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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09年10月14日,湖南省新化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湖南省娄底市某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电梯产品工程合同》,约定湖南省冷水江某电梯工程项目由娄底市某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后经李某联系,广州某电梯有限公司与广东某电梯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7日签订了《电梯设备买卖合同书》,约定:本合同电梯必须由乙方(广东某电梯有限公司)或乙方授权的第三人负责安装,双方另行签订安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