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学之名执笔写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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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似乎谈论任何年代的青春梦想,文学都是绕不开的话题。这颗泛着梦之光泽的倔强种子,不是单单为青春年华而生,却在不同的风雨和阳光中,纷纷扎根在这块水草丰美的土地里,扎根在包裹着年少l降动与无限想象的炽热心灵里。它们或许并不需要开花结果,也不奢望长成参天大树,仅仅只是微微萌动,然后长出细小嫩芽,一切的压抑和渴望便能破土而出。
  顺着香樟树的脉络踏进淹没在读书声中的校园,隔着宽大校服去倾听十几岁的热烈心跳,又或者趁着夜色去翻阅那些年轻手指写下的或长或短的文字,我们会恍然发现,“文学爱好者”这个布满尘埃的古旧称呼依然被许许多多的人捂在胸口。只是,我们不再谈论所谓的纯文学,只谈论文学;又或者,连文学也可以不提,仅仅只说文字。
  所以,在漫漫题海的背面,有数不清的不安分的笔尖,写下了数不清的句子;所以,我们几乎不用向谁打听,就能在校园的某个转角,遇见一个个爱写作的年轻人。也许“纯文学”的窘迫早已一目了然,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我们十几岁的年华里,文学与写作,仍旧是炙手可热的梦想。我们纷纷提笔,以文学的名义,写下自己最好的青春!
  我在写
  半推半就的文艺女青年
  文|单宁
  说起我的“写作史”,大概是这样的——五岁,捏着铅笔头在幼儿园里从ABC写到了一二三;十一岁,第一篇作文被老师当作范文在全班面前朗诵,从此心底种下文学的种子;十二岁,偷偷向征订的作文报寄出了第一篇稿子,赢得人生当中第一笔稿费;十九岁,上了大学后写东西到一发不可收拾,开始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即将在二打头的年纪出版第一本书,关于历史与社会学……所以现在,我是一个文艺女青年。
  我为什么终究还是把自己划入了这个行列呢?据说,在文艺女青年出来的前两个年头,这个词语是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的。那个时候文艺女青年还是三毛、安妮宝贝笔下那种棉布裙黑长发走遍天涯的女子呢,然而在这两年,文艺青年,尤其是女青年,带上了些莫名其妙的贬义。饶是如此。我也找不到更好的词语来形容这么文艺的自己了。
  我想过用文学这个词语,然而整天写着“非纯文学”小说的我实在是不好意思说出这样的话来。而且用文学怎么能显现出我文史哲的深厚功底呢?于是乎,在百般文艺之下,我半推半就地选择了文艺这个词语。文艺,又是女青年,虽然似乎也不那么符合标准,但是谁说文艺女青年就一定要是棉布裙而不是牛仔裤呢?
  据说我在小学的时候已经显现出了写作的天赋,四年级开始写作文以来,每篇必被老师当作样文推荐给全班同学。初中开始写酸腐文字,当然现如今都尽数销毁防止被嘲笑了。高中时做校报编辑,每期出刊我的散文必然赫然在上。然后。荒过了整个高三……
  大学再次开始写东西。写小说头几天签了网站,觉得不好玩又开始写杂志,到现在已经累计发表了——不好意思我懒得算。前不久刚签了两本书,历史方向,能正儿八经地伪装自己是作家不再提写“伪小说”的过去了。
  说了这么多,许多读者一定像是当年的我一样露出了不屑的笑容——就这种水平也能发表?逗我的吧?我能比她写的好几倍呢!那就写呗,写吧,写呀!当然,是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这么做了。
  如果可以,我会乐意伪装那个像是简历一样的东西和我一点都没有关系的。但是为了做到“一看上去就好牛让大家忍不住赞叹”的效果,我还是恬不知耻地列出了自己的写作经历。权作“我的文学梦”之类命题征文,我姑且一写,大家也就姑且一看。
  按道理,现在我应该讲讲写作的经历和体验,说说马尔克斯和纳博科夫,讲讲我与文学不得不说的故事了。这样似乎才能体现出我的价值所在呢。然而,我还真没什么好讲的。真要劝勉一句,那大概是——多读书,多写作了。
