的万恶之源,众口铄金,几欲把创立并坚持盐铁专卖等经济政策的桑弘羊等人置于死地。
为了更彻底的打击桑弘羊,始元六年二月,霍光“诏有司问郡国所举贤良文学民所疾苦”,贤良文学纷纷主张“议罢盐铁榷酤”,与桑弘羊等人争锋相对,演出了一场盐铁大论战,这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盐铁会议。
限于篇幅,我们不再一一赘述这次会议的内容,它涉及到了当时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以围绕昭帝时期要不要继续贯彻武帝晚年“与民休息”的经济政策而展开。尽管这次会后也没有废止盐铁官营和平准、均输法,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它们的发展规模。并根据贤良文学的意见停止酒的专卖,罢关内铁官,采纳他们在会上提出的降低盐价、赋民公田、招抚流亡、贷贫民种食、减免赋税徭役等主张,这些都对昭帝、宣帝时期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生产了积极作用。
二、经济政策调整之具体性
昭宣时期的经济政策调整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西汉王朝的统治危机,为昭宣中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下几点措施都具体地体现了昭宣政权调整的方向,即“与民休息”。
(一)工商官营政策的调整
工商官营政策在汉武帝时就暴露出诸多弊端,引起较大非议。从昭宣到新莽,一直执行的是武帝以来的盐铁专卖等经济政策,不过其执行的方式,条件与影响均大不相同。就如宣帝时代,是武帝以后盐铁生产和管理的又一个黄金时代。这大部分归功于宣帝亲政后着力整顿盐铁政策,曾于地节四年九月诏曰:“吏或营私烦扰,不顾厥咎,朕甚闵之。……盐,民之食,而贾咸贵,众庶重困,其减天下盐贾。”小部分要归于宣帝重用选拔循吏,他们用法持平,为政宽简,在政策的具体实行过程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由此可见,工商官营政策在昭宣时虽然仍在执行,但经过整顿,这些政策的种种弊端,如官吏徇私枉法,贪污腐败等问题在一定时期内得到了有效抑制,有利于百姓的休养生息。
(二)放宽对民间商业的控制
汉武帝时期民间商业的生存空间大大缩小,官营工商业霸占了民间广大的地盘。特别是汉武帝收买部分商人充任官商,同时剥夺了大部分商人的财产,几乎使民间商业活动窒息。但自元封元年“不复告缗”后,国家的商业政策逐步放宽。官营渔业不久也被废止。昭帝始元六年“罢榷酷官,命民得以律占租,卖酒升四钱”。而且,昭宣时期“与民休息”的政策和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都为民间商业的重新活跃提供了条件。
除汉武帝非常时期外,昭宣政权对商贾的主要税收是市籍税和市租,税率基本合理,较少的的盘剥百姓,非常利于民间商业的发展。
(三)轻徭薄赋,招抚流民
昭帝上台后,多次下诏减免田租,宣布只准按规定收租,凡制度以外的苛捐杂税一律免除,将武帝时期律外而取的繁重赋税统统废止。宣帝时期,继续实行轻徭薄赋政策。据《汉书·宣帝纪》,宣帝曾六次减免全国或部分地区的田租、租赋。同时,算赋、口赋也屡有减免。
昭宣政权在普遍推行轻徭薄赋的基础上,又重点救济那些破产流亡的农民,帮助他们重建家园,恢复生产。宣帝除了多次采取“赋民公田”的方式外,还首创“假民公田”的新形式。《宣帝纪》载地节三年,下诏“……假与贫民……流民还归者,假公田,贷种、食,且勿算事”。
(四)推行屯田和设置常平仓
武帝时,就曾广开三边屯田,组织官营农业生产。昭宣时期,巩固发展了这一成果。《昭帝纪》载,始元二年“调故吏将屯田张掖郡”,积极经营边郡屯田。宣帝有计划地在西北地区进行大规模屯田。地节、元康年间,就派郑吉“将免刑罪人田渠犁”、“田车师”,并设置“戍吉校尉”以震慑匈奴。
此外,宣帝还采纳耿守昌的建议:“令边郡皆筑仓,以谷贱时增其贾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减贾而粜,名曰常平仓。民便之。”设置常平仓,还可起到“给北边,省转漕”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92.
[2]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94.
[3]桓宽 撰.王利器 校注.盐铁论简注[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3.
[4]陈直.两汉经济史料论丛[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0.
