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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医疗保障体系的整合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也是医疗体制改革的需要。医疗保障体制整合改革也已经纳入了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布署。本文从构建大医保体系的角度出发,简要对构建大医保体系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医疗保障体系;整合;构建
随着国家经济体系的不断发展完善及户籍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落实,长期以来分属于不同管理部门管理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系已经不能满足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也不利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形势的发展,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也提上了党中央、国务院的议事日程并做出了相关布署。下面将针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整合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论述。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整合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同
由于管理体制机制的不同,我国的城镇居民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属于不同的部门管理。由于管理部门的不同,城镇居民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着筹资标准不同、报销补助比例不同、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不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方法不同等诸多方面的差异,导致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处于分离状态,城镇居民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长期处于不同管理体制的现有状态已经不能适应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也已经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需求,严重制约着我国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进程。
(二)信息化管理水平不同
河南省卫生厅为了促进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也为了更好的方便参合患者就医,构建了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平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患者已经实现了本省范围内就医的出院直补,在方便参合对象的同时,也充分尊重了参合对象的就医选择权。城镇居民医保信息化管理水平相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来说还比较滞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水平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利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统一协调发展,也从某种程序上阻碍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整合。
(三)单位文化差异
由于长期以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属于不同的管理体制,各个单位形成了不同的管理机制,进而在单位内部形成了不同的管理风格和单位文化;而单位文化的建立是一个长期持久的过程,涉及到单位员工对自己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归属感等诸多方面。现代企业并购中并不缺乏并购成功但由于文化整合失败而最终导致并购失败的案例。两个机构的整合,涉及的不仅仅是机构的合并、标准的统一、人员的划分,更是涉及到机构中每个职工对自己、对单位的认同。
二、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体系构建分析
(一)建立大医保体系
我国现代医保及相关救助体系现阶段主要由城镇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民政大病救助、妇幼保健农村孕产妇“降消”项目、商业保险的“大病保险”等方面构成,其中职工医保和商业保险“大病保险”两方面由于体系问题和商业因素等短时间不适宜于纳入“大医保”范畴,但对于民政大病救助和妇幼保健农村孕产妇“降消”等项目则可以在城镇居民医保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先行整合的基础上再进行进一步的整合,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大医保体系。大医保體系不仅有利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有利于集中有限的资源实现办大事、解决大问题,更有利于促进全国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进一步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引导参合对象合理就医,有效缓解现阶段存在的“看大病难、看大病贵”问题。从长远来看,构建大医保体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在实现构建大医保体系的过程中,肯定还面临许多的问题和阻碍,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做更多的工作,付出更多的努力和汗水。
(二)实行更高层次的基金统筹与管理
现阶段,不管是城镇居民医保还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都是以县(市)、区等为基础进行基金统筹与管理,不仅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的统筹模式不同,甚至同一个省、市、自治区所辖的同一地区之间也存在着不同的管理体制,相同的政策也存在着由于理解和解读角度的不同而导致的执行标准的不同,这种因素从方方面面影响着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更影响到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整合。实现高层次的基金统筹,建立标准化的、统一的大医保管理体系,规范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之后的管理机制,才能使党中央、国务院的医保体系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好的,更高层次的医疗保障待遇。
(三)完善构建相关的法律保障监管体系
要从国家层面构建和完善相关的保障和监管体系,用法律规范,用制度保障。制定健全的奖惩机制,对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惩处,真正形成以法律促进医疗保障体系的发展,以监管保障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
三、结束语
医疗保障体系的整合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构建完善合理的医疗保障体系对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整合应该成为我们国家构建现代医疗保障体系的起点,应该以这些为基础,逐步完善,最终形成“体系完善、机构健全、分工合理”的大医保体系。
参考文献:
[1]何涛.宪法视角下的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完善研究[J].医学与法学,2016(01).
[2]何婷婷.关于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研究[J].才智,2016(02).
(作者单位:河南省林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键词:医疗保障体系;整合;构建
随着国家经济体系的不断发展完善及户籍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落实,长期以来分属于不同管理部门管理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系已经不能满足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也不利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形势的发展,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也提上了党中央、国务院的议事日程并做出了相关布署。下面将针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整合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论述。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整合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同
由于管理体制机制的不同,我国的城镇居民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属于不同的部门管理。由于管理部门的不同,城镇居民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着筹资标准不同、报销补助比例不同、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不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方法不同等诸多方面的差异,导致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处于分离状态,城镇居民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长期处于不同管理体制的现有状态已经不能适应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也已经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需求,严重制约着我国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进程。
(二)信息化管理水平不同
河南省卫生厅为了促进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也为了更好的方便参合患者就医,构建了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平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患者已经实现了本省范围内就医的出院直补,在方便参合对象的同时,也充分尊重了参合对象的就医选择权。城镇居民医保信息化管理水平相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来说还比较滞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水平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利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统一协调发展,也从某种程序上阻碍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整合。
(三)单位文化差异
由于长期以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属于不同的管理体制,各个单位形成了不同的管理机制,进而在单位内部形成了不同的管理风格和单位文化;而单位文化的建立是一个长期持久的过程,涉及到单位员工对自己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归属感等诸多方面。现代企业并购中并不缺乏并购成功但由于文化整合失败而最终导致并购失败的案例。两个机构的整合,涉及的不仅仅是机构的合并、标准的统一、人员的划分,更是涉及到机构中每个职工对自己、对单位的认同。
二、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体系构建分析
(一)建立大医保体系
我国现代医保及相关救助体系现阶段主要由城镇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民政大病救助、妇幼保健农村孕产妇“降消”项目、商业保险的“大病保险”等方面构成,其中职工医保和商业保险“大病保险”两方面由于体系问题和商业因素等短时间不适宜于纳入“大医保”范畴,但对于民政大病救助和妇幼保健农村孕产妇“降消”等项目则可以在城镇居民医保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先行整合的基础上再进行进一步的整合,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大医保体系。大医保體系不仅有利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有利于集中有限的资源实现办大事、解决大问题,更有利于促进全国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进一步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引导参合对象合理就医,有效缓解现阶段存在的“看大病难、看大病贵”问题。从长远来看,构建大医保体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在实现构建大医保体系的过程中,肯定还面临许多的问题和阻碍,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做更多的工作,付出更多的努力和汗水。
(二)实行更高层次的基金统筹与管理
现阶段,不管是城镇居民医保还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都是以县(市)、区等为基础进行基金统筹与管理,不仅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的统筹模式不同,甚至同一个省、市、自治区所辖的同一地区之间也存在着不同的管理体制,相同的政策也存在着由于理解和解读角度的不同而导致的执行标准的不同,这种因素从方方面面影响着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更影响到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整合。实现高层次的基金统筹,建立标准化的、统一的大医保管理体系,规范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之后的管理机制,才能使党中央、国务院的医保体系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好的,更高层次的医疗保障待遇。
(三)完善构建相关的法律保障监管体系
要从国家层面构建和完善相关的保障和监管体系,用法律规范,用制度保障。制定健全的奖惩机制,对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惩处,真正形成以法律促进医疗保障体系的发展,以监管保障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
三、结束语
医疗保障体系的整合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构建完善合理的医疗保障体系对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整合应该成为我们国家构建现代医疗保障体系的起点,应该以这些为基础,逐步完善,最终形成“体系完善、机构健全、分工合理”的大医保体系。
参考文献:
[1]何涛.宪法视角下的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完善研究[J].医学与法学,2016(01).
[2]何婷婷.关于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研究[J].才智,2016(02).
(作者单位:河南省林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