  读书要广,要做到博览。亚里士多德说学习哲学的人什么都要懂一点,亚氏是没说错,但是,写小说的人才更是要什么都要懂一点呢。最近的例子——前几天写小说的时候从长颈鹿的种类开始查起,直到南非地貌历史人种文化经济,再到菌草的种植方法和条件。虽然到最后在小说里写出来的很少,但是后面的东西我知道就好了。要懂的东西很多,要查的东西更多,从洗衣机的发明时间到智商这个概念被正式提出,再到曲率飞船的大概设想,我都查过。虽然小说未必写得有多好,但是,最少在资料方面我是个考据派这一点让我很满意了。
  所以,有写小说愿望的诸位,多读书,多看报,学姐只能帮到这里了。
  穿上文字的红舞鞋
  文|王双兴
  收拾房间的时候,看到了自己初中时代用过的眼镜盒,用精致的包装袋装着,静默地躺在书橱的角落里。我轻手轻脚地拿出来擦拭了一番,又小心翼翼地放回原处。上面的字迹已然模糊了,却依然清晰地映射着我拿蓝色中性笔用篆刻般的力度把它们写上去的情景,映射着我那同样值得小心轻放的年少时光。
  执“字”之手,与“字”偕老。这八个字,是我从十几岁做到二十岁的长梦,让我始终怀揣最引以为豪的英雄主义。这八个字的来历,至今还印刻在我青春的回忆簿上,清晰可见。有一天,我在睡前翻看QQ空间时看到了北岛的那首诗:“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在深夜饮酒,杯子碰在一起,却是梦碎的声音。”那时,我在一种莫名的恐慌中凝神想了想自己的梦想,最后翻来覆去睡不着,便爬起来,借着手机微弱的灯光,把那八个字刻进了床头柜上的眼镜盒。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对文字的喜爱从何而来,大概有些事一再重复就成了习惯,而有些事打一开始,就注定了会痴迷一生。
  初二那年,满心欢喜地投出了人生中的第一篇稿子,本来已经在久久没有音讯的情况下做好了稿子石沉大海的打算,却在两三个月后,在那本全校都会订阅的刊物上看到了自己的名字。在那个总渴望被认可的年龄,印成铅字的文章和同龄人的询问,着实满足了我小小的虚荣心,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也是对我莫大的鼓舞。
  时光一晃到高中,那是我心理上最叛逆的阶段,大概是迟来的“中二病”。当班主任拿走了我的《红楼梦》并冷淡地丢下一句“就算看完一整套语文成绩也不能提上去几分”,当教导主任每天巡视试图取缔一切与学习无关的课外书,当我存放幻想的乌托邦——博客被闺蜜视为“不务正业”……在我的世界,梦想和现实,正式决裂,而我毅然决然地站在了梦想一边。我秉承着“不喜欢绝不碰”的理念把英语考出了历史最低分。对每个专心备考的“学霸”冷眼相看,甚至一度对爸妈的“成人观点”嗤之以鼻。   我把很多怨念倾倒在我的博客中,而它们竟然被我最尊敬的历史老师发现。他给我留言说:“真正的梦想就像真正的爱情,它一定是正能量的。你不能拿它当作你抗拒成长、抗拒努力的挡箭牌。高考不是在抹杀你的爱好,而是在给你的爱好提供更大更高的平台。我不是说让你归顺现实,只是想告诉你,有些东西,没有你想的那么绝对。”
  我逐渐认识到,那些悲秋伤春强说愁的文字根本算不上什么文字,那些用来躲避困难的所谓梦想也无非是在亵渎梦想。也直到那时,我才真正肯塌下心来,做两道函数题,读几本感兴趣的书,写一些用心在写的文字。当然,承认现实不等于妥协,不再满身戾气的自己心里依然保有着不容侵犯的领域。依然相信梦想的力量,依然有着浪迹天涯写遍四海的冲动,依然不肯让梦想囿于柴米油盐与情和爱。
  高考结束后,因为害怕有一天自己的爱好变成了习惯,会面临厌倦乃至丢弃,于是出乎很多人的意料,我并未选择汉语言文学专业。但我知道,文字那双红舞鞋,穿上了,就再也脱不掉,就像真的有魔鬼的诅咒。让人心甘情愿沦陷。
  后来的日子,遇见很多人,看了很多书,在别人的思想的搀扶下试图树立自己的思想。也在别人描绘出的世界里尝试为自己设计地图。后来的日子。以热恋般的热情喜欢上了一个叫毛姆的作家,很多个日夜为他书中的拉里或是思特里克兰德心潮澎湃。
