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编辑留言】2012年是《国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颁布实施30周年。早在2007年,胡锦涛同志在中共十七大上就强调,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站在当下工会所处的历史方位,回首1990年代的国企改制,职代会的坎坷浮沉,工会工作者的切肤之痛和疾呼坚守,愈显真理本色,越发弥足珍贵。
向奔波在国企改制第一线的全体工会工作者致敬!
那人那厂
发端于1990年代的国有企业改制,在世纪之交达到高潮。几乎是一夜之间,千万富翁如雨后春笋般破土冒出,而国企的工人,却从一个社会的领导阶级,被边缘化到弱势群体的境地。
李南(化名),某国营机械厂的工会主席,他的特殊经历见证了那一时期的波诡云谲。当时国企改制有个前提,绩效好的工厂先行一步,这叫“靓女先嫁”。机械厂是老国企,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都很多,绝对不是“靓女”。所以,当一拨接一拨的改制消息狂风般吹来时,李主席和他的同事还有近千名职工,都觉得是距己尚远的事情。
但在2000年春天的一个早上,刚刚步入办公室的李南,就被厂办秘书的一句话震呆了:经厂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工厂改制,整体卖给个体老板,工人全部买断工龄,再由买方重新招聘上岗。
这么重大的决定,工会主席不知晓1000多名职工,广大职工更是蒙在鼓里,缓过神的李南顿感事态严重。他当即找到领导班子的所有成员,强烈要求召开职代会。领导们的回答是,“没必要,就这么定了。”第二天,他去了上级局机关,局长说机械厂是国有资产,改制不用征求职工意见,有主管部门的批件就行。见李南急得两颊通红,局长拍拍他的肩,和蔼地说:“国企改制是大势所趋,你们厂搭上‘靓女’这趟车,这是好事啊。作为工会主席,要有大局意识,要做改革的急先锋,而不是绊脚石。”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李南又去了与国企改制相关的所有职能部门,得到的答复跟那位局长的基本一致:改制洪流势不可挡,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工会主席,要顺应时代大潮,做坚定不移的改革派。
千人离厂、孑然一身,然后重新寻找自我,那将是一幅怎样揪心的景象啊!此时此刻的李南,已倾尽所能,最后的办法只有一个——职代会!这是职工维权唯一也是最后的平台。但是,任他千般奔走,万般呼吁,职代会最终也没开成。工厂被硬性转制,近千职工没了退路,只有携起手来,开出厂里的几十台卡车,打出要吃饭、要民主的标语,聚到市委办公楼的大门口。作为工会主席的李南,自然被推到了风口浪尖,成为这场事件的领导者。
难忘的会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调查组迅速组成。魏益(化名),时任市总工会民管部部长,调查组成员,调查工作的主要执行者。回首10年前的那个春天,满头白发的他仍感慨不已,“工会方面的态度十分明确,职工用这种方式表达诉求肯定不对,但机械厂对改制这样的重大事情,无视职代会,无视1000多职工的利益,才是这场事件的根本原因。可就在我们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查时,市公安局却发布了对李南的逮捕令,理由是违反治安条例。”
魏益和他的同事一面收集中央六部委,针对国企改制出台的所有文件,向市委市政府的相关领导发放,一面找到某大报驻当地记者站的记者,以期借助舆论为李主席维权。
一篇关于李南该不该负刑责的文章,很快就出炉了,准备在这家大报的内参上发表。于是,4月17日那天,就“李主席该不该负刑责”这一议题,市委市政府的决策者们召开了紧急会议,魏益是与会者之一。
“我们以中央文件为盾牌,立场十分坚定,改制不开职代会不行,工会主席为职工利益代言,虽然方式不当,负有责任,但不该是刑责。但主要领导站在全市国企改制的大格局里,自然有他们对这一事件的考量,还是主张刑责。两种意见对立严重,火药味很浓。这时,我们抛出了那篇文章,说此文若在大报内参上登出来,引起全国性的大讨论,各位领导要有心理准备,要想好应对的办法。”
说到此,魏益的脸上露出得意之色,“这话起作用了,它为几位在改革前沿热血澎湃的领导,打了一针镇静剂,让他们冷静下来,理智起来,意识到职代会在国企改制中的关键作用,意识到没有职代会的改革成本,他们承受不起。”
李南没有负刑责。半个月后,机械厂在市总下派同志的主持下召开了职代会,改制方案被否决。一个月后,经过多方协商,机械厂第二次召开职代会,职工同意工厂改制,但职工一个也不买断,而是变身为合同制职工继续工作。买方接受了职代会意见,改制随即顺利展开,整个事件历时两个月。
“当时的某些领导,在认识上有个误区,一提职工权益,就是反对改革。可实践证明,工人阶级是最支持改革的。他们要求不高,让他们吃亏,甚至作出牺牲都行。但你不能让他们不知情、不讲话,不顾他们今后的生活。而开职代会恰恰就是知情说话、互相协商的最好方法。”魏益边说边翻开当年的工作笔记,泛黄的本子映着花白的头发,让那段历史更显沧桑。
工会的独苗
就在李南、魏益这样的基层工会工作者,在改制一线为职工利益奔走呼吁时,2006年4月,一份来自中华全国总工会的领导批示,下达到辽宁省总工会:
