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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心理护理干预在重度有机磷中毒患者临床护理中的作用。方法:收治重度有机磷中毒患者60例。对照组给予一般护理,试验组给予心理护理干预。比较两组效果。结果:与对照组相比,试验组SDS评分更优(P<0.05);试验组住院时间、胆碱酯酶活性达到正常水平时间更短(P<0.05)。结论:将心理护理干预用于患者中,可取得显著效果。