  自己也说不清为何与毛姆笔下的人物如此情投意合,只是当拉里带着“无所为而为”的心境满足自己强烈的求知欲时,当他身无长物心里却装着整个世界时;当思特里克兰德为了心中的梦想背井离乡时,当他无视一切嘲笑与非议坚持自我时,我忽然意识到,大概我所又敬又爱的他们,正是我想成为的自己。
  很喜欢毛姆的一句话:“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变迁——变迁和未能遇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满布的海滩的。”有时候,站在窗前、街边,看到来来去去的人,就会蓦然想起这句话。我想象着每一个不相干的人的生活,有时为庸碌的人感慨日日无为,有时为匆忙的人惋惜身边风景,觉得人生就是一场跋涉,每个人面临的陡崖都差不多。大概喜欢独处的人即使每天在自己的世界单曲循环也自得其乐,甘于拼搏的人即使在路上马不停蹄也陶然其中。
  如今,再看那些年少往事,视线已经要跨越几个春秋了。曾经渴望被肯定的年龄早就过去,但曾经渴望美好的愿望还在持续。
  都说喜欢文字的人注定孤独,因为每个字敲在心里都是空落落的回响。但或许,喜欢文字的人并不孤独,因为无论到何时,无论来了谁又走了谁,文字一直都在。我混迹在喜怒无常的世界,固执己见地演自己的默片,不允许任何人为自己添加字幕,我知道我没有任何段落需要别人来补写。我不怕孤独,只要做好我自己,作为我自己。
  我知道,青春是奢华又明亮的,在那场盛装舞会上,可以肆意,可以挥霍,可以把一切都拿来换一场心满意足的畅快。但青春也是真实而冷酷的,无论肆意了多久,无论挥霍的多少,舞会结束,全部要自己买单。所有的喜怒都要一个人承担,所有的哀乐都是一个人的冷暖自知。所以青春里的每一分一秒都是举世无双的珍贵,错过了,就真的错过了,即便可以朝花夕拾,美好却早已枯萎。
  也许有些奔跑总是徒劳无功的,但是不去奔跑,又怎么知道自己有多强大呢?
  成长的汪洋啊,一波一波地荡,洗净了稚嫩的影子,倒映出平静的面庞。年轻的水手快要出发了,我知道有人会给我舵教会我离开,有人会给我锚教会我停止,有人会给我帆教会我乘风,有人会给我船教会我破浪,但成长终究是一个人的远行,除了自己,没有人会陪你远渡重洋。所以,我需要梦想,需要一个遥远的梦想,高高地在我的头顶,照着我将要扬帆渡海的远途。我知道很多东西都转瞬即逝,但只有文字不会消亡,比生更永远,比死更悠长。
  成长就是悄无声息却持续不断的板块运动,因为幻想与现实的冲突无处不在,所以总会有如影随形的碰撞挤压,因为背负着全部的梦想和希望,所以总会颠覆着原有的地貌。而驮着文字梦想的我们,就策马扬尘吧,趁岁月正好!
  庆幸世间有我文字
  文|刘耀东
  爱上文字,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有些女孩,静若处子,写点文字倒让人觉得很文艺,而我偏偏动如脱兔,在人前很开朗、活泼,父母甚至都把我当男孩来养,所以当他们看到我安静地写东西时,都觉得不可思议。妈妈问我是从什么时候喜欢上写东西的,我说初中吧。其实当时也谈不上喜欢,仅仅是有写日记的习惯。
  这么多年走来,对文字,自然有了种依赖和情结。通过文字,很多不愿意给别人讲的小心情被记录下来,慢慢就养成了写的习惯。
  记得刚刚告别小学的自己,开始学着思考自己的未来,想用一种方式记录生活,让成长的每一步都变得清晰而有意义。那时候,我买了一个笔记本,然后用蓝色的钢笔在上面潇洒地写上:日记本。我还清晰地记得第一次写日记的场景——那是初一刚开学的那天,我郑重地写下了我人生的第一篇日记,这算是我写作的开端吧。
  开始写,只是记录琐事和勉励自己的一个途径。现在翻来看时,不免嘲笑自己当时疯狂的励志行为。那时候,把自己当作未来世界的拯救者,有很多的幻想。但让我真正感觉自己擅长写,还是源于初中语文老师的欣赏。记得在一次习作的评语中,她给我写道:你很擅长写,坚持下去,必定受益。当时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心里突然有了一种归属感,内心有一种声音在告诉我:原来我是擅长写的,原来我也是能写的。
  以后的日子里,一支笔一个本成了我最好的朋友。后来又换了一所初中,新的语文老师同样对我赞赏有加,她常常把我的文章当作范文,还常常拿一些好的文章让我读。有一段时间我骄傲了,她很严肃地批评了我,还给我安排了批改全班同学作文的任务。让我通过别人的文章来更好地提升自己。在她的指引下。我真正爱上了写作。