[5]史仲文,胡晓林等.中国全史.卷五[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6]齐涛.试论武帝以后汉代盐政的嬗变[J].四川:盐业史研究,1995.﹙1﹚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
关键词 昭宣 经济政策 调整 必要性 具体措施
一、经济政策调整之必要性
汉武帝的新经济政策虽然为国家聚集了大量钱财,但仍未满足日益庞大的军政开支,反而由于政策的短视行为,造成许多社会问题。加之连年对外用兵,内兴功作,劳动人民的赋税徭役负担有增无减,使阶级矛盾越来越尖锐。
面对严重的社会形势,汉武帝感到不改变现行政策,就会重蹈亡秦覆辙。征和四年,武帝下诏﹙轮台诏书﹚追悔往事,申明“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农本,修复马令,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至此,标志西汉统治政策开始发生重大变化。朝廷停止对外征伐,开始实行“与民休息”、发展生产的政策。
昭帝即位后,霍光、桑弘羊等四人受诏辅政。其时,西汉政坛人言汹汹,对汉武帝政策开始重新审视。在这场审视大潮中,霍光把民众注目的重心放在了武帝的经济政策上。一时间,它成为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的万恶之源,众口铄金,几欲把创立并坚持盐铁专卖等经济政策的桑弘羊等人置于死地。
为了更彻底的打击桑弘羊,始元六年二月,霍光“诏有司问郡国所举贤良文学民所疾苦”,贤良文学纷纷主张“议罢盐铁榷酤”,与桑弘羊等人争锋相对,演出了一场盐铁大论战,这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盐铁会议。
限于篇幅,我们不再一一赘述这次会议的内容,它涉及到了当时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以围绕昭帝时期要不要继续贯彻武帝晚年“与民休息”的经济政策而展开。尽管这次会后也没有废止盐铁官营和平准、均输法,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它们的发展规模。并根据贤良文学的意见停止酒的专卖,罢关内铁官,采纳他们在会上提出的降低盐价、赋民公田、招抚流亡、贷贫民种食、减免赋税徭役等主张,这些都对昭帝、宣帝时期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生产了积极作用。
二、经济政策调整之具体性
昭宣时期的经济政策调整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西汉王朝的统治危机,为昭宣中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下几点措施都具体地体现了昭宣政权调整的方向,即“与民休息”。
(一)工商官营政策的调整
工商官营政策在汉武帝时就暴露出诸多弊端,引起较大非议。从昭宣到新莽,一直执行的是武帝以来的盐铁专卖等经济政策,不过其执行的方式,条件与影响均大不相同。就如宣帝时代,是武帝以后盐铁生产和管理的又一个黄金时代。这大部分归功于宣帝亲政后着力整顿盐铁政策,曾于地节四年九月诏曰:“吏或营私烦扰,不顾厥咎,朕甚闵之。……盐,民之食,而贾咸贵,众庶重困,其减天下盐贾。”小部分要归于宣帝重用选拔循吏,他们用法持平,为政宽简,在政策的具体实行过程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由此可见,工商官营政策在昭宣时虽然仍在执行,但经过整顿,这些政策的种种弊端,如官吏徇私枉法,贪污腐败等问题在一定时期内得到了有效抑制,有利于百姓的休养生息。
(二)放宽对民间商业的控制
汉武帝时期民间商业的生存空间大大缩小,官营工商业霸占了民间广大的地盘。特别是汉武帝收买部分商人充任官商,同时剥夺了大部分商人的财产,几乎使民间商业活动窒息。但自元封元年“不复告缗”后,国家的商业政策逐步放宽。官营渔业不久也被废止。昭帝始元六年“罢榷酷官,命民得以律占租,卖酒升四钱”。而且,昭宣时期“与民休息”的政策和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都为民间商业的重新活跃提供了条件。
除汉武帝非常时期外,昭宣政权对商贾的主要税收是市籍税和市租,税率基本合理,较少的的盘剥百姓,非常利于民间商业的发展。
(三)轻徭薄赋,招抚流民
昭帝上台后,多次下诏减免田租,宣布只准按规定收租,凡制度以外的苛捐杂税一律免除,将武帝时期律外而取的繁重赋税统统废止。宣帝时期,继续实行轻徭薄赋政策。据《汉书·宣帝纪》,宣帝曾六次减免全国或部分地区的田租、租赋。同时,算赋、口赋也屡有减免。
昭宣政权在普遍推行轻徭薄赋的基础上,又重点救济那些破产流亡的农民,帮助他们重建家园,恢复生产。宣帝除了多次采取“赋民公田”的方式外,还首创“假民公田”的新形式。《宣帝纪》载地节三年,下诏“……假与贫民……流民还归者,假公田,贷种、食,且勿算事”。
(四)推行屯田和设置常平仓
武帝时,就曾广开三边屯田,组织官营农业生产。昭宣时期,巩固发展了这一成果。《昭帝纪》载,始元二年“调故吏将屯田张掖郡”,积极经营边郡屯田。宣帝有计划地在西北地区进行大规模屯田。地节、元康年间,就派郑吉“将免刑罪人田渠犁”、“田车师”,并设置“戍吉校尉”以震慑匈奴。
此外,宣帝还采纳耿守昌的建议:“令边郡皆筑仓,以谷贱时增其贾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减贾而粜,名曰常平仓。民便之。”设置常平仓,还可起到“给北边,省转漕”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92.
[2]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94.
[3]桓宽 撰.王利器 校注.盐铁论简注[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3.
[4]陈直.两汉经济史料论丛[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0.
[5]史仲文,胡晓林等.中国全史.卷五[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6]齐涛.试论武帝以后汉代盐政的嬗变[J].四川:盐业史研究,1995.﹙1﹚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