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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业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的精神,2013年11月和2015年10月起,湖北省水利部门暂停征收防汛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河道采砂管理费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暂停征收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是水利部门的第一大行政事业性收费,其征收额占水利规费征收总额80%以上,预计每年为企业减负超过18亿元。经过全面清理,目前湖北省水利部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仅保留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河道砂石资源费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