  那个时候偏爱唯美的文字,不再像写日记那样记流水账了,而是变成了记事和抒情。再后来,用稍显稚嫩的文笔,开始写各种各样的诗歌。我最喜欢写给自己最好的朋友。将那些唯美的文字小心翼翼地镌刻在一张好看的纸上,再叠成好看的形状送给他们。然后便可换来另一首诗歌。这也许就是以文会友吧,不过当时仅仅作为一种传纸条的方式。现在想来,越发觉得那个时候的写,就是一种内心的冲动和心情的表达,简单纯粹,富有梦幻。   上了高中,觉得自己写的东西很了不起的时候,正当骄傲,却不被老师赏识了,幸好我在网上安了家,才找到了一片倾吐内心的地方。我的作文再也不会得高分,再也不会被老师当范文,我开始在语文课上默默无闻,几乎没有人知道我是那么强烈地热爱着写。只有每两周的周末回家,把自己之前写的文字规规整整地敲到电脑里,发表在我的博客上。自从有了博客这个天地,我的文字再也不孤单了,我认识了那么多热爱写坚持写的文友。渐渐地,我沉浸在文字的世界里,享受着高中生活的另一种美好。
  文字给了我做自己的理由,我很快乐。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晚上伏案写作,那些文字映衬着灯光仿佛就有了生命。
  后来,我开始真正思考文字带给我的意义。我发现没有它的世界是那么的空虚,我离不开它,我甚至不敢想象离开它的世界有多么的恐怖和孤独。我也常常迷茫,但最终都会在文字这里找到自己,我因此感到幸运。我的文学路,就是伴着我上学一路走来,不长不短。而未来,还有很多的旅程需要它和我一直走下去。
  现在,我依旧在用文字记录自己的点滴,或心情。或感悟,一点一滴让我拥有了踏实的感觉。我的文字不是华丽的,却是最真诚的,我愿意用我手中的笔一直写下去,写我身边的人和事,写我自己,写那些细水长流的梦想和愿望。它们就像是另一个我的组合体,不在世俗中,只在最真实的地方流连。每当想到这尘世间有我的文字,心中就会升腾起一种自豪感。是啊,我找到了最好的表达自己的方式,也找到了自己最喜欢做的事情!
  意义论
  写作赋予青春的可能
  主宰你的世界
  ◎林益好
  有人说自己热爱文字,有人说自己离不开文字,还有人说没有文字生活就没有快乐。我想我对文字,应该是一种说不清楚的感觉。
  如果说我对文字没有一丁点的热爱,那也不太对。文字可以是文章,也可以是短句。从空间到微博,有太多的网络平台可以让人去写下文字。多年来我一直坚持写日记,我想日记应该是我能送给未来自己的最好礼物。因此从这个角度,文字对我而言是轻松的,有意义的。
  但若真的要想想我与文字的关系,我想那是严肃的。对于文章的认知,慢慢从几百近千字的应试作文与散文,发展到可长可短的小说。小说是自己脑海中的世界。谁执笔,谁就是这个世界的主宰。在小说这个国度里,我可以不管什么文章结构,可以不去想什么优美华丽的词藻,也可以撇开名家的至理名言不想。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就这样,顺从自己脑海中的画面,安安静静写出自己或是曾经经历或是完全编造的故事。故事里,什么人物、什么地点、什么天气、什么社会,通通都是自己说了算,只要愿意。但自己说了算并不代表阿猫阿狗地乱扯一通。人首先要尊重自己的想法,才能对自己的文字负责。
  至于我对待文字的心情与心态,我至今都没琢磨明白。那就这么保持下去吧。或许,迷迷糊糊也不失为一种好的态度。
  我的青春不朽
  ◎余梦雅
  我没有华丽优美的辞藻,有的是最真实的青春。在学习方面,我似乎总是比别人迟,总是在毕业前一年才开始疯狂逆袭,读高中后才喜欢上看书。但在生活经历上我却并不比别人少太多,小学时在路上和父母一起叫卖积压下的货物,初中时打过假期工推销饼干,高中时在外面摆过地摊,在学校里“秘密”地卖过袜子……更甚至于早恋。
  粗略地想一想,我的青春里似乎就这几件事,对父母的管教一边叛逆一边自责。我的文字所讲述的就是我最真实的经历,像一面照着青春的镜子。