辽宁省本溪市总工会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在改革中切实维护职工权益方面,探索出了很好的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和宣传,以推动各地国企工会在改制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王兆国
一时间,本溪经验带着中国工会万千工作者的探索和期待,浮出了水面。
半年前,也就是2005年11月,辽宁省总工会就在《辽宁工运动态》(参与企业改革专刊第8期)上,全文发表了本溪市总工会参与国企改制的调查报告,题为《坚持改制民主程序,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充分代表和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2006年4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将王兆国主席的批示和这份调查报告,通报给全国各地工会。
国企改制素有全国看东北,东北看辽宁之说。的确,作为计划经济年代的工业重镇,这里的国有企业最多,产业工人队伍庞大,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模式根深蒂固。于是,在改制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和冲突事件,在过去的10年中便很集中和突出。
怎样站在国企改制的大方向上,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带领工人阶级积极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做改革的主力军,辽宁省总工会责无旁贷。本溪经验的精髓,就是紧紧抓住职代会这个载体,坚持改制过程中的民主程序,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建立并完善一整套参与改制的长效机制,进而形成职工信任工会,政府依靠工会,企业需要工会的良好局面。
吴文敏,时任辽宁省总工会民管部部长,他对本溪经验里一再强调的民主程序,有着深刻的体会。他说,改制前期职代会的虚弱化、形式化、暗箱化甚至绕开或不经过职代会,跟改制过程中民主程序的不规范,缺乏与时俱进的刚性规章密切相关。伴随着改制的步伐,辽宁省的各级工会组织,一直都在摸索、推动着职代会标准化的建设。为落实职代会职权,为职代会的审议企业改制方案、审议通过职工安置方案、实行改制重大事项公开等职能,成为改制中必须坚持的原则和必须履行的民主程序,做着不懈的努力。
辽宁省委常委、时任辽宁省总工会主席王俊莲多次在讲话中指出,职代会标准化建设是工会工作走向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维权的标志性工作。而职代会有了标准,民主程序就有章可依,工会依法维权,法律赋予职代会的权利运行才会标准和规范,才会成为改革中企业必须遵守的刚性制度。
这项重要工作在2005年有了突破。这一年,辽宁省总工会参与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民管部设立。辽宁省总工会与辽宁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深化企业改革中充分发挥工会作用的意见》里,把坚持和规范改制中的民主程序,作为维护职工利益的底线,纳入到企业改制的全过程。2006年起,辽宁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令规章,强化、规范了国企改制中的职代会制度。2008年2月1日,《辽宁省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正式颁布并施行。
有了这些政令法规的保驾护航,如今的职代会,已经成为国企改制的必经门坎。在改制方案、职工安置、债权界定、资产评估等事项,不召开职代会,没有职代会的表决意见,就进不了改制程序。为了更好落实职代会的这些职能,全国各地的工会组织都有制度创新。像职代会观察员制度、职代会核准制度、职代会一票否决制度、预留职工安置费保证金制度,等等,等等。这些小制度合力支撑起职代会这个大制度,成为国企改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成为改制进程中保护职工利益的利器。
“不得了,不得了,职代会,这个中国工会的独苗,它生在工厂,长在工会,30年风风雨雨,现在已是棒小伙了。”面对当下职代会在企业里的强势地位,魏益百感交集。“当年,那些先行改制的企业职工,牺牲是巨大的。30多年的工龄,仅用七八千块钱就买断了,然后是一个个个体起起落落、生生死死的艰难历程。十来年过去了,我现在想起来心都发酸。好在工会组织始终跟他们同在,上至全总主席,下到像李南那样的基层工会干部,一直都在关注着职工,保护着职工,其实,这也是在保护着国企改制,保护着改革开放。”
2011年冬天的第一场雪,在东北大地如期而至。清凛的空气,晨练的公园,闪现出李南的身影。早已离厂退休的他,夹在一群悠闲健身群体中,宁静得如一片落雪。只有抬眼远望的瞬间,2000年的经历如在昨天,在心海涌起阵阵风云。W
责编/陈洁雅
cjy@lnddgr.cn
向奔波在国企改制第一线的全体工会工作者致敬!
