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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研究汾河太原段水环境污染对人体产生的健康危害风险,依据2001—2010年的水质监测数据,采用美国环保局(USEPA)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方法,对汾河太原段主要污染物进行健康风险评价。结果表明:汾河太原段中化学致癌物Cr6+所致健康危害的潜在年风险值一直高于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且Cr6+〉As,应将Cr6+作为首要控制指标;与非致癌物相比,汾河太原段中化学致癌物为优先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