  在文字方面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天赋,只记得初中老师曾说我“语言表达能力好”罢了。想起小时候拿了家里的一个破旧得不能打电话的手机,在短信的草稿箱里打上自己受的委屈和一些想法,边打字边抹眼泪,然后再一个字一个字地删掉。也许这就是训练语言表达能力的一种方式吧!而且我还怀疑我前生是否也受了谁的恩惠,并许诺用我这一生的眼泪偿还与他。真是爱哭到不行,常常作文没写完就有一大颗泪珠子掉下来晕花了纸上的字。但是,看哭了的人也许只有我一个吧。
  我喜欢我的青春,因此选择用最真实的方式记录并纪念我的青春。我的文字记录的是一生中最珍贵的时刻,它使我的青春不朽。
  成长为实心入
  ◎周晓蓉
  小时候从不做梦,一觉就能睡到天亮。没有梦中的故事,就学会去看别人的故事。我的第一本附有注音的故事书是表姐送的,我甚是珍惜。那时的我认字不久,总是一个字一个字地看,看得很慢却很满足。至今我仍觉得那时的我对文学所怀有的感情才是最真挚的。
  我喜欢故事,我总觉得每个人都是一个故事。我们在自己的世界编造着故事,或有意或无意;我们也在别人的故事中客串,或路人或路痴。
  “所有的人,起初都只是空心人,所谓自我,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全靠书籍绘画音乐电影里他人的生命体验唤出方向,并用自己的经历去充填,渐渐成为实心人。而在这个由假及真的过程里,最具决定性的力量,是时间。”我喜欢三毛的这种解释,每个人都是一步一脚印在生命的旅途中逐渐成为一个实心人的。这个过程是漫长的、不易的,会喜悦会失落,但每分每秒依旧会逝去。
  我不知道自己此刻是怀有什么心态在与文字交流,我只知道它让我觉得心静,它让我在成长为实心人的过程中多了一份勇气和力量。
  有意义地活着
  ◎陈瑶璐
  简而言之,文学即表达人们精神世界的一门艺术。不过对于我这种普通人,自然不明白什么是艺术。我的文学只是浮在大海表层的一层东西,只是表达我喜怒哀乐的一种方式。文学这个字眼对我而言太大,与其说我与文学的关系,不如说是我与我的精神世界的关系。
  小时候喜欢看书,但长大后总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以至于我开始怀疑我的时间是不是总是比别人少一截。久而久之,积累的东西也就那么一点。由此可见,我绝对是个慵懒的人,所以我和精神的交流多止步于流淌的思想,这最大的缺点就是思想总是一闪而过,没法存档,而我又懒得提笔把流淌的思想化成固态的方块字。
  我总幻想有一种东西,不必提笔,就能把我脑海中所想的内容变成文字。也许只有等这种东西问世,我才能老老实实地学习文字,抑或是文学吧。我没法改变自己,就像学习文学不仅仅为了收获功名利禄,渴望成功那样,我只是我,喜欢顺其自然的我。所以虽然起跑线在别人后面,但不刻意强求成绩如何。我总觉得只要坚持,最终还是会到达终点的。
  文学最基本最伟大的功能就是给予意义,是对人类的生存赋予意义,实质上都是告诉人们生活的意义。而文学告诉我的是,我还活着,并且有意义地活着。
  承载美的意象
  ◎钱蒙蒙
  文字,我觉得它有着很多美的意象。我们可以凭那些个文字去随意想象,将那些文字拼凑在一起可以是或喜或悲的故事。或许它会是一篇唯美动人的爱情故事,或许那种磅礴雄伟的气势会从中散发,或许字里行间会透露出些许感伤……
  文字有时候不需过多的藻饰,北岛的《生活》,仅是一个“网”字就完美概括了生活。生活本就是张剪不断。理还乱的大网,它束缚着每个人,将那些纠缠不清的事缠成一个网抛入人世间,让世间男女在这里沉沦。
  文字给人的遐思还有很多。一个人曾写道:“最后一个地球人坐在家里,突然响起了敲门声。”我们可以对着它想入非非。主人公或许会得到像牧羊少年那般踏上寻宝之旅的机会,或许他会拥有和沙之书一样的书,这本神秘的书正等着他去解读。或许这是一场梦。梦醒了就没了。我想象力不太丰富,小脑瓜也只能挤出这些了。
  我喜欢看着一些字发呆一会儿,因为那些是让我觉得很美、很让我欣喜的文字。比如“铩羽”,某一天的晚自修我无意中看到这个词,突然觉得它很美,我会去想象铩羽的画面。而如果在文章中看到我不喜欢的句子。我就很难再坚持往下看。不知道这算不算一个毛病。
  总之呢,我眼中的文字是个很好玩的玩意儿。
  编辑/梁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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