那人那厂
发端于1990年代的国有企业改制,在世纪之交达到高潮。几乎是一夜之间,千万富翁如雨后春笋般破土冒出,而国企的工人,却从一个社会的领导阶级,被边缘化到弱势群体的境地。
李南(化名),某国营机械厂的工会主席,他的特殊经历见证了那一时期的波诡云谲。当时国企改制有个前提,绩效好的工厂先行一步,这叫“靓女先嫁”。机械厂是老国企,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都很多,绝对不是“靓女”。所以,当一拨接一拨的改制消息狂风般吹来时,李主席和他的同事还有近千名职工,都觉得是距己尚远的事情。
但在2000年春天的一个早上,刚刚步入办公室的李南,就被厂办秘书的一句话震呆了:经厂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工厂改制,整体卖给个体老板,工人全部买断工龄,再由买方重新招聘上岗。
这么重大的决定,工会主席不知晓1000多名职工,广大职工更是蒙在鼓里,缓过神的李南顿感事态严重。他当即找到领导班子的所有成员,强烈要求召开职代会。领导们的回答是,“没必要,就这么定了。”第二天,他去了上级局机关,局长说机械厂是国有资产,改制不用征求职工意见,有主管部门的批件就行。见李南急得两颊通红,局长拍拍他的肩,和蔼地说:“国企改制是大势所趋,你们厂搭上‘靓女’这趟车,这是好事啊。作为工会主席,要有大局意识,要做改革的急先锋,而不是绊脚石。”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李南又去了与国企改制相关的所有职能部门,得到的答复跟那位局长的基本一致:改制洪流势不可挡,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工会主席,要顺应时代大潮,做坚定不移的改革派。
千人离厂、孑然一身,然后重新寻找自我,那将是一幅怎样揪心的景象啊!此时此刻的李南,已倾尽所能,最后的办法只有一个——职代会!这是职工维权唯一也是最后的平台。但是,任他千般奔走,万般呼吁,职代会最终也没开成。工厂被硬性转制,近千职工没了退路,只有携起手来,开出厂里的几十台卡车,打出要吃饭、要民主的标语,聚到市委办公楼的大门口。作为工会主席的李南,自然被推到了风口浪尖,成为这场事件的领导者。
难忘的会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调查组迅速组成。魏益(化名),时任市总工会民管部部长,调查组成员,调查工作的主要执行者。回首10年前的那个春天,满头白发的他仍感慨不已,“工会方面的态度十分明确,职工用这种方式表达诉求肯定不对,但机械厂对改制这样的重大事情,无视职代会,无视1000多职工的利益,才是这场事件的根本原因。可就在我们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查时,市公安局却发布了对李南的逮捕令,理由是违反治安条例。”
魏益和他的同事一面收集中央六部委,针对国企改制出台的所有文件,向市委市政府的相关领导发放,一面找到某大报驻当地记者站的记者,以期借助舆论为李主席维权。
一篇关于李南该不该负刑责的文章,很快就出炉了,准备在这家大报的内参上发表。于是,4月17日那天,就“李主席该不该负刑责”这一议题,市委市政府的决策者们召开了紧急会议,魏益是与会者之一。
“我们以中央文件为盾牌,立场十分坚定,改制不开职代会不行,工会主席为职工利益代言,虽然方式不当,负有责任,但不该是刑责。但主要领导站在全市国企改制的大格局里,自然有他们对这一事件的考量,还是主张刑责。两种意见对立严重,火药味很浓。这时,我们抛出了那篇文章,说此文若在大报内参上登出来,引起全国性的大讨论,各位领导要有心理准备,要想好应对的办法。”
说到此,魏益的脸上露出得意之色,“这话起作用了,它为几位在改革前沿热血澎湃的领导,打了一针镇静剂,让他们冷静下来,理智起来,意识到职代会在国企改制中的关键作用,意识到没有职代会的改革成本,他们承受不起。”
李南没有负刑责。半个月后,机械厂在市总下派同志的主持下召开了职代会,改制方案被否决。一个月后,经过多方协商,机械厂第二次召开职代会,职工同意工厂改制,但职工一个也不买断,而是变身为合同制职工继续工作。买方接受了职代会意见,改制随即顺利展开,整个事件历时两个月。
“当时的某些领导,在认识上有个误区,一提职工权益,就是反对改革。可实践证明,工人阶级是最支持改革的。他们要求不高,让他们吃亏,甚至作出牺牲都行。但你不能让他们不知情、不讲话,不顾他们今后的生活。而开职代会恰恰就是知情说话、互相协商的最好方法。”魏益边说边翻开当年的工作笔记,泛黄的本子映着花白的头发,让那段历史更显沧桑。
工会的独苗
就在李南、魏益这样的基层工会工作者,在改制一线为职工利益奔走呼吁时,2006年4月,一份来自中华全国总工会的领导批示,下达到辽宁省总工会:
辽宁省本溪市总工会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在改革中切实维护职工权益方面,探索出了很好的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和宣传,以推动各地国企工会在改制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王兆国
