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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意义上的资源安全是指在维持生态环境系统的同时,资源供给能持续稳定地保障需求,其侧重点在于资源的供求平衡,但这种供求平衡缺乏与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宏观关联。文章选取能矿资源为对象,以能矿资源禀赋地区差异为切入点,分析了能矿资源禀赋地区差异条件下的地区发展状况及原因。结论为通过地区要素权利、能矿资源行为主体的权利倾斜性配置和能矿资源用益物权制度创新来实现社会学意义上的资源安全,通过法律使因能矿资源禀赋差异所致群体进行理性的诉求与政府进行理性的规制,将资源安全置于法律与市场的规范之下,构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