一时间,本溪经验带着中国工会万千工作者的探索和期待,浮出了水面。
半年前,也就是2005年11月,辽宁省总工会就在《辽宁工运动态》(参与企业改革专刊第8期)上,全文发表了本溪市总工会参与国企改制的调查报告,题为《坚持改制民主程序,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充分代表和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2006年4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将王兆国主席的批示和这份调查报告,通报给全国各地工会。
国企改制素有全国看东北,东北看辽宁之说。的确,作为计划经济年代的工业重镇,这里的国有企业最多,产业工人队伍庞大,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模式根深蒂固。于是,在改制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和冲突事件,在过去的10年中便很集中和突出。
怎样站在国企改制的大方向上,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带领工人阶级积极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做改革的主力军,辽宁省总工会责无旁贷。本溪经验的精髓,就是紧紧抓住职代会这个载体,坚持改制过程中的民主程序,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建立并完善一整套参与改制的长效机制,进而形成职工信任工会,政府依靠工会,企业需要工会的良好局面。
吴文敏,时任辽宁省总工会民管部部长,他对本溪经验里一再强调的民主程序,有着深刻的体会。他说,改制前期职代会的虚弱化、形式化、暗箱化甚至绕开或不经过职代会,跟改制过程中民主程序的不规范,缺乏与时俱进的刚性规章密切相关。伴随着改制的步伐,辽宁省的各级工会组织,一直都在摸索、推动着职代会标准化的建设。为落实职代会职权,为职代会的审议企业改制方案、审议通过职工安置方案、实行改制重大事项公开等职能,成为改制中必须坚持的原则和必须履行的民主程序,做着不懈的努力。
辽宁省委常委、时任辽宁省总工会主席王俊莲多次在讲话中指出,职代会标准化建设是工会工作走向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维权的标志性工作。而职代会有了标准,民主程序就有章可依,工会依法维权,法律赋予职代会的权利运行才会标准和规范,才会成为改革中企业必须遵守的刚性制度。
这项重要工作在2005年有了突破。这一年,辽宁省总工会参与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民管部设立。辽宁省总工会与辽宁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深化企业改革中充分发挥工会作用的意见》里,把坚持和规范改制中的民主程序,作为维护职工利益的底线,纳入到企业改制的全过程。2006年起,辽宁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令规章,强化、规范了国企改制中的职代会制度。2008年2月1日,《辽宁省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正式颁布并施行。
有了这些政令法规的保驾护航,如今的职代会,已经成为国企改制的必经门坎。在改制方案、职工安置、债权界定、资产评估等事项,不召开职代会,没有职代会的表决意见,就进不了改制程序。为了更好落实职代会的这些职能,全国各地的工会组织都有制度创新。像职代会观察员制度、职代会核准制度、职代会一票否决制度、预留职工安置费保证金制度,等等,等等。这些小制度合力支撑起职代会这个大制度,成为国企改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成为改制进程中保护职工利益的利器。
“不得了,不得了,职代会,这个中国工会的独苗,它生在工厂,长在工会,30年风风雨雨,现在已是棒小伙了。”面对当下职代会在企业里的强势地位,魏益百感交集。“当年,那些先行改制的企业职工,牺牲是巨大的。30多年的工龄,仅用七八千块钱就买断了,然后是一个个个体起起落落、生生死死的艰难历程。十来年过去了,我现在想起来心都发酸。好在工会组织始终跟他们同在,上至全总主席,下到像李南那样的基层工会干部,一直都在关注着职工,保护着职工,其实,这也是在保护着国企改制,保护着改革开放。”
2011年冬天的第一场雪,在东北大地如期而至。清凛的空气,晨练的公园,闪现出李南的身影。早已离厂退休的他,夹在一群悠闲健身群体中,宁静得如一片落雪。只有抬眼远望的瞬间,2000年的经历如在昨天,在心海涌起阵阵风云。W
责编/陈洁雅
cjy@lnddg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